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普惠养老:梦想能否照进现实?
2009-08-21马莉
中国新闻周刊 2009年30期
马 莉
农村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但是农民普惠式养老政策仍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
中国自古就有“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传统社会理想,但在政府把农民养老纳入责任义务的范畴之前,这只能是无法企及的梦想。在国庆60周年到来之际,这一梦想开始照进现实的曙光。
8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中国农民年满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国家先选择10%的县(市、区)试点,然后全面推开。据悉,试点将在今年10月1日前启动。
“有‘新农保之称的农民普惠式养老,较之上世纪90年代‘老农保的农村养老保险,最大的亮点是中央财政出了钱,目前的方案,基础养老金是每月55元。起点虽不高,但力求低水平广覆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现在各地申报试点的积极性非常高,试点有望超过10% 。
破茧而出
农民普惠式养老政策酝酿已久。
早在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曾指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经过一年多的酝酿与准备,2008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我国农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指导意见》上报国务院审批,指导意见体现了“会安排部分中央财政,用于农民养老保险”的主导思想。
2009年6月底,国务院召开常务工作会议,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10%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2020年前将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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