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要素构成看共享机制的建构
2009-12-21任小平
理论前沿 2009年21期
任小平
[摘要]企业是要素所有者通过契约关系形成的经济组织,利润最大化是该组织的基本目标。包括劳动要素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共享企业剩余不仅符合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也是和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相一致的。本文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为基础,就职工工资共享机制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价值理论;公平效率;共享机制
[中图分类号]F01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9)21-0025-02
企业是要素所有者通过契约关系所形成的经济组织,“公平自愿”、“公序良俗”以及“有偿使用”是要素所有者与企业的契约基础。企业能否满足不同要素所有者的利益诉求,核心基础是企业能否获取“剩余收益”。基于“剩余收益”的企业分配理论重构,不仅可以重新诠释企业的分配行为,而且为观察企业分配行为对政府、股东以及劳动者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问题提供了新的观察路径。
一、企业价值的来源及其构成
马克思认为,劳动具有二重性,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既包括使用价值,也包括剩余价值,而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劳动者仅仅拿到了部分本属于他们的劳动价格,即工资;相反,在资本家逐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下,劳动者的正常价值不仅没有得到满足,而且其超额剩余价值也被无情掠夺。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根本的原因在于研究者可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企业的收入从哪里来?谁创造了这些收益?这些收益的所有者应该归谁?
萨伊定律认为:企业的收入是“资本-利润、土地-地租以及劳动-工资”三者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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