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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水乡古镇建筑保护的和谐之道

2009-08-03杨晓华

关键词:和谐开发保护

杨晓华

摘要:古建筑不仅是古镇悠久历史文化的载体,更是古镇旅游开发的重要资源,它的保护关系到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在古镇开发和发展旅游的过程中,古建的保护和旅游开发普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以江南的古镇为例论述古镇建筑在旅游业发展当中的保护和开发的“和谐”之道

关键词:古镇建筑 开发 保护 和谐

0 引言

古镇旅游就是以城(村) 镇的原生面貌、文化状态、民俗风情等为吸引物,呈现给旅游者不同于现代化城市的独具古貌、古风、古韵的景观,以满足旅游者体验传统文化氛围、感受淳朴生活风貌的旅游需要。其中城(村)建筑是观赏的主要内容,也是旅游者印象最深的部分。近几年,江南古镇的旅游业发展迅速,规模效益明显增加,但是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旅游的负效应也越来越明显,古镇的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在古镇建筑的保护和开发方面,矛盾是日显尖锐和突出。

1 古建和谐的哲学之“道”

1.1 “天人和一” 和谐, 这与中国古代两大主流哲学派别——儒家与道家都主张“天人合一”的思想分不开。在中国几千年的建筑历史发展过程中,“天人合一”的观念是根本性的。在这种根本性思想的影响之下,促成了中国古代建筑与自然的融合。古人们总是寻求人、人工事物与自然结合的完美点,于是对于帝王的宫殿、坛庙与陵墓,需“相天法地”“秉承天命”,突出王者的风范;对于普通士大夫园林屋舍,追求清新雅致,小家碧玉;对于下层老百姓的屋舍,必须尊崇王道,不得与宫殿建制相同或相似。

1.2 “中庸之道” 和谐追求的是一种合和、健康、缓慢的发展之道,这个与中国儒家的“中庸”思想不谋而合。中庸、中和,就是在对立的两种选择中妥善把握,反对固执的一端,反对失于偏颇。

中国古代建筑的营建,依赖规范的文化和社会文化心里结构所产生的同构机制,在更大范围和更长的时间里为中国建筑发展上做出了宏观的限定。这种无形的宏观限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建筑形式的创新和突破,但是却有利于中国古代建筑的修复与保护。为此,我们的保护方式和措施也不能采取过激的方法,应该在彻底把握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采取循序渐进方式进行保护,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更应该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2 旅游开发中古建筑的“尴尬”

2.1 “尴尬”一——旅游容量的过饱和,增加了古镇建筑的负担 旅游容量,是指一定时期内不会对旅游目的地的环境、社会、文化、经济以及旅游者旅游感受质量等方面带来无法接受的不利影响的旅游业规模最高限度,一般量化为旅游地接待的旅游人数最大值。显然,在这个最高限度的“临界点”以下,增加额外的消费人数不会引发问题产生;当超过“临界点”之后,由于存在着负的外溢效应,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全体消费者的效用。当旅游地的游客量超过旅游容量时,就会出现消费过度集中,造成旅游地的交通拥挤、住宿紧张、吃饭困难、景点爆满、价格上涨、服务质量下降乃至客人投诉增加等负面效应,这样其实是对古镇建筑群落及其环境的最大破坏,同时也降低了旅游质量。

2.2 “尴尬”二——过度的商业化倾向,磨灭了古镇建筑的人文气息

2.2.1 传统古镇建筑商业、文化功能的丧失 古建筑作为一种遗产,在今天特殊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自然需要一些适于其环境和文化要求的社会、经济活动,无疑旅游和商业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如果一味地以经济效益第一,把这些建筑遗产视为“摇钱树”,那么本来有益于建筑保护和发展的旅游和商业等活动就会变利为弊。主要表现在旅游业的发展直接造成了商业网点的大幅增加,特别是在主要游线上各类商店的开设及现代装修材料的采用,导致了建筑用途的改变和传统风貌的消退。同时,近年来不断膨胀的旅游业正在排挤着大量的有地方特色的小本生意,致使受保护街区的风貌日趋千篇一律,旅游设施的充斥、无特色旅游商品的泛滥以及“人人皆商”的浓重的商业气息都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古镇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氛围。

