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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庄家”终于“赌”输了

2009-06-16

中国经贸导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文峰挪用公款大雅

沈 义 彭 静

原重庆市经济开发区(简称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唐文峰(正厅级)是牌桌上的“庄家”,大小通吃,可说是只赢不输;他更是权力的“庄家”,主政10年大“赌”特“赌”,结果却“赌输”了,而且“输”得很惨。

2008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唐文峰正式立案侦查,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因此打破了一项纪录——成为重庆迄今为止犯罪金额最大的贪官:挪用公款2.18亿元、受贿982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462余万元。

2008年12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唐文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人民币,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982万余元予以追缴。

“安全着陆”岂知东窗事发

2007年7月,唐文峰从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一职卸任后退居二线,自以为“安全着陆”能安度晚年,却浑然不觉东窗事已发。

此时,国家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在例行审计重庆土地整治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了一家名为大雅的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简称大雅公司)存在着资金使用的违规问题。随着调查范围的扩大,与大雅公司交往甚密的唐文峰逐渐浮出水面。经中纪委、重庆市纪委前期调查,发现唐文峰涉嫌职务犯罪。

鉴于案情重大、涉及面广,2008年4月,一个由中纪委、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即成立,全面着手调查唐文峰的问题。

“双规”期间,刚接受调查的唐文峰心存侥幸,拒不交待任何问题,口口声声说“是办案机关抓错了好人”。之后,无论办案人员怎么努力,唐文峰也仅是避重就轻地交待了过年过节收受的小笔礼金等无关痛痒的问题。

初查工作进入瓶颈,调查组决定重新选择突破口。

调查组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决定兵分两路,一路人马继续分别负责调查大雅公司和唐文峰,另一路人马则在调查各行贿人时,将调查重点锁定在一个关键人物——重庆成盛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成盛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用胜身上。当时经开区盛传着一种说法:陈用胜凭着和唐文峰的亲戚关系,在经开区捞了不少好处。

可事实上,1998年,陈用胜经过朋友的引见才认识了唐文峰,之前两人并无任何关系。

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发现,短短几年陈用胜的成盛公司就从一家资产百万的小公司发展成为资产上亿的大公司。该公司的如此“大发展”,与唐文峰的大力关照不无关系。

2008年5月,办案人员在云南昆明将潜逃多时的陈用胜抓获。他们发现陈用胜肋骨有外伤,立即将他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办案人员的这一举动让身处异乡、备受病痛折磨的陈用胜大为感动。在办案人员的强大攻势下,陈用胜得以突破,他不仅逐渐交代了9300万涉嫌挪用的事实,还交代了向唐文峰行贿的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对唐文峰的调查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8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成立了由职侦局副局长亲自挂帅、业务骨干组成的专案组,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唐文峰正式立案侦查。

针对唐文峰的性格特点,办案检察官巧妙运用策略,将陈用胜抓获情况故意不经意地、隐约透露给唐文峰。他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崩溃。此时,多名行贿人的口供也渐渐有所突破。

经过数次轮番较量,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唐文峰终于陆续将自己大部分的犯罪事实向检察官一一作了交待。

霸道的“家长”多种手法敛财

1948年12月,唐文峰出生在重庆市北碚区一个农民家庭。早年他曾参军入伍,转业后从基层做起,后来官运亨通,步步高升,到上世纪90年代,在重庆合川市(县级市)任职并官至市委书记。那时的唐文峰工作认真,作风扎实,还常以“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来警醒自己和下属。

由于他政绩突出,不久就上调重庆,1997年7月开始担任重庆市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一职。随着职位的升迁,长期担任单位“一把手”的经历也使得唐文峰渐渐养成了“一言堂”、“家长制”的霸道作风,管委会里的大小事全由他一人说了算。这为他操纵权力、滥用职权、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2002年底,在唐文峰看来是自己事业的低谷。因为换届,他失去了市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的身份。一直期盼事业再攀高峰的他自感仕途无望,心理渐渐失衡,对仕途的追求逐渐转变为对物质利益的追求。

在经开区,企业老板对唐文峰独断专行有所耳闻,也都知道要想承揽工程,不搞定唐文峰不行。

2003年之后,唐文峰和企业老板们的交往愈发频繁了。节日、生日前后,无论是办公室还是家里,企业老板都会络绎不绝给他送“红包”,少则5000元,多则10万、20万。由于工作需要,唐文峰出国的机会多了起来,每次出国,有的企业老板总要献上美元,美其名曰“零花钱”,唐文峰自然照单全收。

熟悉唐文峰的人,都知道打牌赌博是他的最爱。

到经开区工作后,以前光打牌不赌钱的唐文峰开始“入乡随俗”,积极参与赌博,每注从20元涨到50元,后来上升到100元,最后达到200元。特别是2003年以后,唐文峰由“斗地主”逐渐迷恋上了打“成都麻将”,这种又名为“血战到底”的打法,输赢能达到上万元。在下属和企业老板的陪同下,唐文峰每周都要到高档酒店、娱乐场所赌上三四场,并且一玩就是通霄。聪明的企业老板自然趋之若鹜,每次打牌都会先拿1、2万“垫底费”给唐文峰。虽然唐文峰“牌技”不错,但有时遇到手气不好,把“垫底费”输光,老板们还要把赢的钱和“垫底费”全部还给唐文峰。当然,唐文峰手气好时赢的钱,都毫不客气地揣进腰包。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查实,从2002年至2008年,唐文峰采取过节、收生日礼金、打牌收“垫底费”、置换汽车等方式,先后收受7家公司老板所送的财物共计330万余元。其中,和唐文峰关系最好的陈用胜所送的各种礼金就多达168万,每笔钱从1万到20万不等。

