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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十年生死劫

2009-11-02

中国经贸聚焦 2009年9期
关键词:赖昌星移民部回国

斯 通

赖昌星没有完全排除接受协定回国的可能性,重点在于他要确保生命安全和在监狱中得到善意对待。同时,“他会挣扎到最后一步”。

8月13日,是建国后最大的走私案——厦门远华案主要嫌疑人赖昌星流亡加拿大10周年的日子。10年间,围绕其潜逃、遣返、引渡等一系列新闻事件,从未远离公众视线。随着近日赖的前妻曾明娜被证实已自愿从加拿大返回中国,而“中加引渡条约”呼之欲出之际,该案再度掀起波澜。

前妻回国玄机

加拿大移民部部长肯尼8月4日在温哥华接受当地华裔时事评论员丁果采访时证实,赖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自愿从加拿大返回中国。肯尼并表示,赖昌星日后如果按照这个模式自愿返回中国面对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乐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帮助,包括赖合法出境的旅游证件。

消息指,曾明娜是在5月3日与小女儿赖真真抵达厦门国际机场的。此前,曾明娜于1999年8月随赖昌星举家从香港逃至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氏夫妇拘捕。2004年5月底,曾明娜在温哥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2005年6月,离婚申请获法院裁决批准。

相较于赖昌星,曾明娜的神秘程度丝毫不逊色。资料显示,两人都是福建晋江人,小名“美好”的曾明娜比赖昌星小6岁,与赖结婚时还未满18周岁。因未到法定婚龄,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曾算是赖事实上的结发夫妻。

婚后他们育有两男一女,长子赖俊健、次子赖明明、幼女赖真真,现年分别27岁、25岁、23岁,两个儿子已经大学毕业,小女儿则还在读书。

赖昌星发迹后移居香港,曾明娜携子女到香港相夫教子。跟赖昌星一样,曾明娜文化程度虽然不高,在生意场上却精明能干,独当一面,成为赖的得力帮手。在远华集团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中,她亲自掌管财权,曾是中国公安机关通缉的要犯。

在加拿大流亡近10年后,曾明娜萌生了归国的打算。其自愿回国的其中一个条件是:释放一直因远华案而在坐牢的弟弟。其弟曾明铁两三年前已获减刑提前回家,另一个弟弟曾明育今年8月4日也获保释回到家中。“10年劫数之后,一家人终于大团圆”。

而回国后,曾明娜也没有受到不良待遇。据报道,她在厦门有政府承诺为其回国准备的套房,面积过百平方米,每隔一两周便到晋江看望父母亲。其间,她只需履行监视居住的汇报程序,并无他人陪同前往。“她已经算很自由了,精神状态好多了。”

丁果在香港《亚洲周刊》上表示,曾明娜返回中国,没受到任何法庭行动,但也没被撤销控诉,显示北京想用同样模式说服赖昌星回国投案自首。

不过,赖昌星聘请的加拿大籍律师马塔斯8月6日称,赖本人毫无回国打算。有观点认为,不排除赖昌星利用前妻这一步“投石问路”的可能。虽然离婚,但赖和前妻联系仍很密切,据赖证实,他们经常一起吃饭,也讨论孩子的前途问题。而接近赖的一些朋友称,曾明娜自2000年以后就曾多次帮中国政府“传话”,劝赖回国,因此赖对她回国“早有心理准备”。

曾明娜自愿回国对赖昌星第二次遣返前风险评估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法律界则有不同意见。马塔斯认为,中方对曾明娜“良好对待”,但又不撤回控诉,显示司法策略变换无常,令人难以相信,这对赖案有帮助。他强调,即使结果不理想,仍然会上诉到底。也有意见指,曾明娜回国并受到善意对待,证明遣返风险很低,显然对赖昌星不利,他们两人离婚前曾经是一案处理。

10年跌宕起伏

随着曾明娜回国,也引发了外界对赖昌星的流亡生涯和在加拿大现状的关注。

在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的远华案1999年案发后,当年8月13日,赖昌星带着妻子儿女,从香港逃亡到温哥华,从此开始了至今已长达10年的流亡生涯。

10年间,他被多次软禁,也被拘留过十几次。2000年,中国政府正式通缉赖昌星并要求加方将其遣返中国。同年6月,赖与曾明娜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资格,但被各级法院数次驳回,2005年4月,被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驳回。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赖氏夫妇甚至被加拿大移民部拘捕。之后,赖向加拿大移民部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移民部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当年6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决定重新将一直软禁在家的赖拘捕入狱,但赖以为他即将被遣返回国,竟一头撞向旁边的钢柱,血流如注。

此后,事件反向发展: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判决移民部对赖昌星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赖案又成功地回到了周而复始复杂的司法程序中。目前,加拿大联邦法院正在等候移民部的第二份风险评估报告。不过,即使评估结果对他不利,赖仍可以继续上诉。

