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学生体质纳入学校评价体系 等
2009-11-13
江西教育B 2009年9期
据《中国教育报》记者宋全政报道,日前,山东出台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旨在扭转单纯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奖惩学校的现象,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办学条件占20%权重,师资队伍占20%权重,课程实施占25%权重,教育教学效果占30%权重,办学特色占5%权重。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权重看,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效果分量较重,其目的就是引导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坚持学生全面发展。
在评价内容中,山东把育人质量作为评价重点。普通高中重点考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率和优秀率,初级中学重点考查学生学业考试的合格率、优秀率及巩固率,小学重点考查学生的合格率和优秀率,权重将不低于教育教学效果分值的40%。
山东还把学生体质纳入办学水平评价中,以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及格率、良好率、优秀率,学生近视新发病率等为重点,突出对中小学生运动与健康的评价,权重不低于教育教学效果分值的30%。同时,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参与学校经常性的艺术、科技、文学社团等情况也列入评价内容,权重不低于教育教学效果分值的20%。(摘自《中国教育报》2009年5月19日)■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博士刘冬岩在《中国教育报》上发表文章说,一直以来,我们的教学强调学生的读、写、算,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的语言逻辑表达,另一种与语言思维不同的思维方式——视觉思维却受到了忽视。由于视觉思维具有直接、形象、丰富的特点,有时候它能传递文字所无法言说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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