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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生活:一种新的符号消费

2009-07-02纪晓飞章辉美

消费导刊 2009年11期
关键词:租客阶层身份

纪晓飞 章辉美

[摘 要]现代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日渐成为一个消费社会,消费已经逐渐从“物的消费”过渡到“符号消费”。消费成为一种操作性的符号,个体通过对符号的追求满足自身身份和地位的象征需求。笔者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研究“租生活”的符号意义,认为租赁物在“租生活”一族看来是一种符号,他们通过租赁各种高档物品建构一种暂时性的身份和地位。

[关键词]租生活 符号消费 身份 地位

作者简介:纪晓飞(1987-),女,山东滨州人,中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章辉美(1946-),女,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发展与社会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等。

一、引言

社会日益进步,人们的观念不断变化,“租生活”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时尚。“租生活”顾名思义是一种“租”来的生活,这种生活主要是通过租赁消费实现。租赁消费,按照经济学的定义,是指在所有权不改变的情况下,租用使用权的一种以经济行为,即由物品所有者(出租人)按照契约规定,将物品租给使用者(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交纳一定租金给出租人,但物品所有权仍归出租人,承租人只行使其使用权。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力不断发展,只要想得到的一般都能租得到。之所以称之为生活是因为,现代社会中,租赁消费已经影响到某部分群体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他们的生活与“租赁消费”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租生活”的起源与发展

“租生活”不是现在才有,古已有之。传统租赁几乎和人类的文明发展并存,约有4000年的历史,当时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因发展不平衡,一部分人掌握的生产资料富余,另一部分人却不足[1]。货币出现后,一些贫穷的人们通过货币,暂时性调配生产资料,以达到生产目的。后来,租赁开始发展到租地、租房等,而租地也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租赁行为。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之后,各类产业部门的产出不断增加,租赁行为也开始从农业部门逐渐扩展到其他部门。历史发展至消费社会后,人们开始租赁各种高档、时尚的物(商品),租赁物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传统的租赁与现代社会的“租生活”存在一些差异,主要表现在:第一,租客的观念发生变化。由最开始的消极被动的租赁发展到积极主动的追求这种“租生活”。第二,租赁的领域越来越广。从起初的农业部门逐渐发展到多个部门产品的租赁,从生产领域发展到衣食住行用玩等多个领域。第三,租赁物的性质发生变化。租赁物从生产性的物逐渐发展为社会性的物。租赁物在最开始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生产或生活的需要,是一种生产性的物。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租赁物的社会性日益增加,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性的物,成为人们交往的符号。它不仅仅具有使用价值,更具有符号价值。所谓符号价值是指,产品所象征和代表的意义、心情、美感、档次、情调和气氛,即这些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或“内涵”的消费。

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发生变化,租赁消费日渐成为一种时尚,许多人开始享受“租生活”。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住在租来的房子中享受天伦之乐,开着租来的汽车上班、郊游,用着租来的电脑打字、画图,穿着租来的名牌服装,背着租来的时尚包包参加宴会越来越多的人消费着一种“租”来的时尚。

三、“租生活”的符号意义解读

消费是经济与文化、生产系统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一个领域,因此,对消费的社会学研究,为探讨经济、文化和社会系统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的运行提供了又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2]。20世纪20年代,美国首先进入消费社会,五六十年代这股趋势开始向西欧扩散,八十年代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己经相继进入了消费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经济学对消费的解释己经不能完全令人信服,一些社会科学家开始尝试用“消费”或“消费文化”的研究范式对当代社会进行探讨。符号消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以往学者对租赁消费的研究主要从经济学方面着手,认为租赁消费为租赁者带了众多便利,为他们节省了费用,又使他们享受到方便、舒适的生活,但却从未对租赁消费进行社会学方面的解读。笔者认为,“租生活”一族选择租赁消费最主要是看重其符号意义,他们将租赁消费视作一种新型的符号消费。所谓符号消费是指: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除消费产品的使用价值以外,还消费产品的符号价值。个体或某一群体进行符号消费主要出于两种目的:一是通过消费差异性,将自己与其他个体或群体区分开来,二是通过符号消费建构新的社会身份或社会地位。笔者将具体分析“租生活”一族选择“租生活”的社会性原因,即“租生活”的符号意义。