赖昌星躲过被遣返命运的14天后,加拿大移民部取消了对他的宵禁令,他获得了更大的自由。今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的工作签证申请,允许他在加工作。3个月后,他在加拿大找到了10年来的首份工作。为此,中国外交部2月曾两度向加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尽快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并将赖遣返回中国。

事件发展跌宕起伏,赖昌星的精神也备受煎熬,“这10年我过得很辛苦,经济上很苦,精神上压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在刚到加拿大还未被抓的一年多时间里,为了排解恐惧的心理,也为了打发时间,赖经常白天泡在赌场,晚上回到酒店打电话给国内了解案情进展。

揭秘在加近况

目前,赖昌星的住所位于大温哥华地区本拿比市,卑诗省立7号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层高层公寓,面积约100平方米,在大温哥华地区属于中等偏上的条件,但据赖对当地华文传媒称,房屋系租住。他最初购买的温西豪宅因周转不灵匆匆出手,赔了几十万加币,后来在本拿比丽晶广场所购置的公寓,目前已划在前妻曾明娜名下。

赖昌星2007年5月在卑诗省通过了驾照考试。有人指称他驾驶豪华车外出,且经常换车,而他则称车都是借朋友的,自己一辆车也没有。赖拼命强调自己“无房无车”,是为了获得工作许可,根据加拿大法律规定,久拖不决的待遣返者如果没有收入和财产,便可获得工作许可。

今年4月下旬,有媒体称赖昌星获得某华裔房地产老板的雇佣,成为全职公司顾问。据分析,这份工作很可能是其朋友给的“人情工”。赖没有考取房地产经纪执照,且他几乎不懂英文,而房地产经纪是卑诗省对英文要求最低的两项有照工作之一(另一项是算命)。

外界无法知悉赖昌星在加拿大的真实财产状况,他当年带到加的财产数额十分有限,而且曾经被加政府冻结,遣返案官司又要支付不菲的律师费。但不少人并不相信他会有经济困难。2005年离婚后,有传言说赖将巨额财产转至曾明娜名下,但曾的父母对此断然否认。

除了前妻曾明娜外,赖昌星当初逃亡时,还带了情妇蔡玲玲和儿子赖文东。现年约39岁的蔡,原居福建石狮,上世纪90年代初与赖相识并同居。1997年蔡生下赖文东,赖昌星之后申请母子二人从河南移居香港。他们并未卷入案件中,由于获得合法居留身份,二人离开赖移居阿尔伯特省卡尔加里。

“孤家寡人”的赖昌星如今自己做饭,他本人声称爱吃红薯稀饭和咸鱼,并在朋友家花园种了些蔬菜。据他对加拿大华文传媒《环球华报》称,他与外人接触不多,甚至连同乡、熟人来温哥华也避而不见。

因为不懂英文,赖昌星经常上中国内地网站,尤其关心和自己有关的报道,他家中的电视也可以收看到中央四套节目。他还常常玩一些棋牌类连线游戏,最喜欢的是“斗地主”。去年曾冒出个专为赖辩解的“赖昌星博客”,轰动一时,但他很快出面澄清系有人冒充,事实上他连打字都打不利索。

赖氏家族浮华丧尽

赖昌星流亡加拿大10年间,曾经显赫一时的赖氏家族瞬间破灭,浮华丧尽,物是人非。

在远华集团内部,赖氏家族成员有二三十人之多,且大多参与了走私。案发后已是家破人散,4人离世,多人流亡海外,亦有多人被判刑。现在,有人获得减刑,有人获得假释,有人尚在服刑中。

赖昌星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共有四个姐姐、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其中,三姐赖望治早年就已去世。二哥赖昌标1999年因酒场闹事被人以啤酒瓶砸中头部,后死在病床上。大哥赖水强积极劝说多名赖氏家族成员从境外回国投案自首,被从轻处罚,判处7年有期徒刑,2002年病死在监狱里。因为家庭的巨大变故,大姐赖莲治、二姐赖好治均在这10年间,抑郁而终。弟弟赖昌图投案自首后,2000年被判刑15年,后减刑4年,去年9月11日被核准假释。

在赖家第二代中,赖昌星的侄儿赖文峰,即赖水强的大儿子,曾因赠送著名歌手杨钰莹一辆价值200多万元的德国保时捷红色跑车和一栋背山靠湖的别墅,成为当时最为轰动的娱乐新闻之一。他在2000年4月投案自首,后在监视居住期间流亡海外,近年回国,向调查组说明情况后回家,现已结婚。赖水强的另外一个儿子赖文曲被判7年,后获减刑1年多,早已刑满出狱。

