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费税改革看我国财政税收的环保节能导向
2009-09-18王卓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14期
王 卓
摘要:2006年3月22日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并于2006年4月1日起执行。这次改革是消费税12年来最大规模的调整,其背后蕴藏着很大的深意。它不仅体现了国家的一种产业导向,鼓励发展环境保护型、节约资源型、高附加值的产业,同时也是我国正努力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缩影。不仅拓宽了我国消费税的调控范围,而且体现了我国财政税收的环保、节能导向。
关键词:消费税;改革;环保;节能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4-0166-01
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它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其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1关于新增税目
(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
(2)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
2关于调整税目税率
(1)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取消小汽车税日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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