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不断扩大自贸区建设

2009-05-22

大经贸 2009年4期
关键词:贸易协定智利关税

宇 文

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以自由贸易区(以下称“自贸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安排不断涌现。世界主要国家和区域集团均加快发展自贸区,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新的自贸浪潮。

自贸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服务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涵盖所有成员全部关税领上的“特定区域”。自贸区是WTO的一种例外(WTOPlUs),WTO允许自贸区成员相互给予更优惠的待遇,而不必给予其他成员,它既是超越WTO的深入开放,又是对WTO自由贸易体制的补充;它既遵循多边贸易体制的基本原则,又在协定伙伴国家之间提供更加自由的经贸空间,实现互利。以墨西哥为例,北美自贸区建立后,墨西哥出口全球排名由1996年的第21位跃升至2005年的第13位,取代日本成为对美第二大出口国,取代我国成为对美纺织品第一大出口国。韩国媒体有这样一个说法:应对没有枪声的全球贸易战争,唯一的途径就是签署自贸协定。

我国顺应这一新形势,稳步推进自贸区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自2003年以来,我国自贸区建设从无到有,奠定了良好开局。迄今,我国与亚洲、大洋洲、拉美、欧洲、非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建设12个自贸区。主要情况如下:

(一)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及其补充协议

自2003年签署CEPA后,又各签署和实施四千补充协议。2008年7月,内地与港澳又签署补充协议五。在货物贸易方面,自2006年1月起,内地对港澳原产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法律、会计等40个领域对港澳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等九个领域开展合作。CELA及其补充协议的实施,促进了港澳经济的稳定增长。

(二)中国-东盟自贸区系列协议

2002年11月,在第六次中国一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我国与东盟十国领导人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4年11月,在温家宝总理和东盟十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下,我国与东盟签署《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始实施,对7000多个税目的产品逐步降低和取消关税。到2010年,我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将相互取消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东盟4个新成员将在2015年基本取消关税。降税以来,我与东盟贸易进出两旺,经贸合作发展迅速。2007年,双方已互为第四大贸易伙伴,贸易总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

2007年1月,双方又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东盟10国12个服务部门的67个分部门和我国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相互做出进一步开放承诺,并于7月开始实施,温总理指出,“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领域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向前迈出关键的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基础。”目前,双方正继续推进投资领域谈判。

(三)中国-智利自贸协定

2005年11月,胡锦涛主席与智利前总统拉戈斯共同见证签詈《中智自贸协定》,并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根据协定,两国占税目总数97%产品的关税将在10年内分阶段降为零。两国还在经济、中小企业、文化、教育、科技、环保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2007年,两国贸易额达147亿美元,同比增长65%。其中,我国自智利进口103亿美元,出口44亿美元,分别增长79%和42%,我国取代美国成为智利的第一大出口国。

2008年4月13日,在胡锦涛主席和智利总统巴切莱特的共同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即《中智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在海南三亚签署。该协定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也是中智关系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协定的签署将有助于两国进一步相互开放服务市场,增进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助于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商业机会,降低交易成本,为两国企业和人民带来更多福利。

(四)中国一巴基斯坦自贸协定

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巴时,双方宣布启动谈判。2006年11月,两国签署自贸协定,成为胡锦涛主席访巴的重大成果。根据协定,双方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关税减让。第一阶段在协定实施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幅度实施降税。第二阶段从协定实施第6年开始,目标是使零关税产品占双方税目数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此外,协定就投资促进与保护等事项做出了规定。自2007年了用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反响热烈,实施成效良好,胡主席表示,“协定必将提升中巴经贸合作水平,并将为更多巴商品进入中国市场创造条件。”目前,双方正在推进服务贸易谈判。两国将在各自对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供市场准入机会和优惠待遇,为两国服务提供者加强合作和交流创造更好的条件,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在双方履行国内相关程序后,《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有望于2009年上半年内生效实施。

(五)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

2008年4月7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西兰总理克拉克的共同见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北京签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协定作为我国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的全面的自贸协定和与发达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协定,除了带来直接经济利益以外,对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启示作用也值得关注。协定签署后,引起了国际舆论广泛关注,各大主流媒体均在第一时间予以报道。《福布斯》杂志发表评论称,中国与新西兰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贸易协定,使中国在自由贸易的奥运会上拿到了第一块重要的个人金牌。

与此同时,我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简称海合会,包括沙特、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和巴林6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冰岛、秘鲁等的谈判也在不同程度地推进。此外,2007年10月完成了与印度的区域贸易安排联合研究,2007年12月完成了与挪威的自贸区联合研究,并继续开展与韩国、哥斯达黎加的自贸区联合研究,2009年下半年将启动与瑞士的自贸区联合研究。

实践证明,通过相互降低和取消关税,进一步开放服务和投资领域,自贸区可以带来贸易和投资机会,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扩大企业利润,增加消费者选择,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商务部有关领导表示,今后中国将以更积极的姿态推进自贸区建设,为世界经济、贸易、投资的繁荣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曾乐琛)

猜你喜欢

贸易协定智利关税
RCEP:中国称,世界最大贸易协定使其有了应对2022年挑战的“有力抓手”
RCEP:中国、东盟今天签署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贸易协定,并为印度敞开大门
历年关税平均水平
特别关税下企业应变之道
三元肥关税下调 肥企机会来了
关税降了,进口车价格会不会降?
欢迎回家
SQM拟在智利投资5.25亿美元提高锂产能
从NAFTA到TPP: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议题的晚近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区域贸易协定与世贸组织管辖权竞合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