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明清时期的养猪业

2010-02-11徐旺生

猪业科学 2010年12期
关键词:养猪

徐旺生

(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部,北京 100125)

明清时期的养猪业和前代相比,从某种意义上讲,进入了一个相对繁荣发达时期,这主要表现在养猪科技方面。这一新局面的出现,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等因素有深刻的关系,并对以后的养猪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明清时期,人口众多,人均占有的土地日益减少,地价较高,大土地所有者自身不会将土地变成牧场,也不可能靠养牛、羊和出售牛羊肉以换取较高的利润;而是以较高的价格租给无地的农民,以换取较高额的、并且是没有风险的租金;地少者自然种植高产作物,以养活更多的人口,人们更多地食用粮食作物而不是高品质的动物蛋白。在以一种单一种植业为主的农耕生活方式的社会里,社会的发展是不可能逆转到选择一种部分土地休闲、部分土地用于放牧的生活方式的。不仅马的养殖受到限制,就连与大田作物关系密切的牛的养殖也受到限制。清初湘西和湘南一带可以作为一个例子:乾隆以前,湘南、湘西地区每年七八月间获稻之后,八九月间便有抛牛之俗,即在早稻收割后,放牛于野,不加管束,这样,“稻孙”被牛食尽。而作为农家则必须在白露节以前,将田中所有作物收获归仓,以免遭牛群践踏而无收。这就限制了晚稻等后作的发展,直到清乾隆年间,湖南衡阳等地的晚稻仍然非常之少。但随着稻麦(荞麦)、稻菜、稻豆等轮作制和稻稻连作的实施,“禁牛畜践踏”,革除“八月抛牛放野”之俗的呼声越来越高。为此,政府和民间都曾采取过一些措施,如民间的“筑墙以御牛牲”、“冬至后均禁使牛”;政府的设厂圈牧养;放牧之时有专人看守;以田亩相连者五户或十户为单位,设立团簿,各户相互监督,有纵放践食者,应照公议赔偿,等等。

江南的某些地区,由于“寸土无闲”,无处放牛,于是放弃了养牛,原来由耕牛作动力改由人来犁地。明代宋应星算过这样的一笔账:“愚见贫农之家,会计牛值与水草之资,窃盗死病之变,不若人力亦便。假如有牛者,供办十亩,无牛用锄,而勤者半之。既已无牛,则秋获之后,田中无复刍牧之患。而菽、麦、麻、蔬诸种,纷纷可种。以再获偿半荒之亩,似亦相当也”。宋应星在这里对不养牛的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牛力完全可以由人力替代,因为牛吃和占用的一部分转而由饲养时的付出变成了正的收入了,一里一外,十分合算。如果是这样,那社会就不可能有进步,效率在这里变得一点价值没有。

但是猪是一个特殊的家畜,它可以舍饲,并且能够吃人不能吃的农副产品,人们总会有残羹剩菜,且养猪可以提供大田所需要的肥料。所以在畜牧业比重下降的时候,猪并没有被放弃饲养。

没有土地可供放牧,但是这并不妨碍其他形式的养殖业的发展,那就是既利用农业的副产品,又为大田种植服务的小家畜饲养业的发展。农区的小家畜和家禽饲养,如养猪和养鸡的发展,其技术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其规模是不可能扩大的。农区已无荒闲之地可以用于放牧,于是开始大力发展舍饲。浙江湖州一带将来自于北方的蒙古羊,通过舍饲的方式,最后育成了一个新的品种。就是因为农田扩大,已经没有空闲的地区供家畜自由采食,于是羊也开始舍饲,培育出有名的绵羊品种湖羊。猪的饲养由于所需的饲料不多,且可以利用人所不愿意食用的一些下脚料,而且可以舍饲,正适合明清时期农区发展畜牧业的需要,猪的养殖于是便出现了相对“繁荣”的局面。浙江嘉兴一带,朱士楷的《新塍镇志·物产志》引《光绪志》说到当地“猪羊皆四乡常畜之物”,尽管方志在此说的是光绪年间之事,但也大致反映了明清整个时期的情况。

