“敬畏生命”伦理视域下的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
2010-02-13张洪江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0年5期
张洪江
(辽宁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辽宁 锦州 121001)
目前,国外医学院校在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做法是开设人文素质课程,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医学教育的全过程,设立专门辅导机构,开展课外活动等。[1]但是在我国,这些方法的教育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医疗行业的一些不良职业道德现象对医学生更是产生了不良影响。面对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尴尬处境,人们不得不对当前的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进行反思。笔者认为,在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注重“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渗透和强化,对于提高医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
“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是由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法国医学家、哲学家阿尔贝托·施韦泽 (Albert Schweitzer)提出的。他在自己那本影响深远的著作《敬畏生命》中阐述了敬畏生命伦理学:“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理。”[2]在这段话中,施韦泽既全面阐述了关于善恶的独到见解,又概括了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基本思想内涵,是施韦泽伦理学的核心思想。
具体来说,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思想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1 “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核心
“敬畏一切生命”是“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核心。其基本含义是:不仅对人的生命,而且对一切动物和植物的生命,都必须保持敬畏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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