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商人的命运与传统中国的“清教伦理问题”
2009-12-21王毅
瞭望东方周刊 2009年33期
关键词:制度
王 毅
传统中国的民营工商业在统治权力面前始终备受威压欺凌,这种法权地位死死锁定了民营工商业的悲剧宿命
马克斯·韦伯在其名著《清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认为:资本主义决不仅仅是财富欲望扩张的结果。
因为财富欲望在包括清代皇权中国的世界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到。对于资本主义的产生来说,更根本的条件,是以清教伦理为契机的“价值体系理性化”,即人们出于担当上帝赋予自己的社会责任、彰显上帝荣耀的空前自觉,从而砥砺自己的生活、勤勉地积累财富,由此实现了在经济领域中的成功,并最终使无数个人的经济奋斗,汇集成为一种自由的经济制度,即资本主义。
韦伯还指出:在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反向的那些制度之中,以“清朝官员”为代表的中国皇权制度是典型之一,这些权力阶层代表了一种堕落的贪欲,“这些人对黄金的贪欲要比一个英国人在同样情况下来得强烈得多,也不讲道德得多”,所以在韦伯看来,这种非理性欲望驱动之下对财富的竭力追求和恣意挥霍,根本不可能导致资本主义产生。
韦伯上述思路(简称“韦伯命题”)是今天制度经济学经常引述的理论范式。不过我们中国人理解西方“清教伦理”难免有些隔膜陌生,所以还是举几个我们身边的实例来做说明。
“权门商人”万通对“韦伯命题”的反衬
笔者所以经常举出许多具体的实物图例来说明制度学问题,乃是因为这些实物印证之功的深刻有力实在让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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