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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鄂续书说辨证

2009-06-15魏学宝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09年4期
关键词:周汝昌俞平伯胡适

魏学宝

摘要:高鹗作《红楼梦》后四十回这一论断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如果仔细考辨这一论断的由来。我们就会发现问题并非这么简单。“高鹗续书说”是由胡适、俞平伯为代表的新红学家们考证出来的,周汝昌先生继承这一观点。并将这一论断大众化。但是仔细考证这一论断的论证过程,便会发现新红学家们的论证是不严谨的。根据这些论证这个结论难以成立。

关键词:高鹗;续书说;胡适;俞平伯;周汝昌

《红楼梦》的作者到底为谁?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又复杂:简单是因为答案众所周知:复杂是因为如果仔细深究此问题的答案。却不那么确切。因为曹学的支撑,曹雪芹作为《红楼梦》的第一作者,应该不会有太多的疑问。但是,高鹗作为《红楼梦》的另一位作者,真的像许多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版《红楼梦》认为的那样确凿吗?答案恐怕是未必。

“高鹗续书说”是新红学的重要发现和理论基础。当然此前也有许多学者有所提及,但并不肯定,只是用“相传”、“据说”等字眼,而新红学的代表学者胡适、俞平伯、周汝昌等则非常肯定的语气认定《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所著。

一、对胡适考证的辨证

胡适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补的,这话自无可疑。”琪证据是:

“第一,张问陶的诗及注。”胡适所提的诗是张问陶的《赠高兰墅鹗同年》,诗题下有一小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诗文内容如下: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芳且唱酬。侠气君能空紫寒,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含雨,得生关心此旧游。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皆回头。

事实上考察整个新红学所提的“高鹗续书说”的证据,这是唯一的铁证,但如果严谨的来说,这个证据也不是那么“铁”。首先“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这一“补”字便很模糊,张船山并未说明后四十回是由高鹗“修补”抑或“续补”,如果是后者,胡适的论证成立:如果是前者,则不足以论证“高鹗续书说”。其次,以“艳情人自说红楼”一句为论据论证高鹗续书也不可靠,因为这句话只说明高鹗喜欢《红楼梦》而不能证明其他。再次。仅凭此文献上的这一孤证将《红楼梦》的著作权一分为二,并肢解《红楼梦》,未免不符合“小心考证”这一精神。因此这一证据不足为据。

“第二,俞樾举的‘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一项。这一项不十分可靠,因为乡会试用律诗,起于乾隆二十二年,也许那时《红楼梦》前八十回还没有完成呢。”此处胡适先生所举的论据因为他本人也认为并不可靠,因此毋庸赘述。

“第三,程序说先得二十余卷,后又从鼓担上得十余卷,此话便是作伪的铁证,因为世间没有这样奇巧的事。”这一论证太过于武断。严谨的说,这不是符合逻辑的推理,而是根据日常生活做的推测。程伟元在程甲本《红楼梦序》云:

《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穷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收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连重价购之。欣然皤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自是告成矣。

这段话是可信的,《红楼梦》的传抄过程在很多笔记中有所记载,可相互印证。至于认定从鼓担上得十余卷是作伪,这值得商榷。首先根据脂评本系统,曹雪芹在成书过程中对自己的未定稿似乎并不特别珍惜,往往借给友人传阅。这样一方面扩大了书的影响力,但另一方面也为书的流传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庚辰本二十回眉批:“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之!丁亥夏日畸笏叟。”既被迷失。就有被找回的可能,况且在文物界那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实在是屡见不鲜,何况程伟元苦心搜求,“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是可能的。实际上在程甲本问世的前一年,即乾隆五十五年世面上便流传有120回本的《红楼梦》,周春《阅红楼梦随笔》:“乾隆庚戌秋,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步,一部为《石头记》,八十回;一部为《红楼梦》,一百廿回,微有异同。”以“世上无此奇巧的事”为论据,不足为凭。

“第四。高鹗自己的序,说得很含糊,字里行间都使人生疑。大概他不愿完全埋没他的补作的苦心……因为高鹗不讳他补作的事情,故张船山赠诗直说他补作后四十回的事。”高鹗是不是《红楼梦》作者之一,这是一个属于历史学范畴的问题,因此必须严谨谨慎。某一论断是否成立需要看是否有确凿的文献或者文物证据予以证明。胡适先生此处的论述显然将这一问题文学化,采用了推测、猜臆的方法,这就损害了这一论证的严谨性。第四条论据因为缺乏必要的严谨的史料,因此这一论据也难以成立。

二、对俞平伯考证的辨证

俞平伯基本上沿着胡适的路走的,他说:“我告诉诸位,程伟元说的(《红楼梦序》)都是鬼话,和高鹗一个鼻孔里出气,如果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既在高程两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仍盛行八十回本《红楼梦》八十回本《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行世未免有些困难,因这个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奇巧事总有些不令人相信。”“《红楼梦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成的。这时确定的判断,无可摇动。”