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指出,有闲阶级通过炫耀性消费与其他阶级区分开来,同时也增强了有闲阶级的阶级认同感[3]。租赁消费与炫耀性消费具有相似的符号意义,“租生活”的社会意义主要是虚构一种社会身份和地位,也就是虚构“我是谁”。“我是谁”主要是指某个体或群体的身份、地位如何。确定“我是谁”的方式很多,如出身、财富、权力、知识等。在传统社会,身份和地位是通过血缘关系,也就是出身门第确立的,随着人们活动空间的封闭性逐渐被打破,身份确定的方式也发生变迁。进入消费社会,身份、地位主要通过物的符号意义确定。具体而言,“我是谁”主要通过符号的差异性和符号的同质性展现,符号的差异性区分不同社会身份群体,而符号的同质性则统合相同的社会身份群体。

(一)“租生活”:区分社会身份和地位

消费社会中,消费具有布迪厄所谓的社会区隔功能。所谓区隔功能是指通过差异性,将一类群体与另一类群体区分、隔离开,也就是划分至不同阶层中。消费之所以具有社会区隔功能是因为物(商品)不再单纯具有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它具有了符号价值,它们成为了显示差异性的符号。这些符号可以区分不同个体或群体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即他们的社会身份或地位。例如,高档或时尚物品显示了个体的较高的社会身份和地位,而普通产品仅能代表较低或一般的社会身份和地位。

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用玩等都是人们的基本需要,但是不同种类的衣服、住宅、交通工具、日常用品、休闲用具等却对人们进行了区分。个体在使用各种物品的使用价值时,也在使用它们的符号价值。我们每个人都知道高档服饰与低档服饰的区别,知道豪华住宅与普通住房的差别,知道“挤公交”与开私家车的差异,也知道时尚手机与普通品牌的不同因而,我们可以通过观察人们的衣食住行用玩等,将人们区分为不同的身份地位,同样我们自身也会尽可能地讲究,尽量选择高阶层的衣食住行用玩的各种物品,以便同他人区分开来。

人类历史进入消费社会后,社会物资极大丰富,是一个被物包围的时代。物(商品)不再仅仅是生产意义上的,更多的是具有社会意义。租赁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便成为一种具有符号价值的物(商品)。众所周知,“租生活”具有隐秘性,即使在你家所有的东西都是租来的,只要你不告诉别人,在他人眼中,你就是所有物品的拥有者。租赁物 “租生活”一族拥有对租赁物的暂时所有权,在某些空间中,他们通过暂时性地消费这种具有较高符号价值的商品,将自己同低阶层人群区分开来。

(二)租生活:增加阶层认同感

从文化认同的视角出发,在消费社会中,同一阶层的社会成员采取的消费方式相似。主要是为了获得相同的社会符号,以建构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有学者说,“我们是通过我们购买的东西和我们赋予所获得的商品与服务的意义来定义我们自身的。”[4]通过消费,人们确定了自己的阶层,人们会采取与同阶层成员相同的消费方式以增强阶层归属感。也就是说,人们在消费社会中,通过对符号的消费建构一种社会身份和地位,并且通过符号的同质性增强阶层的整合和认同。

一般而言,“租生活”一族资金有限,单凭自己的实力很难购买多种多样的时尚或高档商品(高符号价值产品)。在“我消费什么故我是什么”的社会中,他们很难进入更高一层的消费群体中。然而,我们应该看到,在消费社会中,符号操控着社会行为,消费产品的符号意义操控着人们的社会身份和地位。也就是说,消费社会可以理解为“我有什么故我是什么”的社会。因而,对于具有隐秘性的“租生活”而言,人们不会随意猜测你的所有物是租来的还是买来的。而仅把租赁物当做一种象征符号。租赁物的外在符号性使得“租生活”一族能够建构一种虚拟的社会身份和地位,上层成员暂时形成对租客的认同感,将他们视为同一类人。

