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维权:百姓缘何信“访”不信“法”
2009-10-07林洪
记者观察 2009年10期
林 洪
2009年2月16日,江苏省海门市陈某拿到了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08年11月,江苏省海门市内某酒吧擅自开设KTV,每晚经营至凌晨一点左右,陈某家距酒吧一墙之隔,酒吧音响噪声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环保、工商等部门多方联合介入调解未果。09年2月3日,陈某提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判决酒吧立即采取措施,使排放噪声符合环保标准。此案是海门市开展“律师参与环境信访”以来,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环境权益的第一案。
据了解,我国每年的环保纠纷案件有10多万件,但真正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的不足1%。而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侵权案件更是屈指可数,胜诉的案件就更少了。2006年至今三年间,江苏省海门市环保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1800余起,大多数环境纠纷已通过行政手段得以妥善解决,不过,仍有3%的污染纠纷通过行政手段难以奏效,但都完全符合诉讼条件,然而,群众却宁肯一再信访投诉,也不肯诉诸法律武器,更加有效地维护正当权益,这其中的原因到底在哪里呢?
老百姓宁愿信“访”不信“法”
2007年7月30日,中国环境报刊登《环境维权受困因果关系难认定》:2007年2月1日,一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并不大,在原告席和旁听席上,坐着原告刘德胜的妻子、两个女儿、外孙女等亲属。然而,刘德胜本人却没能列席这个他努力与坚持了数年才终于得以再次开庭的审判,他已于2006年11月20日离开了人世。1982年以来,每年的七、八、九月,湖南省吉首市农机局就会在院内为吉首地区的拖拉机进行年检和喷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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