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育种单位发展种业企业对策思考
2009-06-21赵志刚罗瑞萍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16期
关键词:对策
赵志刚 罗瑞萍
摘要通过对农业科研育种单位的现状和优势进行分析,认为科研育种单位走科技种子产业化之路很有必要,也是种子产业化自身发展的客现要求,同时对科研育种单位实施种子产业化提出了探索性意见。
关键词科研育种单位;种子产业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739(2009)16-0345-02
1科研育种单位的现状
目前。农业科研院所被划分为非营利型科研机构和营利型科研企业两部分,原来隶属于农作物研究所的农业科技开发服务部等小型科技企业转制为农业科技种业公司。实际上是将种子产业链分成了2块:一部分是科研育种事业单位。不具法人资格;另一部分是从事种子经营的种业企业,冠以二级法人。
1.1人员体制不健全
职能划分方面,科研育种单位的任务是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新品种选育出来后其繁殖、生产、销售由种业企业经销;资产和人员方面,由原来的1个单位。改制后分成了2个机构。致使科研育种和种业企业机构资产交叉使用,资产不清。科技企业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占用了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的编制。享受的是科研事业人员的身份,从事的是种子营销工作。从而导致科研育种单位人员受编制局限进入难。科研人员短缺,后继乏人;而科技企业也同样受人员数量限制。高档次人才不愿意进,普通职工支撑不了企业的发展。企业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也存在短缺和后继乏人的现象。企事业管理不成体系,经营机制没有健全,企业经营者责、权、利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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