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
2009-05-21郭琳茵
魅力中国 2009年1期
郭琳茵
摘要:政府职能是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原有的政府职能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和重点。无论是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是“大部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和谐社会;大部制改革
一、我国政府职能体系的构成
所谓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作用,也反映了政府的实质和政府活动的内容和方向。政府职能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性质和内容上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从政府管理的领域上划分,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具体来讲,政府的政治职能主要体现在作为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维持者、社会发展的决策者和公共政策的制定者、社会利益的调节者以及政治一体化的工具等方面;经济职能主要体现为在对市场的培育作用、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和干预作用以及经济活动的协调者和仲裁人作用等;政府的文化职能体现在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倡导以及对社会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体现在制定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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