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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探讨

2009-10-16李文琼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16期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造价

李文琼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深入,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观念和方法进行着深刻的变革。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重点论述了在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的理论和有效的控制方法,说明了进行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非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造价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6-0172-02

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1.1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任务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在确定的投资限额内,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条件下,合理确定标底;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出评标办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价格形式。这三个方面之间相互联系,应综合考虑,以达到相对最优的效果。

(1)标底的合理确定。

合同造价一般按中标价包死,到竣工结算时,实际上仅是对工程变更部分进行造价审核。因而在招投标阶段对标底造价的控制显得十分重要。值得重视的是:①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管理,由专职造价工程师参与审定其中的造价条款。②通过细化委托编标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造价咨询机构的编标责任和义务,促使其规范谨慎执业,具体可采用“质量与造价咨询机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的办法,如“在审标时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每1%的质量差错率扣10%的委托编标费”等形式实现。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价格形式。

签订合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来管理经济的一种措施。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投标不仅仅是一个定价的问题,而是要把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文本管理和招标、投标都结合起来。工程招投标结束以后,通过招投标所形成的价格,要通过合同价格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1.2 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

(1)工程量清单中价格的构成框架。

工程量清单是由业主或受其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将拟建招标工程全部项目和内容,按工程部位性质等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价的文件,是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以及规费和税金。

(2)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则。

工程量清单是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依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将拟建工程的全部项目以实物工程量清单的形式列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承包商逐项填报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中实物工程量的准确及合理与否是关系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过程中,应遵循以下编制原则:

①工程量清单应准确全面地反映拟建工程的全部内容。②工程量清单中实物工程量的细分程度应遵循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③工程量清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研究

2.1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投标的工作程序

(1)招投标准备阶段,业主对拟投标承建商进行资格预审并聘请估价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估价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依据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提出具体、详尽的质量要求。

(2)清单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分发给各投标单位。

(3)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进行工程量复核,若没有较大错误,则考虑与工程有关的因素进行工程报价;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误差较大,可以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由于在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单价采用综合单价的形式,因此,投标单位在工程单价的确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投标单位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因素的影响。

2.2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招投标工作

(1)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起点。招标文件应该全面、准确地体现业主的意愿,并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否则将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工作造成困难,甚至引起索赔。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定额单价的争议。招标文件中除通常包括的内容,如招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技术规范,图纸,投标文件参考格式等之外,还必须提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2)确定标底价格。

标底价格最基本的应用是将标底价格和各投标单位投标的价格对比,从中发现投标价格的偏离与谬误,为招标答疑会提供招标人质疑素材,澄清投标价格涵盖的范围。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清单计价,为标底价格在商务标测评中建立了一个基准的平台,即标底价格的计价基础与各投标单位报价的计价基础完全一致,方便了标底价格与投标报价的对比。包括工程项目总价对比、分项工程总价对比、单位工程总价对比、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对比、措施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其他项目列项与计价对比。

(3)评标。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评标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能只简单的评工程总价,还要进行分部分项清单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清单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是否有计算错误等的评审。清单模式下,材料价格、人材机消耗量等全部由企业自主报价,评标时必须考虑其报价是否合理,是否不低于企业的成本。清单执行后施工合同主要以单价合同为主,所以评标时要审核投标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存在计算错误,避免给业主带来损失。

3 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3.1 实行全方位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关键。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全面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分歧和问题,以免结算时因合同条款不明确产生纠纷;同时,要明确规定计费标准、文件和时期。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必须从合同谈判、签约时起严格规范化,条款必须完备,双方权利、义务必须对等,语言表达严谨准确。

合同管理直接为项目总目标服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实现。具体来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合同中包括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工程价格以及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所以它贯穿了项目的三大目标。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有几份、十几份甚至几十份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合同,一份合同至少涉及两个独立的项目参加者。通过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各方都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实现投资目的;承包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

国际上,人们总结许多成功的案例,将项目成功的原因归结为若干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通过合同明确项目目标,合同各方在对合同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就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

3.2 加强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

FIDIC条款中,工程变更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引起的合同变更,具有一定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为必要条件。工程变更主要包括: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尺寸的改变;为使工程竣工而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能保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能有效地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当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工作性质有重大改变,使得继续沿用原有不合理合同单价计价会损害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时,原有的合同单价应进行变更。当工程变更使得工程量的变化超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的25%以及该细目的合同金额超出合同总价的20%时,应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按新的合理单价办理算。新的合理单价的确定原则是:原单价偏高,应相应降低;反之,应予以提高。

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价款与工期补偿的要求。常见索赔类型主要有: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引起的索赔;不利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或延误引起的索赔;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中断引起的索赔;因甲方原因工程终止或放弃引起的索赔等。不论哪种类型的索赔,都必须保留好现场第一手资料及详细计算书,保证充足的证据。

4 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1)核对合同条款: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够列入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2)检查隐蔽验收纪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现场验收现场签字,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

(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应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且有设计、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重大设计变更须经原审批单位审批。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5)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建安工程应按合同要求或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并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

(6)防止各项计算误差:工程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而多计或少算。

参考文献

[1]@戚安邦.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

[2]@何玉波.浅议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J].集团经济研究,2008,(9):113.

[3]@郝建新.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惯例[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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