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政府公共采购结硕果
2009-08-26林初宝
经济 2009年7期
关键词:制度
林初宝
近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总课题组赴浙江绍兴市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绍兴市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政府采购在体制、机制建设,运作程序的规范,监督系统的完善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包括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审计、监察依法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规范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以及严密的预防腐败网络平台。经过10年的改革实践,绍兴市初步实现了“体制健全、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工作目标。
创新体制完善机制
自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绍兴市一直致力于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完善。最初,绍兴市建立了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管,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操作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但是由于两者均设在财政局,“裁判员”与“运动员”不分,影响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发展。针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采购法》“管采分离”的要求,绍兴市委市政府及时展开调研,结合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和土地拍卖等交易活动的现状和特点,作出了包括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在内的一揽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并于2002年11月份建立了绍兴市招投标中心(现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政府采购中心所履行的政府采购操作职能等成建制划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财政部门脱钩。目前,绍兴市形成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现场专业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依法操作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的“阳光”操作,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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