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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的折翼和“宝马”的奔驰

2009-08-25杨昆杨倩文

消费导刊 2009年14期

杨 昆 杨倩文

[摘要]本文以自行车和轿车为交通工具的入手,从两者发展比例的失衡、关注程度的高低、使用效果的优劣、社会影响的大小等方面,从法律学、特别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全面、深入地剖析、研究了两者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现实结果与深远影响,指出了发展失衡的严重性,阐明了以人为本在交通工具发展上的意义及牢固、长期树立以人为本的紧要性和必要性。此外,本文将法律社会学引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领域,理论联系实际,数据具体翔实,说理分析透彻,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指导实际,服务社会。

[关键词]凤凰 宝马 交通工具 法律社会学

南京路,上海的门面与象征。宝马、福特、本田牌轿车川流不息,通行无阻;淮海路,豪华的指向与标志,奔驰、菲亚特、凯迪拉克牌轿车来回穿梭,畅通无阻;西藏中路,城市的中区和集散地,凌志、奥迪、帕萨特牌轿车东西疾驰,一路顺畅。

南京路,淮海路,四川路,西藏中路,徐家汇商圈,五角场商圈只有轿车的马达轰鸣和尾烟排放,而无自行车的身影。在上海,乃至在全国各地,城市愈是发展,经济愈是发达,自行车就消失得愈快。这已成为了当代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自行车从其诞生起,就以其轻便、便利、环保与健身受到了社会大众的青睐。人手一辆,一户数辆都是过去常见之现象。上海生产的“凤凰”、“永久”牌自行车更是以其牢固、轻盈、美观、实用的特点而风靡全城,骑向了全国。诚然,轿车的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它能带动钢铁、橡胶、电子、机电和水泥等行业的联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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