和谁关系“铁”就给谁好处

在企业老板中,唐文峰有很好的口碑,用他们的话来说,是“耿直”,“说一不二”。因为凭着拿钱和唐文峰建立的关系,他们个个都能在经开区揽下大大小小的工程,得到好处。其中以何下和陈用胜最为突出。

2002年下半年,唐文峰在老同学吴某的介绍下,认识了何下。吴某多次告诉唐文峰:“何下很有经济实力,有意在经开区投资。”而事实上,2003年3月底,为了承揽工程,何下在虚报注册资本1000万的情况下,才火速成立了大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并自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时,大雅公司办公室租用的是不足60平方米的普通民房,月租仅为200元。

令人瞠目的是,由于老同学的力荐,唐文峰对大雅公司的情况深信不疑,不仅没有按规定派招商部门的人员对何下及其公司的实力进行调查,还草率地同意了何下进入经开区承揽“中国西部建材城”这个总投资16亿的工程项目。随后,唐文峰为大雅公司一路“开绿灯”,在多个重要场合上鼓吹这一项目的前景,把项目区域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发包给大雅公司,并要求有关部门和银行大力支持。

2004年7月,何下因大雅公司还不起银行贷款找到唐文峰救急,并承诺给予其“中国西部建材城”项目10%的股份。虽然唐文峰未置可否,但他对何下的承诺还是动了心,也觉得何下是个说话算话的人。思来想去,他终于下决心要帮大雅公司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钱,我去想办法!”

于是,在唐文峰的帮助下,2004年底,大雅公司获得了银行贷款3000万,约定2005年首期还款1500万。

2005年5月,西部建材城一期快完工时,唐文峰到施工现场参观,觉得建材城的商业门面将来增值潜力大,便主动提出并确定9间门面,花了198万元以每平米2000元的价格买下。这一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每平米7000元。

购买这些门面后,唐文峰又将门面返租给大雅公司,并按季度收取租金40余万元。直到2007年7月,唐文峰担心事情败露,才将9间门面退还给大雅公司。

尝到甜头的唐文峰为大雅公司提供的帮助更加不遗余力。

2005年12月,贷款到期后,大雅公司提出以预付汉渝路BT改造工程款为由,向经开区借款1500万用于归还贷款。所谓BT工程,是指工程完工竣工结算后,再由政府回购。唐文峰却在汉渝路工程尚未验收的情况下,便私自同意由重庆经开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简称土储中心)支付给大雅公司人民币1500万元。大雅公司收到该款后,全部用于归还其在银行的贷款。

此外,2004年12月至2005年9月,唐文峰在未与经开区其他领导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土储中心自有资金人民币1.1亿元,为大雅公司在银行5次贷款1.1亿元作全额质押担保。

相比何下,陈用胜所得到的“关照”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2002年至2008年,唐文峰为成盛公司在经开区承建的出口加工区(一期)土石方平场工程、金山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金海大道(经开园段)第二标段工程BT建设工程等项目提供帮助,并挪用公款9300万元给成盛公司用于在广东等地的工程项目。

有了唐文峰的帮助,无须任何抵押和审核便从开发区借出上亿元巨款,何下和陈用胜自然投桃报李。除了送“红包”外,何下还将“中国西部建材城”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唐文峰的堂妹,并将唐文峰的亲属安排在大雅公司工作。陈用胜也为唐文峰的亲属解决读书、就业问题,让唐文峰及其亲属投资500余万元给成盛公司用于购买工程设备,并按期支付租金。

急功近利造成国家损失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检察官发现,唐文峰法律意识相当淡薄,仅只知道受贿是犯罪,认为挪用公款特别是挪用公款已归还的情况不是犯罪,认为企业改制中的滥用职权不算什么问题。检察官巧妙地利用了唐文峰的这一弱点,乘胜追击,一举查清了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462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3年底,经开区管委会要对区里最后一家没有改制的国企金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凯公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按合乎规定的方式改制,金凯公司47名职工应当得到的补偿款是1381余万元。但改制方案一提出,便遇到了各方面的阻力。可身为一把手的唐文峰急功近利,要求在1个月内将金凯公司的改制完成。他违反重庆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规定,推翻了原改制方案,擅自提出将金凯公司历年来的税后收益按“资本、劳动力、技术、管理”四要素进行分配的改制原则。

2004年1月,经唐文峰“一支笔”同意后,经开区管委会批准了金凯公司按照“四要素分配原则”制定的改制方案,将金凯公司历年税后收益中的人民币3844万余元无偿分配给了该公司的47名职工。每人的人均补偿款从29万涨到了81万元,国家由此直接损失2462万余元。事后,唐文峰却把这一行为归结为“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是“无心之过”。

“一言堂”现象暴露监督乏力

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办案人员将唐文峰涉嫌挪用公款2.18亿元、受贿982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462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全部查清,同时还从中立案查处了特大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2008年10月2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对唐文峰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公诉。11月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于检察机关所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经过,唐文峰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唐文峰案再一次暴露出缺乏监督的一把手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检察官建议,应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避免权力过度集中,扩大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的范围和渠道,推行重大事项公开等行之有效的制度,真正做到让“一把手”的权力在阳光下有效运行。这样,才能预防腐败现象的滋生。这,也是保护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的良策。

(作者单位:重庆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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