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垄断之辩
2009-05-13李继民
中国报道 2009年4期
李继民
商务部给出的理由过于简单而又显得不够专业,这是本次反垄断司法实践中一个最大的遗憾。
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宣布,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禁止美国可口可乐公司(以下简称可口可乐)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果汁)。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3月24日,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向媒体披露,“市场进入问题是反垄断审查中必须回答的问题,是严肃的竞争问题,这与所谓民族品牌问题完全是两个概念。因此,汇源是不是民族品牌不是反垄断审查需要考虑的因素,与商务部禁止此项收购无关。”
早在2008年9月,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曾联合发布公告,称前者将以179.2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后者发行在外的所有股份。公告前,在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股票价格为每股4.14元,而可口可乐的出价则相当于每股12.2元,溢价达到1.95倍,可口可乐对收购汇源果汁志在必得的决心可见一斑。
由于是迄今为止外资公司在中国最大的一次收购要约,且有较高的收购溢价,消息一经发布就吸引了足够的公众注意力,网络上更是对汇源果汁是否当卖发起了激烈的争论。网络调查结果显示,压倒性的声音反对汇源被外资收购,理由主要是从保护“民族品牌”的角度展开,至于是否可能会造成垄断,则是公众考虑较少的问题。其间,为了减少针对收购交易的舆论压力,汇源果汁的创力、人兼大股东朱新礼以“企业要当儿养,但也要当猪卖”这一著名言论来“答谢”公众的过度关注,由此也不难看出汇源果汁对达成此项交易的渴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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