总的来讲,当我们的拥有物与其他人的物品不同时,表明我们的社会身份和地位不同,而拥有物相同时则表明我们是同一类人。人们通过对物的占有(即使是暂时性的)显示差异和增强阶层认同感,从而建构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表明“我是谁”。就像齐美尔在在《时尚的哲学》一书中写到:如果建构时尚的本质性社会倾向一方面是统合的需要而另一方面是分化的需要有一方面缺席的话,时尚将无法形成而它的疆界将终结。人们在回答“我是谁”的问题时,主要通过符号的差异性和同质性反映。“租生活”一族正是通过高档租赁物的符号价值建构一种更高一层的社会身份和地位。

四、小结与讨论

(一)小结

在物品极大丰富的社会中,人们不再迫切地追求物的使用价值,转而追求物的符号价值。物的符号象征意义成为区分社会身份或统合社会身份的重要标准。租赁物成为一种特殊的符号,租客们利用这种符号能够暂时性地建构一种新的社会身份和地位,从而进入新的阶层中。

孙立平认为,中国是一个断裂的社会。上层社会的人享受着富裕、安逸的生活,而中、下层社会的人们仅仅过着平淡的日子。不同阶层之间的差异造就了强烈的不平等感。“租生活”的流行,使得处在断裂的消费社会中的租客们享受到一种追求平等的喜悦。他们通过高档或时尚租赁物建构了上层群体的社会身份和地位,享受到了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虚构了一种幸福。也正是由于这种对平等感、对幸福的追求,“租生活”才日益走俏。

(二)讨论

1.“租生活”建构社会身份和地位的走向

“租生活”使租赁者得到了身份上的满足,低阶层的社会成员在资金匮乏的条件下实现了一种暂时性的高消费,让他们获得了暂时的心理满足。但是,我们要清楚这样的事实:通过“租生活”建构新的身份和地位会出现两种结果。

第一种是最理想的结果,即“租生活”一族通过体验上层阶级的生活,逐渐融入上层社会,人们因此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本。此外,为追赶上层人的生活,他们会奋发图强,不断提升自己,直至真正成为上层阶级。在以后的生活中,他们可以不再采用“租”这种方式,这是每一个租客希望的结果。但是,现在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充满了怀疑、猜忌,信任的种子难以在陌生的两个人之间发芽,所以租客从上层获取社会资本的几率比较小。因而,这种结果在现实社会中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小。

第二种是“租生活”一族受自身条件所限,不能成功建构自己新的身份和地位。一来他们不能融入上层社会的生活圈,提升身份、地位的社会资本仍旧保持原状;二来他们没有努力奋斗的决心,始终碌碌无为,他们会继续“租”下去,继续虚构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然而,这种身份仅仅是一种“租”来的身份,不会是永久的,他们的实质身份并没有发生改变。在“租生活”仍然对绝大多数人比较神秘时,他们可以继续虚构自己的身份,一旦“租生活”成为大众明晰的事实,“租生活”一族建构的这种虚拟身份便很容易被打破,他们也就从虚拟的高阶层重新“跌”入原阶层。

2.“租生活”走俏产生的问题

“租生活”的日益走俏,给广大租客带来了便利,也为商品流通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由于我国开展租赁消费较晚,还很不成熟、很不规范,“租生活”的流行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首先,“租生活”产生了一系列信任问题。“租生活”一族虽然在租赁过程中追求了平等感,但是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人通过租赁物虚构上流人士的身份,并以此身份在社会上诈骗的现象,这破坏了人与人之间信任的基础。另外,租客与出租方之间的不信任问题也时有发生,要么出租者未按照合约的要求,给予租客租赁的商品,要么租客采取一些非法手段骗取租赁物或者长期拖欠租金这些都影响了人与人信任的建构。

其次,通过“租生活”建构身份和地位可能在社会上形成不良风气。有些人不通过努力学习,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的社会身份和地位,而是希望通过租赁一些符号虚构自己的身份。这种人在社会上会产生不良的带头作用,社会中有可能蔓延好逸恶劳之风。然而,在知识社会中,只有知识才能真正提升个人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如果始终妄想通过租赁提升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这种人只可能是建构一种临时的身份,他们终究会恢复到原有的身份。

参考文献

[1]租赁业的起源及其发展历程http://info.cm.hc360. com/2005/12/14175271007.shtml(查询日期:2009-2-19)

[2]王宁。消费社会学:一个分析的视角[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6

[3]凡勃伦著,蔡受百译。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出版社,1964.8

[4]罗钢,王中忱主编。消费文化读本[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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