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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程监督之我见

2009-08-03

关键词:工程质量问题

张 云

摘要: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必须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必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

关键词:工程 质量 问题 对策

0 引言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深入实施,对我们全省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在新形势、新任务下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工程监督面临的形势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完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制约机制难以有效运转,加之工程清单报价的初步实施,一些施工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低价投标,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有些投标企业甚至串通起来,低价围标,这种违规行为,必将导致在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和隐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和安全。

1.1 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 从今年我省组织的大检查的情况来看,工程质量通病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行为还比较严重:一是原材料进场不按规定的检验批进行抽查,尤其是钢筋、水泥和砖。二是砼同条件试块不按规定留置。三是砖的质量和砌体施工质量差,拉结钢筋措施不规范,特别是砖质量较差。四是钢筋绑扎控制不严,特别是构造柱钢筋的位移和现浇梁板的钢筋踩踏现象严重。六是砂浆搅拌计量不按规范执行,计量设备形同虚设。七是多水房间的防水措施不到位。八是由于目前商品砼的管理与监督机构脱钩,商品砼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上述问题如不加以治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提高。

1.2 主体责任落实问题 目前,从我省建筑市场的整体情况来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还存在许多不够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少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就擅自开工或边施工边报建。二是勘察、设计单位存在超级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挂靠、出卖图签等现象。三是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不严,制度不全,素质偏低,现场监理人员不到位,不按规定进行监理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监理人员不足,不按规定实行旁站监理,总监极少到施工现场,现场监理人员业务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四是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手续不全擅自施工等问题;部分施工单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将资质较低的施工企业挂靠在自己单位名下,收取管理费。

2 加强工程监督的方法手段

针对当前影响工程质量水平提高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监管:

2.1 质量监督的内容 由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性质和内容的转变,必将带来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式的转变。首先实体质量监督方式要由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随着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微观质量应由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控,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代表业主监督施工质量。政府监督机构则应站在公众和社会的立场上,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查,监督的对象包括工程实体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通过抽查监督,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其次,现场检查方式要由“看、敲、量”向采用先进科学仪器的检测转变,运用科技手段对工程的实体结构及使用功能进行检测,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以此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第三对主体行为的监督要由过去的“传、帮、带”向建立引导激励机制转变,确立执法主体地位。这一转变不仅不会影响工程质量,而且更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

2.2 行为监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改革以来,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由对工程实体的监督,转移到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但目前由于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制约机制难以有效运转,致使监督机构对建设、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要做好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及信息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促使各方责任主体自觉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执法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要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开工手续,施工图文件是否经过审查,建设项目实际施工是否与已审查图纸相符,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降低材料标准等问题。三是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及是否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人员的执业资格及在工程验收中是否验收到位。四是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派驻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执业资格及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监理,监理文件及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监理单位是否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五是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及是否存在转包、违反分包等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及现场人员的上岗资格,是否按规定对关系到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六是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改变重检查,轻整改的倾向,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2.3 加大科技投入 加快质量监督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尽快实现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备案资料和监督登记情况统计报表网上传输、及时掌握质量安全管理动态、质量安全事故及信息公布,是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2.4 建立高素质的监督队伍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法律化管理的重要保证。要想依法监督,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各责任主体行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就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必须要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法规通的监督队伍充当先锋。但目前由于我们的质量监督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专业配备不合理,尤其是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不高,在工程监督过程中,对一些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使得我们监督机构的权威性有所削弱。因此,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已成为我们监督机构当前必须优先解决的问题。

3 小结

总而言之,当前要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我们就必须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必须完善制度,严格执法。我们相信只要我们质量监督机构加强监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努力,认真遵守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就能形成一个规范、高效的建筑市场,促使我们的工程质量水平跃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焦孝民,魏西明.如何进行工程的质量管理[J].施工企业管理.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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