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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不妨民营化

2009-10-14

环球时报 2009-10-14
关键词:民营化北京地铁公共交通

卫志民

北京地铁四号线 9月底正式开通。四号线的运营不仅缓解了部分交通压力,也在这一自然垄断行业里引入民间资本方面作出了尝试。北京地铁四号线首次采用了“PPP”运作模式,即政府、社会、公司共同投资的模式。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公司为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城市轨道交通是一种自然垄断行业。传统的思维方式是自然垄断行业必须实行国建、国有、国营,在欧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这已经是一种非常落伍的“传统智慧”了,但因为我们国家特殊国情和目前所处的改革阶段,这种传统智慧目前还是社会的主流认识。

在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领域,市政当局应该明白自己的改革大方向是民营化,通过民营化来引入市场竞争,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首先需要在建设环节,公开招标,平等竞争。政府投资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由国有公司来建设,也不意味着一定要由中国的公司来承建,谁能够以最低的造价完成工程,就由谁来建设,商业原则说了算,这就是市场经济,这就是市场竞争,当然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建筑要求了,这是需要我们打破的一个传统智慧。政府充当服务质量、运营公司运营成本、利润水平的监管者,根据客流和运营成本的变化通过定期的票价调整谈判机制或补贴数额的谈判来控制运营公司的利润率,使之获得一个合理的回报率。

其次,在运营环节引入市场竞争,实行民营化。政府企业入股甚至控股违背了我们实行民营化的基本初衷——引入市场竞争,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就变成父亲特许儿子经营、父亲监管儿子了,而且父亲还参与儿子控股的公司的分红。一纸合同30年,没看出引入了什么竞争机制。国有控股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所有老毛病,内部人控制,信息不对称、缺乏激励约束机制,效率低下。

运营公司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保障公共交通系统的安全不是靠控股,而是要靠监管。

引入市场竞争、进行特许经营的改革方向毫无疑问是对的,引入竞争和解除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父子关系”是自然垄断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所在。▲(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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