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食走私调查
2009-06-21罗科谌彦辉
凤凰周刊 2009年12期
关键词:粮食
罗科 谌彦辉
粮贩子蔡华明(化名)现在很烦。
3月25日,正听着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关于安排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会议电视新闻的蔡华明,坐下来和记者说起了他的烦事。
最近,他和中亚的塔吉克斯坦商人合作,通过中间人从华南粮食批发市场上收购了100多吨大米,并委托物流公司和报关公司计划分批次地运到塔吉克斯坦。
但在通过新疆泊沿商贸有限公司、岳普湖县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喀什明达运输有限公司将粮食运过乌鲁木齐海关时,被缉私人员从车上查了出来,尽管粮食是隐藏在重重卷纸筒和洗衣粉中。
幸运的是,他不构成走私犯罪,只算是一个走私行为的行政案件。按照有关法律,走私罪以走私物品的逃税数额作为量刑标准。蔡华明的货值,其国内价格是30多万元,按照3%这最新的出口关税率,逃税额算起来仅约9000元,够不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量刑的5万元底线。“最后的处罚是,被没收了走私货物(大米),另外是将近3万元的罚款。”蔡华明郁闷地点上了烟。
转战中亚
蔡华明是黑龙江省绥化人,今年43岁,身材高大。因常年在外奔波和抽烟的缘故,脸色有点黑。他更愿意把自己看成是“粮食经纪人”,2005、2006年,随着国内粮食市场放开,他主要忙于从东北购粮卖到南方市场寻找差价。2007年、2008年看东南亚粮食边境贸易有赚头,在广西忙了两年。
蔡华明去年上半年在“经纪”粮食上尝到了甜头。他和一帮“同行”,趁着国际粮价疯涨、越南通货膨胀,组织一些广西边民随身携带几十斤粮食,在西南边陲的云南省红河、南溪河边境地区来往跨过河流偷运到越南北部的安沛省市场,从中获利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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