在俞平伯先生的论证里,“高鹗续书说”已完全由著作权的论争问题渐次演变为对后四十回的否定。从上述论证中我们可以看到根据确凿文献出发的考证几乎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主观的臆测、武断的定论。此处所提的有限的论据胡适均已提到,前文已详。事实上随着学养的提高,俞平伯先生对他年轻时说过的这些话也有深刻的反思。1954年初,他在《读(红楼梦)随笔》中谈到舒序本时就首次对高鹗续书说表示过怀疑,说:“乾隆末年相传《红楼梦》原本一百二十回,”“我从前认为这是程高二人的谎话,现在看来并非这样,”“可能是事实,这样便动摇了高鹗四十回的著作权,而高的妹夫张船山云云。不过为兰墅夸大其词耳。”1956年俞平伯撰《红楼梦》八十回校本序言,又指出后四十回“不很像程伟元、高鹗作的,”“或系真像他们所说从鼓儿担上买来的也说不定”“高鹗补书,只见于张问陶注,所谓‘补者或是把后四十回排印出来罢了”。1961年他在《影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十六回后记》中又写道:“高鹗在程甲本序里。不过说‘遂襄其役,并未明言写作。张问陶赠诗,意在归美,虽夸张言耳。高鹗续书之说,今已盛传,其实根据不很可靠。”

当然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辨》里论证“高鹗续书说”的侧重点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挑剔方法以及“本意还原”的思维模式,用文学鉴赏的方法还原历史的真相,用功颇多,但论证的过程和结果很难令人信服。

三、对周汝昌考证的辨证

胡适和俞平伯认为高鹗是后四十回的作者,种种论述仍然属于学术研讨的范畴,但六七十年代周汝昌先生的考证则有点变味,不加详细考证便武断地将后四十回的版权强加给高鹗,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严厉的乃至无理地批判。周汝昌和那个时代的红学家一样,努力地批判胡、俞开创的新红学,而自己已经不自觉的落入新红学的窠臼,在“高鹗续书说”这个问题上愈陷愈深。

《红楼梦新证》自始至终斩钉截铁的认定后四十回由高鹗续作,但是却未就这一判断作出有力的论证。在继承胡、俞这一观点后。极力贬低后四十回,认为它将宝黛爱情悲剧处理成了一种仿佛“三角恋式”的庸俗而肤浅的悲情小说。至于“沐天恩”“延世泽”则简直是狗尾续貂了。他大声疾呼要把后四十回砍掉扔进废纸篓,为曹雪芹翻案。

周汝昌并未停留在对作品本身的诅咒上,高鹗连同程伟元也被他骂了个狗血喷头,“按高鹗,一关心封建统治。著《吏治辑要》”、“轻薄儇佻”、“无行之人也”。根据现有的文献资料,高鹗(1738-约1815),字兰墅,一字云士,另号红楼外史,辽东铁岭人。汉中军镶黄旗人,乾隆六十年(1795)四月进士及第,历任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等官职,著有《兰墅诗抄》、《兰墅十艺》、《吏治辑要》等著作。据清代档案所载,其居官曾屡获“操守清、政事勤”等批语。从这些文献我们大致可以认定高鹗并非“逼死船山妹”的高氏。这点胡文彬先生在《千秋功罪谁与评说——为程伟元、高鹗辨诬》一文中有详细的论述。因此周汝昌对高鹗的诅咒是很令人信服的,并且即使高鹗为人品行不端,也不能作为他是续书作者的证据。

周汝昌认为“高鹗的续书绝非消闲解闷的勾当,也不是试遣愚忠的事业,他从事于此,完全是为了适应统治主人的利益服务的”,因为“当时统治阶级于《红楼梦》邪说之出,即恨亦惧,及谩骂诋毁、禁勒焚烧,皆不能止。厥计已穷,乃更有阴险之人,思一毒计置《红楼梦》于‘有形变质之地,遂于同身份(内务府籍)通文墨之辈中物色‘人才,所选中者,高鹗是也。授意于彼,即原书缺末,抑使不传矣,正可谓续貂之隙。假作既出,处处改表原书思想,使之‘不谬余名教。此即高鹗以续书方式而反对《红楼梦》之实质也。”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周汝昌还提出后四十回因文字狱而未付诸流传,后四十回由和坤搜集令高鹗编纂而成的。

首先,根据现有的文献,没有只字材料证明《红楼梦》涉及文字狱,况且如果真涉及文字狱,恐怕前八十回就难以保存。第十五回北静王水溶将圣上所赐的鹊鸰香串珠一串赠与宝玉,十六回中宝玉将此转赠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用的?我不要。”十八回元春归省时对贾母、王夫人说:“当日即送我到那见不得人的去处”。四十六回鸳鸯对老太太说:“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我横竖不嫁人算了。”此三处唐突天子,如果受文字狱制裁的话,这些回目我们恐怕就看不到了。

其次,如果高鹗和和坤伪造后四十回,何不按照既有线索完书,后面再加些尾巴,以惑人眼光,岂不更好。大奸必大智,他们既有造假之心,必不会置脂评本前八十回于不顾,否则这伪作的也太低级了。

第三,永忠、明义二人均留下了观阅《红楼梦》的诗文,他们二人均在乾隆五十六年之后去世。他们二人见过《红楼梦》的全稿。那么程甲本如果是伪造的话,他们二人为何在文集里只字未提,从这个角度讲,后四十回极大可能是曹雪芹的原稿。

周汝昌在没有客观依据的前提下,对“高鹗续书说”肆意发挥。种种论断都很难令人信服。

小结

根据现有的文献,“高鹗续书说”的出现是最近一百年左右的事。新红学家门为《红楼梦》研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在版权问题上的论证多少有失偏颇。胡适、俞平伯、周汝昌等对“高鹗续书说”的论证缺乏严谨性,有确凿史料支撑的论证太少,主观的推测臆断过多。在没有确凿、可信的史料支持下,我们应当相信程、高等人在程甲本、程乙本序里所说明的情况。当然高鹗虽不是《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但他对《红楼梦》的保存、传播的贡献仍然是不可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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