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政府的“救市”行为
2009-06-29宋程丽
消费导刊 2009年17期
[摘 要]在全球金融危机下,各国的经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政府为了挽救经济,不惜动用财政力量进行救市,手段有所不同,有的向银行注资、有的投资基础产业、有的发放购物券等,而且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尽管这样,至今仍有部分公众对政府的救市行为和效果表示质疑。鉴此,本文对政府该不该救市、为谁救市、先救谁的市以及如何救市进行阐述,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建立救市制度,另一方面则消除公众对政府救市行为的误解,积极配合政府的救市措施,共同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关键词]救市 公众利益最大化 预警机制 救市制度
作者简介:宋程丽(1966-),女,汉族,广东潮州人,经济副教授,暨南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研究方向:国际商务和商品流通。
一、政府该不该救市
如果还有人这样问我“政府该不该救市?”,我会以笑作答。因为现实就是答案,但这表明社会上对政府的救市行为一直存在两种看法。持否定态度的人看法也不同。有的认为,政府救市是对市场经济的蔑视、市场经济规律的违反;有的认为政府“救市”救的是某些集团利益的市,不惜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有的认为“救市”是拿钱砸无底洞,效果无法预见;有的则认为救市的结果是滋生和助长了腐败等等。鉴于目前仍有人对政府的救市行为存在不解或误解,我认为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该“救市”,但要立足于明确救市的目的、遵循救市的原则、确定救市的对象、建立救市的制度,这样才能让国民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救市行为,而且配合政府的救市措施,使国民经济尽快走出低谷,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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