明末,徐光启的《农政全书》讲到江南畜牧业发展的这一特点:“江南寸土无闲,一羊一牧,一豕一圈,喂牛马之家鬻刍豆而饲焉”。从中可以推测,养马之家必定是富裕之家,未提猪的饲料,想必其质量不会高于马和牛的。即使是关中地区,情况亦是如此。杨双山的《豳风广义·畜牧说》卷3提到清乾隆时,“秦中人稠地狭,开垦无余,又无湖泊水滩闲旷之土,即有其法而无其地,畜牧之道,亦难周详而悉备。莫若取其切于日用,家家可畜,人人易牧者,力举而行之,则亦可驯,致富饶而无难”。大约人人易牧者即包括养猪。由此可见,发展舍饲,饲养小家畜、家禽,已成了明清时期农区发展畜牧业的一个重要方式。养猪可以舍饲,所以优势明显,不会在稠密的乡村导致邻里纠纷。清代嘉庆时所修的安徽《合肥县志》专门提到养猪要设圈,其好处很多,否则生邻衅,其曰:“养猪,猪应设圈,不得野放,有三利,垫圈之土一月数易,垄地最肥,一利也;不令蹢躅于外,损食禾稼蔬菜,二利也;免生邻衅,三利也。”这应该是明清时期的普遍规则,即不能散养。

农区发展舍饲,正如《合肥县志》其一利所言,还和积肥有关,目的是要以牲畜的粪便作肥料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就是说,当时的养猪,是为了保证最低生活水平的维持,即为了大田的作物种植,因为大田的作物能够养更多的人口。《补农书》中记载有当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比较粗糙食物的价格,和猪肉等的价格差不多,说明肉食的高品质优点,没有在价格上体现出来。这说明只有生活资料匮乏,才会出现肉不贵或者说贵不了多少的局面。因为当农民面对同一价格的食物,以能够吃多少天为追求时,一斤肉肯定比不上一斤大米,即大米更加能够填饱肚子,而肉虽然好吃,但是只能是在极其有限的时间吃得到。所以,肉尽管可口,但并不“实惠”,也就是说并不禁饿。犹如在极度饥荒的时候,一斤米可能等同一斤金子的价格,金子再贵重,但在特定的时期不能够活命。所以有时农民会卖掉细粮,换来粗粮,因为粗粮能够更加有效地填饱饥肠,养活更多的人口。

当养猪能够和种田产生正面的协同推动关系时,于是就被大力提倡。关于这一点,明清时期的文献有不少论述。

明代《沈氏农书》说:“种田地肥壅最为要紧,……养猪羊尤为简便。古人云:‘种田不养猪,秀才不读书,必无成功’。则养猪羊乃作家第一著。”养好猪羊,积好肥,视为当时的最佳营生手段。

清代蒲松龄在《浦泖农咨》中说:“古老云:‘种田不养猪,秀才不读书’。又云‘棚中猪多,囷中米多’。是养猪乃种田之要务也,岂不以猪践壅田肥美,获利无穷。”

不过在山区,养猪的情况则与平原地区有所区别,由于除耕地以外的空余山地相对来说要多一些,不存在平原地区那种没有足够的空间让猪散放的问题,人们可以放心地将猪放养于山地,不太担心会损害别人的庄稼,引起邻里纠纷。这种散养方式可以部分地解决饲料供给问题。有一些富有的家庭,自身粮食消费有结余,这些多余的粮食又不便于运出山外。一般说来,十里不贩薪,百里不贩粮,源于运输成本太高。于是就以养猪的方式将多余的粮食变成可以供出售的财富。如严如煜的《三省边防备览》卷10《策略》论及的陕西汉中一带,“山民憻粥之外,盐布零星杂用,不能不借资商贾。负粮贸易,道路辽远。故喂畜猪只,多者至数十头。或生驱出山,或腌肉作脯,转卖以资日用”。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四川城口县,乾隆《太平县志·风俗志》说到当地“地多险峻,稻不过十分之一,全赖锄挖山坡,遍种杂粮,以资衣食。但津河不通,粮食无从运销,惟以包谷饲猪,变易盐茶布匹”。

在南方,太湖流域的养猪非常普遍,《沈氏农书》并云:“近时粪价贵,人工贵,载取费力,偷窃弊多,不能全靠租窖,则养猪羊尤为简便。”更进一步说明猪羊养殖对于农家种植作物的重要。

在明清时期,大多数情况下养猪、养羊是亏本的,但是农户知道亏本也还是要养猪,可以说是不计成本,因为人口增长的同时,并没有伴随生存空间的增长,社会上没有太多的其他方面的就业渠道,维持生计是当时人们的第一要务,而非生产效率。在种植大田作物之余,须坚持饲养,至少可以积肥以壅田。

