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贪官权力期权化
2009-05-13
凤凰周刊 2009年28期
内地官场反腐败虽然愈来愈猛烈,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些贪官以“期权”方式,用权力谋取私利,待退休后套现,神不知鬼不觉地安全着陆。内地一些官员在位时看起来清正廉洁,但实际上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一些企业、组织或个人开绿灯、架通道,为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提前作安排,为自己事业上的“成功转型”作准备,这种行为被老百姓称为“权力期权化”。由于权力期权化实施过程十分隐秘,较之传统腐败手段更为高明,安全系数也很大,所以愈来愈为腐败分子所青睐,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些官员往往在企业或组织中化身为“顾问”、“高参”,利用自己在位时积累的人脉资源,充当各方关系和利益团体之司的牵线人,一方面轻轻松松地拿着高得令人咋舌的薪酬,另一方面为各种贪腐丑行搭桥铺路。

譬如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殷国元,退休后担任上海市土地协会会长,此后直至案发仍然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仅2005年,他就向一名姓江的商人索贿、受贿2800余万元,比在位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近日,上海市酝酿推出文件,规范公务员退休或辞职后的从业行为。据了解,文件规定副处级或以上干部离职后3年内,其他公务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有直接关联的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等营利性组织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工作有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或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活动。
上海当局推出这个规定,主要针对当前愈来愈泛滥的权力期权化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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