2.2.2 古建筑居住功能的消逝 旅游业为古镇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当地政府把发展旅游当作古镇保护的主要目的和动力,但是对居民的生活质量却没有积极改善,现存的建筑老化,基础设施不全,具有水灾隐患,已不符合现代人的居住要求,许多年轻人也因此不愿住在老镇区而纷纷迁往新区或大中城市。同时,居民自发的建筑整修开始使用新的建筑材料与工艺,影响了原来传统风貌的延续,再加上当地政府对经济利益一味的追求,鼓励居民外迁以容纳更多的游客。

这样的古建筑只能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无任何的空间美感可言。

3 古建筑的和谐保护与开发

3.1 建筑体的保护 古建筑是最重要的旅游物质载体,直接关系旅游业的兴衰,保护也迫在眉睫,但历史保护并不等于复古,更不等于制造“假古董”,这与世界文化遗产的原真性相悖,应采取各种措施保持其原真性、整体性和发展性:

第一,涂抹防腐剂、防蛀剂,添置消防设施,防蛀、防火,减少自然风化,禁止人为破坏。第二,管理者要不断学习旅游专业知识和文物保护专业知识,防止“好心做坏事”、建“面子工程”。第三,古建筑确因年久失修,需要修复时,也要修旧如旧,动作尽量慢,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样,要注意自然、历史、人文的和谐,还古镇以“古气”。第四,采取组织好旅游线路;分散游客服务设施;提高门票价格、限定游船数量或限时段开放等措施,限制旅游容量的增加,防止对古镇建筑不必要的破坏。

3.2 传统商业文化功能的恢复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规模的扩大,防止传统商业文化的消弭,古镇应禁止在保护区内开设新的商店、逐步地把那些向游客出售小装饰品的商店迁移到保护区的外面,让出它们多占据的老商店的建筑;通过发展观光旅游,恢复传统老商店建筑的“老字号”,演示传统手工艺;还应重新挖掘构成水乡古镇整体空间环境的建筑群及人文环境的项目,开发民间游乐项目,展示古镇深厚的文化底蕴。

3.3 居住功能的恢复 “空心化”就是指古镇在旅游开发中过于强调外在的建筑形式,缺乏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教育,忽视了社区能为古镇营造的古朴的传统氛围,外强中“空”,缺乏实际内容,使建筑失去“灵活”,古镇丢失了活力。在江南古镇,当地政府对古镇镇核心区内的建筑进行了几乎都是清一色的仿旧改造,以现代的青瓦粉墙和LED照明技术,取代了原来的石瓦木檐和昏暗的街灯,希望以此形成古镇特有的建筑特色和符号。远远望去,古镇颇具风韵,但是游客走进去后,却常常感到与心目中所期待的那份传统意蕴大相径庭:因为社区居民移居,人去楼空的景象,与古朴自然的文化景观显然构成了一副并不和谐的旅游画面。其实古镇开发的初衷不仅是保护建筑,而是还原最真实淳朴的居民生活,如果过于强调古建保护而忽视了古镇本应具有的原汁原味的民风特色,只能给旅游者某一地段或某一环节的良好感觉,而不能给旅游者一个完整的、连续的美好体验,从而也就丧失了吸引旅游者的原动力。为此在古建保护的同时,更应注重古镇建筑空间内人的行为的保留,改善古镇的基础设施,鼓励当地居民的重新迁入或留居。

参考文献:

[1]城镇化进程中古镇古村的保护研究(笔谈)[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4.第26卷第2期.

[2]熊侠仙,张松,周俭.江南古镇旅游开发的问题与对策——对周庄、同里、甪直旅游状况的调查分析[J].城市规划汇刊.2002.第6期总第142期.

[3]刘焱.基于社区参与的古镇旅游发展分析——以重庆磁器口古镇为例[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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