明代有关养猪的史料较少,《搜微录》(1599年)记载:“拱州人多畜猪,致富号猪为乌金。”这则史料与唐代张鷟《朝野佥载》(715前后)所记载:“唐洪州有人畜猪以致富因号猪为乌金。”极其类似,只是地名一个是洪州,一个是拱州,一个在今天的江西,一个在今天的河南山东交界处。很难知道是否误载,如果不是,倒是可以了解明朝拱州,即今天河南睢县、民权和太康与山东曹县等地养猪数量较多。另一则史料所记的是今天四川西昌一带出香猪,体形小,肉质香,明代何宇度《益部谈资》(1610前后)记载:“香猪,土犬,建昌松潘俱出,香猪小而肥,肉颇香,入冬醃以餽人;土犬,亦小而肥美,群游稻田,一犬登树而望,如有捕者则先鸣吠,令众犬奔逸”。文中说到两种动物,其一为香猪。清代李调元《井蛙杂记》(1769)重复了上述内容,也许香猪的名声在清代依然存在。

在明朝,和元朝一样也发生了的禁止养猪的事件,显然是与天下老百姓的意愿相违背,也不可能长久,因为这是纯粹的不得人心的行为,必然失败。据清·周鲁所撰《类书纂要》一书说,明正德年间,冬有旨,禁止人民养猪,违反者永远充军,以(猪)俗呼为国姓(朱)。旬日之间,远近尽杀,减价贱售,小猪埋弃,一时骇异。后来经过明臣杨石斋奏疏,请免禁养猪,才在次年四月解禁。江西《万安县志》也有类似记载:“正德中,禁天下畜猪,一时埋弃俱尽。陈氏穴地养之,始传其种。”万安县志中记载的通过穴地养猪的方法,可能属于戏剧性的不实之载,实际上当时不可能由穴养才能传其种,因为天下之大,统治者即使想禁止,恐怕也无能为力。

清代的养猪资料相对明朝要多一些,但多见于笔记和方志中,所以从中我们能够略知清代的某些地区的养猪大概。四川素有天府之国的称号,养猪业也最发达,在清代有关四川养猪的记载也较多,现存清代刊印的各府、州、县地方志,几乎都把猪列为“物产”之一,如同治四年修的《荣昌县志》即把荣昌白猪列为特产。嘉庆《温江县志·物产志》说四川温江县:“豕,一名猪,农家皆畜之”。四川以外的其他地区养猪的记载也见诸当地方志之中。康熙《永平府志·物产志》提到河北永平境内,“猪,州产颇多,乐亭民间有以此致富者”;王一元《辽左见闻录》记载:“辽左畜豕,动以数十计至,贫者亦不有十之内,昼则牧之于野,暮则驱之使还,一小儿专司其事,豕亦与为驯扰,闻其声则往来听命云。……辽左每至十二月八日,则比户皆屠豕,有一家屠至二三十者,醃之为中虽只用,谓之腊肉。这里说的是辽东一带养猪,有的家庭多至数十头,贫者也有数头之多。至腊月初八,皆腌之为腊肉。当然那里人烟稀少,所养之猪白天可以野放,只需要一小孩管理即可。乾隆《延长县志·生计志》陕西延长县,“多畜猪羊,间有贩牵赴鬻晋省者”;乾隆《昭化县志·风俗志》说到陕西昭化县,“民间善养猪,家设猪圈一所,少者四五只,多者数十只”,“宰杀不尽者,贩户橐金采买,向他处卖之”;清代卢坤所撰写的《秦疆治略》记载陕西一些地区“家家皆有釀具,包谷成熟竟麋于酒糟,复可饲猪,卖猪又可获利”。光绪《甘泉县乡土志·风俗志》记载陕西甘泉县“所产之物运出外境者,以猪为大宗”。嘉庆《宁乡县志·物产志》记载今天的湖南宁乡县一带“猪多黑色者,家家畜之”。金武祥:《赤溪杂志》卷下记载广东新宁(今台山),“居民善牧豕,香山、澳门等处销售颇广”,光绪《淅川直隶厅乡土志·物产录》记载河南淅川地区“民间饲养(猪)最多,除供本境食用外,运赴湖北老河口销售”。有关边远地区如云南,养猪也很普遍。清余庆远《维西见闻记》说:滇西么些族以“多畜牛、马、羊及琵琶猪为富。”清滇南山长白石撰《滇海虞衡志》说:“蛮俗养豕至多,未有囚而豢於室者。故其产益蕃。……巨者乃数百斤。割而腊之,为琵琶形,日琵琶猪。蛮女争负而贸于客,此丽江之俗也。而其他自夷地赶把猪以市於大城及各街子者,尤不可纪亟。”这里记述的是云南地区,说明当时边远地区养猪是非常普遍且兴旺发达的。据《西藏志》记载,西藏地区饲养的主要牲畜有马、骡、驴、牦牛、黄牛、长毛牛、猪、羊等,包括养猪。至于本来不曾养猪的新疆,在清朝后期,也开始饲养猪了。据赵冀《瓯北集》“皇古猪”(1811)记载,当时许多甘肃一带的汉放农民移居新疆,带来了移居地的猪,开始在当地养猪,还出现了一个繁殖率高的品种,时人称其为皇古猪。其曰:“哈密以外,旧皆准噶尔地,惟产牛马骡驼犬羊,初无豕也,我朝剿洗准夷后,设兵屯田于乌鲁木齐及伊犁等处,兼厅内地人占垦,于是甘凉民争趋之有携牝牧豕往孳育者,日益蕃息,今豕肉每斤三十六钱,比牛羊肉虽稍贵然已遍街市矣,土人因指最能孕种之豕曰皇古猪,立庙以祀,亦新疆盛事也”。