而赖昌星前妻曾明娜的弟弟曾明育曾逃亡菲律宾,后回国自首,被判15年,今年8月4日已获保释回到家中。曾明娜的另外一个弟弟、被判10年徒刑的曾明铁,则已于两三年前获减刑提前回家。

如今,赖家还有赖水强的女婿黄克臻、赖莲治的儿子陈文远等人尚在狱中,但原被判为死缓的陈、黄,也因大量减刑,目前仅剩七八年的服刑期。在曾明娜自愿回国后,只有赖昌星本人,及其四姐赖秋菊等人,至今仍继续逃亡生涯。

案发后,赖氏家族在厦门的所有资产全部收归国有,而赖家晋江老家的房子均未被没收。当去年9月,坐了8年牢的赖昌图回到位于晋江烧厝村占地2000多平方米的赖家兄弟豪宅里,豪宅中一栋二层的楼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居住。“人生其实很简单,只需一张床、一天三餐饭而已。”这是赖昌图在出狱后思考的结果。而饱受逃亡之苦、时刻担心被遣返回国的赖昌星,想必也有如此的感叹。

中加引渡条约呼之欲出

据广州《南方周末》报道,中国与加拿大有关“双边引渡条约”的讨论,或已经有了较大进展。这不仅有助于赖昌星案的解决,更重要的是,被中国全球通缉的贪官和经济犯罪者,约半数隐匿于加拿大,如果“引渡条约得以签署”,那么,他们在国外的逍遥日子就将终结。

7月15日,中国司法部长吴爱英访问加拿大,与邀访的加司法部长兼检察总长倪可森举行双边会谈,确认加强双方的司法全面合作。这次访问没有任何中英文报章报道,直到此次曾明娜回国风波后才引发重视。赖案中方专家证人、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认为,在加国总理哈珀9月访华之前,中加完成罪犯引渡协定的可能性非常大。当然,即使引渡协定完成,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赖案影响多大,尚有待观察。

分析表示,中国罪犯出逃,不仅对国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阻扰了案件的侦查和审判,而且,“外国逃犯对加拿大也没有任何好处”,因为“没完没了的诉讼加重了加拿大纳税人的负担”。

由于中加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加拿大只能用《移民法》上的遣返程序送走逃犯,比如赖昌星,就在这个遣返程序中不断上诉,而得以滞留加拿大10年。“事实证明,这种程序花费巨大,过程极为漫长。”

加拿大是废除死刑的国家,“死刑”因而一度成为中加签署引渡条约的重要分歧点。这也是为什么在赖昌星遣返案中,加拿大始终要求中国做出“不处死”的承诺。去年8月,诈骗两单位养老保险2425万元的邓心志被加拿大遣送回中国,成为加遣返的首例中国外逃经济嫌疑犯,原因之一就是诈骗罪在中国刑法上不能判处死刑(邓后被判处无期徒刑),而赖昌星被指控的是可以判处死刑的走私罪。

不过近年来,已有31个国家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其中包括西班牙、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4个西方国家。中国与西班牙缔结的引渡条约,写入了“死刑不引渡”条款。这之后,与法国、葡萄牙缔结的条约也有此条款,标志着“死刑”这最大的法律障碍已经消除。

此外,中加签署引渡条约的困难还来自政治因素。2006年,“东突”分子玉山江在乌兹别克斯坦被逮捕,随后被遣返至中国。加拿大政府援引《中加领事协定》,要求给予“加拿大公民”玉山江领事保护,此一主张被中国政府拒绝。2008年,加拿大总理哈珀拒绝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两国有关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目的地的谈判也一拖再拖。但两国关系近期正在得到改善,今年6月21日,中国外长杨洁篪访加,就被视为中加关系回暖的“关键性信号”。

长期跟踪采访赖昌星的加拿大华裔时事评论员丁果表示,表面上很“土”,但实质上很“精”的赖,不会看不到上述大局,他没有完全排除接受协定回国的可能性,重点在于他要确保生命安全和在监狱中得到善意对待。同时,“他对回国这件事,并不像有些媒体误解的好像他情愿回去坐牢,他那样的性格是会挣扎到最后一步的”。

赖昌星逃亡加拿大10年大事记

1999年8月13日

赖昌星全家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旅游身份从香港逃往加拿大。

2000年6月

赖昌星夫妇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

2000年11月23日

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至2001年3月。

2005年6月

曾明娜与赖昌星离婚申请获法院裁决批准。

2005年8月

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

加拿大移民部完成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随后向联邦法院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

加拿大联邦法院判决移民部对赖昌星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年4月19日

加拿大移民部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8日

加拿大联邦法院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

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签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09年4月

赖昌星找到首份工作,被温哥华一家华裔经营的房地产公司聘为顾问。

2009年5月3日

赖昌星前妻曾明娜携他们23岁的小女儿赖真真自愿返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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