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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教材文言注释摭谈

2009-06-18柯昌苹

考试周刊 2009年33期
关键词:同类本义文言

柯昌苹

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中学生要能阅读浅易的文言文。中学语文教材作为教学的基本依托,当然承担着培养中学生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的任务。在语文教材文言文的选择上,教材编写者们充分考虑到中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水平,以时间为序,精选不同时期的、有代表性的文章作为中学生的文言阅读材料。在注释上,编写者们旁征博引,博采众长,精心选择,为每一篇文言文作了详尽而恰到好处的注释,既让学生借助注释初步读懂文章,又给学生留下充足的思考空间,非常利于培养学生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

但是,中国文字的传承历史久远,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很多字词的意义和用法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给后人的准确理解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对同一句话中的同一字词,出现多解甚至截然不同的理解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中学语文教材中的文言注释中出现少数注释不太恰当或该注不注的情况就在所难免,或者也可以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是哪一种说法更接近本意或更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而已。笔者在实际教学中,就发现一些文言注释学生接受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他们提出疑问后,笔者经过多方查考,觉得教材注释确有不妥之处,在此一并提出,以求教于方家。

一、“异乎三子者之撰”中的“撰”

高中教材第一册第六单元第一篇课文《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中“异乎三子者之撰”中的“撰”字解释为“才能,指为政的才能”。笔者认为,此注释欠妥。

《康熙字典》中对此字是这样解释的,“撰犹事也,《论语》异乎三子者之撰”。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第一册中对此字的解释是“才具(才干),指从事政治工作的才能”。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又如此解释:“撰,述。这句大意是,我的志向和他们三位所讲的不一样。”这三部著作,都堪称权威,但对同一字的理解就各不相同。而王力、岑麒祥、林焘、唐作藩等人编著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对“撰”的解释中,以上解释中只有“述”这一解释与其中的“写作”较接近,另两种解释都没有。那么,究竟这个“撰”字该怎么理解更恰当呢?

笔者认为,朱东润先生的注释更恰当一些。

1.从语法的角度看。这一句中有两个重要的虚词,一个是“乎”,“乎”字用在句中,其用法相当于“于”,用作介词,表比较、时间或涉及对象,此处应表比较。说明“我”和其他三人不同。“乎”后就应该是一个名词性的结构。另一个是“之”,此处“之”字的用法应为“取消主谓结构的独立性”,“三子者”是名词,“撰”为动词,二者之间加上“之”字,取消其独立性,这个结构才能成为介词“乎”的宾语,形成比较。

2.从上下文来看。本文记述的是孔子弟子四人陈述各人的人生理想以及孔子对他们的评价。为了打消弟子说话时的顾虑,一开始,孔子就先对弟子们说:“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于是,子路“率尔而对”,之后,冉有、公西华依次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们三人的回答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谈论的都是如何治国,换句话说,他们都表达了自己的治国理想。到了曾晳,老师已经点名让他回答:“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他没有马上回答老师的提问,而是不慌不忙地弹完曲子,放下瑟,再站起来,说了一句“异乎三子者之撰”。如果此“撰”字理解为“才能”,就显得很突兀,因为前三人谈论的是治国理想,与才能无关,而且下面所接孔子之话“亦各言其志也!”也与才能扯不上关系。再从下文“三子者出,曾晳后。”的问答中可以看出,前三子在谈论自己的治国理想时,曾晳虽在鼓瑟,其实“三子之话”全听在了心里,甚至老师的一个“哂”的细小动作都没有放过。因此,沉稳细心、谦虚谨慎的曾晳才说“我陈述的和他们陈述的不一样”,言下之意就是“我的志向和他们三位的不一样。”

因此,“撰”解释为“述”较为符合原文之意。

二、“君子不齿”中的“不齿”

高中语文第二册第六单元中所选的《师说》中的“君子不齿”中的“不齿”,教材注释为“不屑一提,瞧不起”。这个注释,从具体语境来看,似乎也是通的。但仔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这个解释并不严谨。

“齿”的本义是“门牙”,《韩非子·存韩》:“唇亡则齿寒。”后来也泛指牙齿。还用来比喻排列如齿状的物品。如叶绍翁《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中的“屐齿”意指木屐两头的横梁,因排列整齐而被称为“齿”。由此,“齿”引申出了“并列、排列”的意项。《左传·隐十一年》“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杜注:齿,列也。(杜,杜预。笔者注)《左传·昭元年》:“使后子与子干齿”。杜注:以年齿高下而坐。又引申为同类,《管子弟子职》“唯嗛之视同嗛以齿”,意为通过观察一起吃完(几种食物中的某种)食物来确定同类。如菜肉同吃,先吃菜的与先吃菜的就是同类,先吃肉的与先吃肉的就是同类。

由上可见,“齿”有同类,类别之意,“不齿”应解释为“不视为同类”,含鄙视之意。今有“为人所不齿”,意即“不为人视为同类”,被人所鄙视。如此古今结合解释,才能讲清这个词的来龙去脉,学生才容易领会和掌握。

三、“不嫁义郎体”中的“义郎体”

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中《孔雀东南飞》中“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为?”教材注释:义郎,仁义的郎君,指太守的儿子。这个注释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所以少见质疑。其实,此处的解释犯了以今意释古意之错。“义”本写作“義”,《说文解字》卷十二:“義,己之威仪也。”《释名》:“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义”。“義”字下的“我”本义是指兵器,据李孝定先生说:“義”字“上不从羊,似像人首插羽为饰,固有美意,以形近羊,故讹从羊耳”。故“義”字本义为装饰的兵器,引申为“自我仪容之美”。后才引申出“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这一主要意义,并且这个意项成为“义”字的最常用意项,而本义却因用得极少而被后来的辞书编纂者所忽略,故现在的辞书基本上没有收录“己之威仪”这一意项。教材编写者把“义郎体”注为“仁义的郎君”,因而能得到大家的认同。

从行文技巧来看,“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为?”之前的铺垫中,“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反复渲染的都是男子的长相漂亮有才干,并没有提到品行。此处突然说太守之子是仁义的郎君,实显突兀。而把“义郎体”解释为“漂亮的人”正照应了前文的铺垫,合情合理。(漂亮在现代汉语中专指女性容貌美丽,而古代则可指男性容貌英俊,如“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笔者注)

除了上文所论,高中语语文教材文言注释中值得商榷的还有一些,如《项脊轩志》中的“大母过余曰”中的“过余,到我(这里来),意思是来看望我”。《屈原列传》中的“劳苦倦极”中的“极”,教材没有注。

文言注释是一项复杂而又艰苦的工作,笔者所论,并非挑刺,有疑就问,乃治学之根本。作为教师,不糊弄学生,有问题就查,就讨论,是职业之底线。不足之处,盼得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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