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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之现象

2009-07-30郝可刚

当代教育 2009年2期
关键词:陈垣同名世家

郝可刚

避讳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关于如何避讳,《礼记·典礼上》记载:“卒哭乃讳。二名不偏讳,礼不讳嫌名。”即不避同字或同音。据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记载,南北朝时期,士人极其注重家讳,不但要求二名偏讳,而且还要避嫌名。但同时又存在着不少父子、长辈和晚辈之间不嫌同名的现象,即二名不偏讳,不避嫌名。陈垣先生在其《史讳举例》第五十三《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中,就列举了不少这样的例子,称之为“此南北朝风也”。然就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尚有进一步补充论证之处,原因如下:

(1)与宗教信仰有关。据陈垣先生《史讳举例》载:“晋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献之嗣子静之,祖孙父子皆以子为名,不以为嫌也。宋王弘之僧达,孙僧亮、僧衍,从子僧谦、僧绰、僧虔,从孙僧祜,叔侄皆以僧为名,不以为嫌也。”《宋书》卷四二载刘棉之长子虑之,中子式这,少子贞之。卷四五也载王谦之子应之。父子皆以子为名,不以为嫌。之所以出现这种父子不嫌同名的现象,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和宗教信仰有关。

陈寅恪先生在其《天师道与滨海地区之关系》一文中指出:“六朝人最重家讳,而‘之、‘道等字则在不避之列,所以然之故虽不能详细,要是与宗教信仰有关。王鸣盛因齐梁世系‘道、‘之等字之名,而疑《梁书》、《南史》所载梁世系倒误(见《十七史商榷卷》伍伍《萧梁世系》),殊不知此类代表宗教信仰之字,父子兄弟皆可以命名,而不能据以定世系也。”据此,王羲之父子应为信奉道教之世家。《晋书》卷八十《王羲之传》云:(王羲之)曾“与道士许迈共修服食,采药石不远千里”。次(子)凝之亦工草隶,仕历江洲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王氏世事张氏五斗米道,凝之弥笃。孙恩之攻会稽,僚佐请为之备,凝之不从。方入靖室请祷,出语诸将曰:‘吾已请大道许鬼兵相助,贼自破矣。既不设备,遂为孙恩所害。”可见,王氏父子都信奉道教。又据南宋周密《齐东野语·避讳》记载:“王羲之父讳正,故每书正月为初月,或作一月,余则以政字代之。”又可见其很注重家讳,从而可以更加肯定其家庭不避“之”字与信仰道教有关。

至于南朝宋王弘家庭,据《宋书》卷四二《王弘传》载:“王弘字休元,琅琊临沂人也。曾祖导,晋称丞。祖洽,中领军。乃南朝有名的世家大族,理应注重家讳”。但据《高僧传》卷七《宋京师龙光寺竺道生传》载:“王弘、范泰、颜延之,并挹敬风猷,从之(竺道生)问道。”同传又载:“(王弘从子)王微以生比郭材宗,乃为之立传,旌其遗德。”《高僧传》卷八《齐上定林寺释僧达传》载:“琅琊王僧达才贵当世,藉远风素,延止众造寺。”《高僧传》卷十三《齐东安寺释昙智》载:“宋孝武、萧思话、王僧虔等,并深加识重(释昙智)。僧虔临湘州,携与同行。”可见,王弘之家族与佛教有密切关系,为信佛之世家,其宗教也反映到名字之中,用和佛教相关的这,如“僧”、“昙”等字来命名,长幼都可为之,毫不以为讳。而且这种以“僧”、“昙”和佛教相关的字来命名的现象,在当时社会比较普遍。

由此可见,南北朝之时,世人常用与其宗教有信仰相关的字来命名,信仰道教之人常用“道”、“之”、“灵”等字;信仰佛教之人常用“僧”、“昙”、“惠”等字来命名,父子等长辈、晚辈都皆可为之,即便是世家大族也不以为讳。

(2)与民族出身有关。西晋灭亡之后,北方少数民族纷纷进入中原地区,因此在北方可能还流行着少数民族的语言。道武帝时,晃懿“言音类帝”,“以善北人语,为黄门侍郎。”(《北史》卷八九<艺术>上《晃崇传附弟懿传》)魏末于谨因能“解诸国语”(《周书》卷一五《子谨传》)而受到重用。颜之推《颜氏家训·教子》篇云:“齐朝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言及弱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既然在北方流行着胡语,那么汉文化所特有的避讳文化,如果少数民族统治者汉化程度不高,也不会太重视。据陈垣先生《史语举例》所讲:前秦苻坚字永固,而其长子又字永道;北魏献文帝名弘,其子孝文帝名宏,皆不避家讳,甚至有的名字完全相同,如安同父名屈,同长子亦名屈。细考其民族出身,可以发现他们是胡人。苻坚祖苻洪“略阳临渭氐人也。”(《晋书·载记》)卷一一二《苻坚传》)。

少数民族的统治者在进入中原后,随着登级称帝,汉化程度的加深,也要讲究避讳。清朝周广业《经史避名汇考》卷十一云:“贾思勰《齐民要术》注兰香者,罗勒也,中国为石勒讳改,今国以名焉,且兰香之国,美于罗勒之名,故既而用之。”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统治者对其先辈也要避讳,而且有的还极为严格。北齐高祖高欢,父名树立。据《北齐书·杜弼传》云“相府法曹辛子炎谘事,读署为树,高祖大怒曰:‘小人都不知避人家讳杖之。弼进曰:‘礼,二名不偏讳,子炎之罪或恕。”高祖骂之曰:“眼看人瞋,乃复牵经引礼。叱令出去。”

(3)和家族出身有关。一般说来,世家大族如无特殊情况(如宗教信仰等)都很注重家讳,《颜氏家训》卷二《风操》篇云:“近在扬都,有一士人讳审,而与沈氏交结周厚,沈与其书,名而不姓,此非人情也。”又云:“(北齐)尚书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余不足怪也。”这样之人,肯定不会让子孙与其长辈犯嫌名与偏讳之事。

而陈垣先生《史讳举例》云:“南齐萧道成,字绍伯,其父承之字嗣伯,父子同字,不以为嫌也。且萧道成父名承,而其第六子又封承安王,父子祖孙不避嫌名也。”又云:“宋明帝名彧,其子废帝名昱,父子不避嫌名也。”但据《南齐书》卷二《高帝纪下》载:“(萧道成)召司徒褚渊、左仆射王俭,诏曰:‘吾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因藉时来,遂隆大业。”《南史》卷一《宋本纪上第一》云:刘宋建立者刘裕乃“彭城县绥舆里人,姓刘氏,汉楚元王交之二十一世孙也。彭城楚都,故苗裔家焉。晋氏东迁,刘氏移居晋陵丹徒之京口里。皇祖靖,晋东安太守。皇考翘,字显宗,郡功曹。”又云“帝素贫,时人莫能知,唯琅琊王谧独深敬焉。”可见,宋、齐皇室出身并非世家大族,对避讳有时要求也不会太严格。

总之,南北朝时期父子不嫌同名这种现象的出现,是有其特殊的时代和环境背景的,但在后来的封建社会,特别是唐宋以后,这种现象就比较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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