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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新农保”推进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2009-12-21

理论前沿 2009年21期

马 亮

[摘要]在“新农保”推进工作中,要在制度设计和工作环节上进一步体现自愿原则,要做好“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工作,以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管理方案服务参保对象,让利于民。

[关键词]新农保;自愿原则;保值增值;基金监管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9)21-0037-02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处于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遇期。南通凭借先发优势,已在贯彻实施“新农保”过程中总结推广了许多宝贵经验。笔者认为,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冷静地思考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分析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在充分解读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会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以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管理方案服务参保对象,让利于民。

一、如何在制度设计和工作环节上进一步体现自愿原则

(一)关于基础养老金的领取办法。在对南通的调研中我们发现,更多的意见是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缴费捆绑,从而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笔者认为,这样的设想既不符合“新农保”的自愿原则,也不符合中央的政策意图。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就是为了保证农村老年居民。包括无力参保的农民有一个最低的生活保障,而捆绑的实质是一种权利的剥夺。问题还在于。根据人头划拨的基础养老金如果不按人头发放,那剩余的资金流向何处?由此将引发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讨论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笔者认为,随着农村生活资料和服务市场的开拓,农民培养自身消费能力的欲望会进一步增强,“最低生活保障”已不能满足多数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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