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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的来龙去脉

2009-08-04王运宝

决策 2009年6期
关键词:皖江长三角示范区

王运宝

从点题到破题,从酝酿到启动,从数易其稿到艰辛奔波……一个承载了太多猜想的“国字号”示范区,即将在各方的期待中大幕开启;从幕后到台前,从研究到决策,从安徽责任到国家战略……一个承载了太多使命的“国字号”示范区,即将在风起潮涌的皖江喷薄而出。

谁也不曾想到,一个即将落地的“国字号”示范区,竟源自于一次并不起眼的地方调研。

2008年7月,由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带队的“安徽区域发展战略调研组”一行数人,在合肥、芜湖、蚌埠和宣城4市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调研。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提出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概念,让在座领导和专家的眼睛为之一亮,一扇大门在思想的碰撞中缓缓打开……

经过一番酝酿之后,一个国家级示范区的构想由此浮出水面,并继而发酵成符合发展需求和肩负探索使命的国家战略。

2009年6月,在完成一系列前期工作后,国家发改委与安徽省发改委相关官员,开始以更高的频率穿梭于北京、安徽两地。他们在为即将上报国务院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皖江示范区)进行最后的“磨合”。

半年前,国务院批复了安徽省关于设立皖江示范区的请示,而这份被安徽高层视为“一号工程”的规划,既是“请示”的延伸,也是皖江示范区最终上升为国家级区域发展戰略规划的关键之举。

在大幕即将开启之际,这个承载了太多热望与使命的“国字号”示范区,赋予了怎样的猜想与企盼,走过了哪些鲜为人知的决策历程,又演绎了什么样的台前幕后故事?

从点题到破题

元月,原点,改变从这里开始。

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2008年元月。是月,胡锦涛总书记把2008年视察地方的第一站放在了安徽。考察期间,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并指出:“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主动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不断加强同兄弟省份的横向经济联合和协作。”这是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第一次提出“泛长三角”概念。对此,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认为:“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对安徽和长三角来说,都是重新审视自身定位的—个新起点。特别是对安徽来说,更是准确的定向、精确的定位,为安徽的发展进一步开阔了思路,指明了方向,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境界。”

依此为标志,安徽省—个更大规模或更长远的“旅程”开始了。对安徽而言,这个“旅程”的最佳指向是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在接下来的全国“两会”上,来自安徽的全国人大代表,以集体议案的形式,提议将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申请国家批准“合肥—芜湖自主创新试验区”为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但就在此前后,“国家已关闭新特区申报大门”的报道频频见诸媒体。而且,即便国家再批新特区,中部已有两席的事实,也让安徽申报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前景变得难以预测。面对这样—个不可预知的变局,安徽必须寻找到新的突破点。

那么,突破点在哪?

7月1日至6日,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为组长,国家发改委“安徽区域发展战略调研组”奔赴安徽调研。“国家发改委规划司、体改司、农经司、高技术司、工业司等8个司局的相关人员参加,队伍庞大。”安徽省发改委地区处处长殷君伯介绍说。

在最后一天召开的安徽区域发展战略调研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调研组提出了三点思考意见:一是“切入点”;二是“支撑点”;三是“主攻点”。调研组经过深入分析,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考虑,国家应该将安徽作为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试验区和示范区,把泛长三角上升为国家的战略举措。“这是第一次提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概念。”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告诉《决策》。

调研组认为,“—个地方的发展,如果能列入国家战略层面考虑,带来的结果是不—样的。但列入国家战略需要选择—个合适的切入点,这个切入点既能够区别于一般,又能够契合国家发展的需要,这样才能得到国家的重视。”同时,在区域选择上,调研组建议,包括合肥和宣城在内,将皖江城市带作为推进安徽发展的核心地区。

由此可见,后来正式提出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这一名称中的三个关键词,在这次调研中都已经提出来。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正是—个“从安徽的角度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巧妙切入点。

以此次座谈会为标志,示范区开始破题。

从酝酿到启动

改变一旦发生,就会引发一连串的连锁效应。

不过,这一次是从安徽的邻居——长三角开始的。2008年8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其中专门阐述了“泛长三角”的内容。虽然文字表述只有一段,但对长三角苏浙沪两省一市与安徽省来说,《指导意见》给双方都带来了根本性变化。沈卫国认为,从长三角到泛长三角,安徽拿到了“既是成员、又是演员”的“身份证”。

