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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 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2009-06-16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中国经贸导刊 2009年9期
关键词:政策法规天津市全市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发展循环经济,对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2007年12月,我市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取得显著成效。

一、天津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规划指引,转变循环经济发展方式

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市就实施了“工业东移”发展战略,将新建的大型工业项目摆在了滨海新区,将中心城区的老工业企业向滨海新区和郊县迁移。这一战略的实施,初步调整和优化了我市的产业结构,为循环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上个世纪90年代,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引入了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着手建立生态工业园区,搭建产业链条,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泰达模式”,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本世纪初,我市通过建立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形成了静脉产业集中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有效增加了铜、铝、铁、塑料等再生资源,“城市矿区”的效应初步显现。2005年,我市将循环经济分别纳入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导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向循环经济转型。2008年,《天津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国家审核论证,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二)加强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006年,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的“天津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推动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同年,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有效地加强了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同时,市政府还转发了《天津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部门分工意见》,对列入上述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分工,逐条落实到有关区县、部门,并实行了定期分析、年终检查落实、结果公开发布等制度,确保了全市循环经济工作的扎实推进。

(三)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保障体系

目前,我市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包括纵向和横向两个体系。在纵向体系方面,下发了《天津市试点小城镇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和《天津市试点园区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拟定了《天津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并将《天津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在横向体系方面,市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及时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修订完善。纵向和横向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机交织和融合,为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法规保障,使循环经济发展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四)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从2007年开始,我市设立了2000万元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纳入一般性地方财政预算。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重大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较好地发挥了政府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性作用。2007年以来,我市重点支持了汉沽盐场滩田苦卤综合利用、天铁冶金集团高炉余热发电等25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带动相关投资8.7亿元。这些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节煤9.4万吨、节水31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9万吨,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同时,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单位也分别设立了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专项资金,对符合要求的循环经济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有效地提高了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五)加快示范试点建设,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2005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快了示范试点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目前,已有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北疆电厂和大通铜业有限公司等6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以及涉及工业园区、企业、小城镇,化工、钢铁、建筑、医药、食品、造纸、环保、服务业、农业等诸多领域和行业的39个市级试点。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循环经济发展。通过示范试点建设,我市形成了“泰达”、“子牙”、“临港”、“北疆”、“华明”等5种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完善社会循环体系

一是构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了各类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和专业交易加工中心。2007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量540.8万吨,交易额70多亿元,城市矿山效应正在逐步显现。二是开展工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三是实现城市污水、垃圾资源化。建成了纪庄子等17座污水处理厂、天津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双港垃圾焚烧发电厂等一批环保基础设施。城市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183万吨/日,再生水生产能力8万吨/日,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年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万吨(约占全市年产生活垃圾总量的1/4,可发电量1.2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4.8万吨)。

(七)鼓励创新,构筑科技支撑体系

针对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带有很强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特点,加大了科技项目投入和实施力度,搭建科技平台,为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先后在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工业节水、固体废物的再生利用及成套设备等领域进行了技术攻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市发改委的推动下,于2008年建立了以天津理工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为基础的全国第一个省市级循环经济促进中心。该中心与南开大学国家“985工程”循环经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泰达循环经济促进中心,共同组成了天津市循环经济的科技研发服务平台。

(八)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天津市与日本北九州市开展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为我市循环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法规完善以及静脉产业园区的加快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此外,我国与新加坡政府共建的中新生态城落户我市滨海新区,这种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理念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可复制的城市建设模式,将对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城市的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的时候,更加自觉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保增长,又要科学发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尽快解决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重点是以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城市为契机,着力推进循环经济“11253”工程建设。到2012年,建设100个国家级、市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园区、小城镇、社区等);建成1个覆盖全市、辐射周边、连通国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搭建20条具有较大规模、较高水平、特色鲜明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骨架;培育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5种模式,探索新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和完善人才技术、政策法规、生态保障3大循环经济支撑体系。全面完成好示范试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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