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奖励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者(等五则)
2009-07-13
法律与生活 2009年10期
关键词:群众
4月9日,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江苏省准安市公安局、淮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并发布《公告》,对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市区多发性违法犯罪的人民群众给予奖励。
多发性违法犯罪是指盗窃电动车、盗窃汽车内财物、拎包、扒窃、入室盗窃、街头诈骗、飞车抢夺等。《公告》实施范围为市区清河,清浦、开发区。
奖励对象:通过提供线索或抓获现行破获市区多发性违法犯罪案件的人民群众;通过抓获现行破获市区多发性违法犯罪案件的市区各分局、各警种使用的保安巡防队员。
根据不同的情况,奖励金额有所不同:
1对提供线索或抓获现行破获市区多发性违法犯罪案件的人民群众奖励现金500元;对工作时间内抓获现行的保安巡防队员奖励现金200元,工作时间外抓获的比照人民群众执行。
2对医院、门诊所医务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主动提供线索协助破获故意伤害类刑事案件的奖励现金500元;对工作时间内抓获现行破获此类刑事案件的保安巡防队员奖励现金200元,工作时间外抓获的比照人民群众执行。
3对提供线索或抓获现行破获其他案件的,视情奖励,案情重大的给予重奖。
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或扭送嫌疑人的,可直接拨打110或扭送至附近派出所,公安机关将在破案后7个工作日内兑现奖金。
4月10日下午,准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倪兴余、市公安局副局长漆洪庭等人分赴街头、社区向市民散发《公告》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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