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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与税收关系的法律思考

2009-07-05叶夏青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期
关键词:课税所得税法外资企业

叶夏青

摘要2008年1月1日,我国施行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过去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并存”的现象。本文从二者的关系和影响进行了阐述,探讨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如何体现我国的产业政策,以及如何促进我国产业的升级。

关键词产业政策产业升级企业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F20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124-02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社会经济目标,按预定的标准进行的非惩罚性的、强制的从私人部门向公有部门的资源转移。在税收产生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里,税收的主要功能是侧重于为国家财政筹集收入,但随着商品经济和国家职能的扩展,税收越来越充分显示出作为国家干预或调节经济活动的角色。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税收实现了“四个统一”:豍(1)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2)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3)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4)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将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改变了过去对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并行,税率偏高,级次偏多的做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更加强调公平性和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和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本文拟从产业政策与税收,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关系,对此次的新修改的企业所得税做一定的探讨。

一、产业政策的含义及其范围

产业政策是指一个国家为了实现其经济发展的目标,以全产业为直接对象,对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进行干预,对企业为进行某些限制和诱导,从而对产业发展方向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政策体系的总称。豎产业政策的本质是国家对产业活动的主动干预,是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区政府为了其全局和长远利益而主动干预产业活动的各种政策的总和。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作为政府管理国民经济的重要职能和调控手段,也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加强对国民经济产业政策的法律调整,更具迫切性。

二、我国产业政策的转变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内外资企业有别的税收政策,形成了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

那么为什么我国在那个时候要实行税收“双轨制“呢?

原因在于1979年我国开始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因为文化大革命等的影响,我国经济出现了很大的衰退,一切都百废待兴,急需大力发展经济,所以寻找新的“出路”就成为了摆在领导者面前的一条光明大道。在探索中国家认识到可以利用引进外资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促进产业的升级换代,因为引进外资带来的不仅是资金,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带来我国最欠缺的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生产技术,而这些都是产业升级的关键因素。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过去我国对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低税率就成为了引进外资的最有利工具。

实践证明,税收双轨制对大力吸引外资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大量外资包括跨国公司陆续大举进入我国。自此以后,我国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着对外资的大规模引进,连续成为世界上引进外资数量名列前茅的国家,甚至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利用外资最多的国家。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发展,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对国际资本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尤其在加入WTO以后,我国面临着进一步开放市场的国际压力。但处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期的中国经济,在市场结构和宏观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面对这种局面,我国的引进外资政策必须适应内外条件的变化,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的有利条件,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符合时代步伐与国际潮流,实现战略转变,解决外资利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争取利用外资的更大的效益。我们也要注意到我国经过过去的发展,我国的产业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劳动力过剩的矛盾;但是在科技发展迅速的今天,很多工作已经可以由机器所取代,使得很多工人下岗,如果我国继续依赖这种产业类型,我国的经济肯定会出现衰退。所以从全局出发,我国必须提升产业,发展高新科技产业,走集约型道路。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在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这部法律的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这就意味着我国取消了经历15年之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两税合并”,税率统一调整为25%,即将原先针对外资的特定优惠政策,转为面向产业的普惠制。统一税率与我国的产业提升有什么关系呢?

前面我所谈到的我国过去的产业政策是依靠引进外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但是这些企业多是高耗能、多污染企业,已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可持续发展。而且从公平的角度来说,对内外资企业的不同税率也是对内资企业发展的不利,更是在内资中划分国营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这种税收的“分轨制”把这些企业划分为三六九等,违背了税收政策的分配公平原则——通过利益的协调来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公平。这主要表现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的协调,较低的税率对外资的引进的确有着一定的吸引力,但这种“分轨制”是不可以长期施行下去的。

同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并存, 不符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统一性原则,是不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豏。世贸组织要求成员国遵循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统一性原则。我国于2001 年已经加入世贸组织, 对外开放的领域更广, 步伐更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法并存, 外资企业享受更多的优惠待遇, 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收负担远远高于外资企业, 不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 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 确保各类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豐因此, 统一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在实际中我国有不少企业是假合资, 实际上是中资, 优惠并没有让应享受的企业得到,所以我国更应该统一企业所得税。

三、税收是如何促进我国产业的提升

不同的税种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角度也不相同,按税收的课税对象划分,可以将税收划分为流转课税和收益课税。流转课税是以商品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收益课税是以法人或自然人所获取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虽然流转课税和收益课税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不同,但是两者都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影响市场主体的运转,产生重大的微观影响,同时作用于产业的结构规划,从宏观上影响产业结构。税收影响整个产业是通过税收的生产替代效应体现出来的。从社会角度看,税收的生产替代效应是指政府对各种行业进行选择性的征税,从而影响着行业的结构。那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如何促进我国产业的提升的呢?

根据中国商务部最新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企将不再被鼓励进入传统制造业和出口导向型领域。这一政策实施的最直接的体现是降低了出口导向型企业产品出口退税。

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由于劳动力成本、税收成本、人民币升值成本、扩张成本—土地的不断提高,加上环保要求成为了考核企业的重要指标。对于那些依靠来料加工的外企而言,扩大再生产所可能承受的风险大大增强。特别是那些制造业型的企业对这个做法来说是极其敏感的,因为这些企业的利润空间原本并不是很大,政策的改变,对企业来说是个很沉重的负担,所以面对这样的投资环境,这些企业就会进行自动转移,从我国的东部转移到西部,将来更会从西部转移出我国,尤其会转移到那些劳动力和税收更加低廉的地区或者是国家去。所以,这样就使得我国的产业发生慢慢的改变。

税收政策的转向引起了外企在中国市场的重新调整布局。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税收优惠是税制的重要因素, 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 应当以产业政策为主, 也就是说要按国家产业政策的序列要求对投资数额大、投资回收期限长的能源、交通、通讯、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如一些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等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应该减少区域性优惠, 如果确实需要的话, 应主要向“老少边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这样才能起到鼓励扶持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所以在新的税收体系下,节能环保产业将受到税收政策的大力鼓励。这可以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第27条和第28条豓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实行鼓励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以产业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以鼓励这些节能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这就反映出我国产业政策的改变。而且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可见国家在产业上极力鼓励各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同时促进产业结构的提升。

所以综上所述,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产业的升级开辟了一条新路径,这些概括起来表现为:

第一是产业选择转移到制造业高端环节和创新领域。如电器电子、半导体、计算机设备等将受到外资的青睐,对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等投资将大幅增加。

第二是活动重心将从特殊经济区域转移到更广泛的经济地带。即受制于东部、沿海要素资源的约束和其他地区商业环境的改良,绝大多数外企将在我国完成自身产业的重新分工——将研发中心留在东部地区,而将生产加工环节辐射到相对成本较低的中西部。

第三是资本进入与扩张以并购方式完成。大量的国有企业重组和民营企业的扩张为外企进入我国市场和扩充资本提供了充沛的空间,未来外企在中国将不再以绿地投资(投资建厂)为主。

本人还认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应当结合其特有的地理环境,对环境加以特别的保护,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应通过税收政策,促使企业有目的地退出和放弃。如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加入有关环境的条款,对企业运用环保技术、综合利用“三废”的,给予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或允许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更多的费用,或对污染环境的行业和产品开征环境保护税。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可将环境保护税的税目定为水污染、二氧化硫、燃料和垃圾等,赋以其重税,迫使其进行技术改造或脱离该行业,保护环境。同时,对高新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引进和使用,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为保护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可以将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课税范围,待条件成熟后,进一步对其他资源(如土地、地热、动植物等)课征资源税,以体现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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