在清代,湖南某些农村地区常常用米谷来喂养鸡、鸭和猪。当时湖南人的日常生活中,肉的食用已比较多,以致常常被批评为奢侈,尤其是米谷不足或经济情况恶化时。嘉庆《善化县志》的作者批评说:“古人酒肉以养老,而今则黄口稚子无不酒肉之人,非特物力渐高,抑恐福分易竭”。显然,对于普通的中国人来说,常态是如孟子所言,年过“七十者”方可多吃一点肉,年轻者吃肉多则被视为易耗尽福分,导致短命。这一结论显然不对,是出于传统的中国人以传宗接代为唯一生活目的背景下,显然与欧洲古代社会的生活目标——提升个人生活质量差异明显。

在中国历史上,家畜应该吃什么样的饲料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明,不过底线显然是不能比人吃得好,即使是事关军国大事的马,也不能与人相提并论,早在西汉时期,就有所谓“肥马瘦人”之讥,而唐代白居易“采地黄者”一诗,讽刺了以粟喂马的做法。在人的粮食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前提下,以粮食喂马的作法在道义上是行不通的。而猪更是不能吃人吃的粮食。如有此事发生,一定就是大逆不道,会受到人们的指责。

道光二十年山东《钜野县志》(1840年)也说:“闻江南广西地方,竟有以米谷饲养豚豕者,试思谷食之与肉食,孰重孰轻,孰缓孰急,而乃以上天之所赐(粮食),小民终岁劝劳之所获者,为豢养物类之用,岂不干天和而轻民命乎……”。须知,如果给猪提供优质饲料,其回报肯定比低质饲料要高,但论者只是认为,猪不必和人一样吃粮食。

山东《钜野县志》的作者所批评的江南广西之地以米养猪,目前没有找到文献依据。但可以在湖南找到依据。由于饲养畜禽既可以自己食用,又可以拿到市场上出卖,湖南乡村养猪的积极性较高,特别是遇丰年粮食丰收,谷贱伤农价格不高时,人们就会将多余的粮食转换成为品质较高的肉类,因此猪养得较多,耗谷也较多,引起时人的不满。不仅山东人视之为暴殄天物,当地人也持此论。嘉庆《善化县志》卷32《物产》“民间鸡鸭最易耗谷,妇女无知,视为常膳,至有一家鸡鸭之谷耗用数十石者,其为暴殄,何可胜言!古者命市纳贾,以知民之好恶,近日不但谷贵、盐贵而酒肉皆贵”。在当时,人们没有认识到提升生活质量的价值所在,没有认识到畜牧业的发展,是人们提高生活质量的标志,而不是暴殄天物之为。当时的文化环境下,普通百姓生活以养活更多的人口为目的,一旦生活水平提高,猪吃粮食便有人横加指责。

由于肉类的消费量增大,所以价格也就开始上升了。自然刺激湖南农村的养猪业进一步发展。民国《慈利县志》卷6《实业》说到湖区流行着这样一句谚语,“要想富,种湖田,养母猪”,湖田水源充足,有机质含量高,水稻产量自然高,而由于养猪的人很多,养母猪的人常常可以因卖猪仔而发财致富。民国《蓝山县图志》卷21《食货篇》说到蓝山县禽畜的饲养情况,“家畜八九种,牛可万头,豕可万有五千头……,家畜(禽)五种,而鹅成群”,当时蓝山县人口为13万,由此推算,则大致是每2户养牛1头,每户养猪1头。饲养禽畜,一般用杂粮,但也用米谷,尤其是湖区,杂粮种植不多,往往用米谷。

猜你喜欢

养猪
冬季养猪防病四注意
养猪饲料巧调配
牢记春季养猪“五字”守则
入秋后养猪注意这些问题
牢记春季养猪“五字”守则
最新养猪政策透露了哪些信息?
养猪
养猪谨防六大误区
秋季养猪谨防猪蛔虫病
“环保税”来了,养猪不知道这些你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