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婚姻
2009-08-11李豫
意林 2009年1期
李 豫
杜甫是个晚婚的模范,29岁了才结婚。新娘是当时司农少卿(相当于现在的兼任财政部和农业部的副部长)杨怡的千金,而杜甫的老爸杜闲只是一个县长。这在讲究门当户对的封建社会,杜甫与杨小姐的结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杨小姐到底是大家闺秀,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善良贤淑,通情达理。虽说与杜甫是先结婚后恋爱,但是夫妻二人感情特好。即使在颠沛流离的艰难困苦中,他们仍然是相濡以沫,风雨同舟,始终不渝。
应该说,杜甫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他官职卑微,工资低,又不肯下海做生意,虽说能写文章,却不愿写什么畅销书,每日里只是苦苦地吟诗,又换不来稿费,因而家庭生活十分的贫困。但是杨氏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一点儿也不指责杜甫是书呆子,她含辛茹苦,节衣缩食,无怨无悔地操持着家庭。
杜甫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深挚的,“文人无行”这句话在杜甫身上不适用。他不像当时其他文人一样喜欢从女性身上寻找创作灵感,众所周知,唐代是一个社会开放、歌舞盛行的时代,歌舞伎们经常出现在达官贵人和文人们的酒宴上,她们相当于今天的“三陪”小姐,与男人打情骂俏,惹出不少风流韵事。可是杜甫从不被女色诱惑,没有过任何婚外情、“桃色新闻”,更不曾包养二奶。遍阅杜诗,只有《数陪李梓州泛江,有女乐在诸舫,戏为艳曲二首赠李》算是他最艳的诗作了。诗的最后与那喜欢女乐的李梓州开玩笑,“使君自有妇,莫学野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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