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居民小区惊现“灭门令”

2009-07-24

记者观察 2009年9期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周某许可证

黄 艳 双 善

广州某开发商放蛇逼住户拆迁的余波未了。不久前乌鲁木齐又传出有人贴出“不搬就杀你全家”的“灭门令”。时下,在业主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情况下,一些不良开发商从开始的不屑转向施暴。开发商何以公然威胁业主?政府部门居间该有何作为?

小区惊现“灭门令”

“灭门令”出现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个毗邻公安分局的新鑫花苑小区。小区不大。只有4栋6层高的楼房,住着354户人家,受到“灭门令”威胁的正是其中3号和4号楼的住户。

3月10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物业办公室的蒋主任从一堆材料中拿出那张“灭门令”,说:“2月18日晚上,这个告示贴在了我们3号和4号楼的单元门上,后来院内的一些私家车上也贴上了这个告示。”

记者看到告示上写着“3号、4号楼是我们的房子,请居住的畜生们7天内搬出去。否则杀你全家!!!”蒋主任说:“当时我们就报了警,但是那天晚上警察没来。后来我们通知各业主注意安全,晚上锁紧门窗。”住在4号楼的居民付某。曾多次受到陌生人的骚扰,看到“灭门令”时,他没有意外,只是“非常气愤”。“居然这么无法无天,这跟黑社会有什么区别?”

付某是从阿勒泰搬到乌鲁木齐市的退休工人,老两口在2004年用7万多元买了现在这套两室一厅。但是,自从住进来后,“就没过过安宁日子,撬锁、换锁、砸门。什么事情都经历过。”

在这个小区里,有这样遭遇的并不是付某一家。和付某住同一栋楼的裴某说,“小区里三天两头有人被骚扰。”2008年10月18日,小区里出现十几张“不搬就杀全家”的通知,弄得3号和4号楼的居民整天胆战心惊的。“白天也不敢出门,生怕再回来房子就成别人的了,这样惶惶不可终日,人都要疯了。”

在4号楼的一个单元入口处,一个杂物堆显得有些突兀。物业人员介绍说:“2008年11月3日,一群人趁物业办公室没人,直接将门锁砸了。把这些办公用品全搬出来了,现在还有人在那里占着房子。”

新鑫花苑小区为何屡受骚扰?记者调查发现,原来是因为这里的居民一直没有房产证。据小区居民介绍。不光是3号和4号楼的居民没有,新鑫花苑小区的所有居民都没有。他们多次找到乌鲁木齐市房产局,要求尽快办理房产证,但都没有结果。“我去房产局不下50次,可是都没办下来!”居民裴某说。

幕后黑手是谁?

新鑫花苑小区的居民们一直认为,这个“要杀人全家”的强搬告示是该小区的开放商之一周某指使人干的。“因为他经常找人来捣乱,有时候还亲自来小区叫嚷,让我们搬出去,还他房子。”一位居民说。同时,该小区的另一开发商卢某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周某“不敢对簿公堂,只会用这些手段威胁居民”。

对于居民和卢某的指责,周某认为,“‘不搬就杀你全家的通知其实是卢某背后操作的,因为这样一来,就可以激起民愤,居民们一闹就会给主管部门施压,房产证就能办下来了。如此一来,我的房子就拿不回来了。而且,3号和4号楼里,有40%的住家户都是卢某雇人装扮的,目的就是占着房子不放。”

当记者问怎样能证明3号和4号楼是周某的房子时,周某拿出了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于2004年11月22日发给他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说:“那些房子全是我的,这个就能证明。”

然而,不时提到“《宪法》第五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周某一直反对用法律来解决纷争。“卢某到法院诉讼完全是为了拖延时间,拖到居民闹得政府发房产证。我所有的证据都是齐全的,为什么房子还不能拿到手?”周某说。

卢某的手中也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为此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指责对方的材料是“假的”。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整个新鑫花苑项目,两人的说法正好相反。

周某说:“2001年,我邀请卢某加入到我开发的新鑫花苑项目里,他的公司在这个项目只投入了100多万元,而我投入了2000多万元。”

卢某却说:“这块地皮确实是周某介绍的,等我已经开工建设了,他才说要合作。由于当时资金紧张,我就答应了他并和他签订了《联建合同》,但是周某一直以手续没有办完为由拒绝向项目投资。直到现在,他在这个项目上没有投入一分钱。”