国务院文件出台20天后的8月26日,安徽省党政代表团启程,深入苏浙沪学习考察。此举标志着开启了泛长三角分工合作的新时代——从单向承接到双向融入,从被动接受辐射到主动参与分工合作,共创双赢。

考察历时一周,9月1日,安徽省党政代表团在黄山召开赴苏浙沪学习考察座谈会。在这次“黄山会议”上,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指出:“只要选准突破口,把推进自主创新与承接外来转移的叠加优势发挥好,完全可以发展得更快一些。”也是在这次总结大会上,安徽省省长王三运不仅明确点出了安徽注重承接的六大产业,更强调指出:“在积极主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和资本转移的同时,坚持自主创新,打自己的牌,敢于并善于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新路。”

以“黄山会议”为标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被提升到—个新高度。同样,这次会议也标志着安徽开始着手构建产业转移与自主创新两个“轮子”一起转的崛起格局。9月的最后一天,胡锦涛总书记第二次来安徽视察,对安徽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于是,在经历多次修改之后,酝酿已久的安徽省政府“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推进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表示”,在2008年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报国务院。

在这份请示中,写明了申请设立示范区的原因、重要意义、区域范围、得天独厚的条件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提出了设立示范区要致力于探索区域协调发展新模式、科学承接产业转移新方式等。

很快,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由国家发改委研究支持。

年底,安徽省与国家发改委分别着手深层次谋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前期工作:2008年11月10日,安徽省加快皖江城市带发展座谈会在马鞍山召开,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志刚强调,皖江城市带具有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的最好条件;11月18日,范恒山在国家发改委井冈山会议上,对2009年将要启动的一系列区域规划进行了详细阐述,其中,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重

点之一。

与此同时,来自长三角的回应之声更加响亮,也为安徽发展带来了无限遐想。12月15日,安徽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应邀首次参加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

在安徽省提交给座谈会的若干建议中,“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成为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试验区和示范区”作为15个建议之一,赫然在目。安徽省省长王三运在会议发言中,将“长三角产业承接基地”列在安徽参与泛长三角合作的六大基地首位。

大门在缓缓开启,前方已透出缕缕曙光。

就在安徽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分工合作的同时,国家发改委将“关于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報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很快批复了国家发改委的报告,并要求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和安徽省,编制示范区规划。

这是一个里程碑,标志着安徽省第—个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正式确立。随即,安徽省第一个“国字号”规划全面启动。

从幕后到台前

2008年12月下旬,文号为“发展改革委[200811623号”的通知,从安徽省政府发往皖江9市,中心内容是“成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12月29日,安徽省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其实,规划编制研究早已展开,就在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前—个月,安徽省发改委召开了皖江地区有关市发改委、县政府领导座谈会,围绕规划编制的主题进行讨论,并布置沿江市县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也是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一致建议安徽省政府成立高规格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就在规划编制工作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从2009年1月14日开始,到2月25日的40天时间内,国家关于汽车、钢铁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先后出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产业是核心,而振兴规划中的十大产业,大多是皖江城市带重点发展的产业,这就为示范区的规划编制提供了全新的内容和指导。

于是,在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发生重大改变的背景下,2月10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在《会议纪要》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表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必将成为推动安徽跨越发展、加速崛起的重要平台和弹跳支点。”同时,这次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规划编制要“立足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站在国家产业布局的角度。”

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就示范区规划编制下发通知,规划编制工作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和安徽省省长王三运任组长。同时,还成立了9个专题研究小组,涉及国土、产业、财政税收、基础设施、能源、人力资源、环保等方面。3月11日,示范区规划(草稿)北京专家咨询会召开,来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及部分高校的区域经济专家,发表了真知灼见。

4月25日,中部论坛合肥会议召开,范恒山在论坛发言中指出,2009年要抓紧编制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也是在此次论坛上,商务部领导表示,将出台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来推动产业转移,重点在七个方面支持中部地区发展,特别是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无疑,这些都为示范区规划编制赋予了无穷的动力。

当时间推进到5月下旬,数易其稿后的规划文本形成。按照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划的正式文本,要在6月底前上报国务院。规划正式批准之后,就标志着示范区完成“顶层设计”。

至此,示范区的大幕将徐徐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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