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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东掌制度述论

2009-09-01彭晶晶

中州学刊 2009年4期

彭晶晶

摘 要:东掌制度的设计对财东本人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内在要求,只有在具备能力和权力的双重合力之下,东掌制度才能稳定运行。然而在能力和权力的代际传承中,由于财东下一代多继承财富而无传承相应的能力,使东掌制度最终无法维系。究其根底,这些缺失的力量实为企业家精神,也就是说企业家精神代际传承的失败才是引发东掌制度危机的关键,而造成传承失败的原因在于晋商家族企业的特殊运行模式和中国传统的抑商思想。

关键词:东掌制度;代际传承;晋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4—0180—03

晋商自明代崛起到20世纪初衰落,留下丰富的商业资源供后人借鉴,其开创的东掌制度尤为世人称道。东掌制度最初给晋商的商业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帮助,然至后来,此种制度弊端日显,这种转变的原因,前辈学者已做了种种研究,本文试图从代际传承这一角度出发再行探讨。

一、晋商东掌制度对财东的内在要求

从现存资料可以看出,财东对经理(俗称掌柜)的选用颇费心思,通常“财东起意经营,聘请经理,由介绍人之说项,或自己注意查访,确实认定此人有谋有为、能守能攻,足以担任经理之职责,则以礼招聘,委以全权,专采用人莫疑,疑人莫用之旨”①。在这种精细筛选下所产生的经理亦不负财东厚望,“于是以忠义之答报知遇,此理之固然也”②。经理一经聘用,便被授之以资金调度权、人事任免权、业务经营权、机构设置权,财东除每年审阅年终报表外,其他事情概不过问,放手任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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