对于这个说法,周某说:“即便我一分钱也没有投入,但是我有市房产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这些房子就是我的财产,我就有权利将这些人赶走。”

“灭门令”背后的事情似乎很复杂。记者采访时发现,周某手中握有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几乎所有重要证件。他告诉记者:“没有我手上这些证件,谁也办不到房产证。卢某的手续都是伪造的公文。”

记者就此采访卢某时,他说:“重要的证件都在周某手上,但是那是他从我这里骗走的。他套取我们公司的公函,然后以到政府机构办理各种手续为由,将这些证件一个个骗到手中。由此出现了两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新疆力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丽娟解释,《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只能说明开发商取得销售房屋的资格,但并不是房屋产权归属的证明;而且,两家公司的纠纷并非产权纠纷,而是属于项目开发中的经济纠纷。

业主维权难

为什么两个开发商的经济纠纷最后牵涉到了业主?

在新鑫花苑小区的走访调查中,居民们告诉记者:“由于我们没有房产证,经常出现一房两卖甚至多卖的情形。”付某说:“有次回家,门被撬开了,房子里全是陌生人,他们拿着购房合同说这房子是他们的。我跟老伴都懵了。”

蒋主任说:“居民们为了办理房产证想过很多办法,找房产局、找消协、找开发商、找信访办、找政府,只要能找的部门都找了,结果还是一无所获。但是房产证拿不上,一房两卖、多卖就不会结束。有人找开发商退房,不过一点可能性也没有。”

居民们认为,问题主要在于房产局发了两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形成了一件东西两个卖主的局面,现在两个卖主有了经济纠纷。卢某卖出的房子,周某又卖出去,这样遭殃的自然就是买房者了。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对出现两个《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表示沉默,该局纪律监察员王军熙说:“新鑫花苑小区的纠纷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居民们也经常来找我们。房产局一直都在努力协调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开发商之间没有达成一致,房产局处于房屋开发的最后一个管理环节,那些出现在房子修建初期的矛盾,我们也无能为力。”

据王军熙介绍,按照建设部2008年出台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如果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那么房产局需暂缓发放《房屋产权证》。而且,此办法之前的规定也要求如有产权纠纷,要暂缓办房产证。

于是。矛盾的焦点又回到了起点一一仍然是两个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为什么以前都是撬门换锁之类的破坏活动,近期却发展到“杀光全家”的威胁呢?有居民传言说,这主要是因为开发商周某在新鑫花苑5号和6号楼的建设工地被政府查封,而卖钢材的老板又找周某索要欠款,周某想用5套房子来抵押欠款。但是新鑫花苑小区的房子在三四年前就全部售完,大部分人已经入住,于是周某等人就频繁地威胁恐吓居民,逼他们搬走。

一位居民说,“小区里住的人大多并不富余,买房子都是花了一辈子的积蓄,哪能就这么容易被威胁走啊?”

迷案难判除了两家开发商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外,政府相关部门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法律界人士认为,政府某些监管行为的“缺席”,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事情的恶化。新鑫花苑小区的居民在递交的请愿书上写道:“……是他们(指房产局)错误的行为才导致近日的一楼两证,一房两主,一房多售等后果。”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具名的老师认为:“房地产开发中的违规违纪现象从未间断,国家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来杜绝这些现象,但是房地产市场开放初期,尤其诸如此类的历史遗留问题牵涉面广,政府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或者没有充分作为,使得问题拖延得更加复杂。”

4月9日,记者再次来到新鑫花苑小区,得到的结果是:问题被相关部门推来推去,两家开发商仍在互相扯皮,事情依然毫无进展。

猜你喜欢

乌鲁木齐市周某许可证
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病例出现较大幅度下降
为了讨还债务而绑架、扣押债务人,构成什么犯罪
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赔偿对方6万元
湖南省添加剂预混料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牌桌上输的钱,可以依照法条要回吗
乌鲁木齐市跆拳道锦标赛开赛
近5年乌鲁木齐市PM2.5变化分析
怀疑被举报非法营运 放火烧车获刑五个月
湖南省添加剂预混料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排污许可证如何破茧成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