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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傍地”注解考辨

2009-05-11王林喜

黑龙江教育·中学 2009年4期
关键词:木兰诗引申为助词

王林喜

《木兰诗》作为我国古代民间叙事诗的瑰宝,多年来一直被编人初中语文课本。其他读本,如:古诗鉴赏、文学作品选、诗词拔萃、教学辅导用书,诸类均有编选。对该诗结句“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之“傍地”的理解,综观诸家注解,有两种情况,要言之:一是释为“贴着地面”,一是释为“并排着”。兹以刊物的出版时序且略举数例以证之:

①双兔傍地走:雄雌两兔挨着地面跑。(《中国古代文学读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

②双兔傍地走:雄雌两兔贴着地面跑。(金启华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

③双兔傍地走:雄雌两兔一起贴着地面跑。(<初中,语文》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

④双兔傍地走:雄雌两兔相并而走。(徐中玉主编《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⑤双兔傍地走:两只兔儿贴着地面跑。(肖毅等编著《中学古体诗词评点译释》,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88)

⑥双兔傍地走:雄雌两兔一起贴着地面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下册,江苏教育出版社,2004)

⑦双兔傍地走:雄雌两兔一起并排着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

⑧双兔傍地走:两只兔一起贴着地面跑。(《文言丈精解》初中卷,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

“傍地”的意思究竟是“贴着地面”,还是“并排着”呢?笔者以为“并排着”的注解更合理一些,而“贴着地面”的注解有三个方面欠妥:

首先,将”傍”理解为“贴”不准确。

许慎《说文解字》:“傍,近也。从人旁声。会意。”“傍”的本义是靠近、临近。如:李颀《古从军行》:“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后引申为依傍。徐灏《说文解字注笺》:“依傍之义即旁之引申,旁、傍盖本一字耳。”后又引申为依靠、依附。如:《晋书·王彪之传》:“公阿衡皇家,便当倚傍先代耳。”再后又产生了辅佐之义。如:《新书·胎教》:“成王生,仁者养之,孝者襁之,四贤傍之。”从字理方面看。“傍”从本义到引申义,均未有“贴”的义项。从字义方面看,“傍”不宜译为“贴”,“傍”与“贴”并非同义。众所周知,兔子是善于跳跃的,跑得很快,如:人们常说“跑得,像兔子似的”,成语有“兔起凫举”、“兔起鹘落”,均言兔子的速度之快。试想,“傍”若译成“贴”,素以健跑善纵见称的兔子,怎能腹部贴着地面,如鳖蚯一样,且跑且纵呢?

因此,“傍”不能作“贴”讲,而与“倚”同义,有“依靠”、“依傍”之义,可意译为“并排”。

其次,把时态助词“地”误作名词“地”。

为说明这一观点,备从三点陈述之:

第一,从字理上看“着”与“地”。“着”,形声字。从羊,者声。宋代由“著”的草体楷化,分化出“着”字。本义是附着。《说文解字》:“箸(著),饭敧也。从竹,者声。”许慎认为“箸(著)”是吃饭的筷子,实为拨火的筷子,即烧火棍。后由拨火的筷子引申为吃饭的筷子。因为筷子有夹取的作用,故引申为“附着”。如: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回:“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地”,形声字。从土,也声。隶变后楷书写作地。本义是大地。《说文解字》:“地,元气初分,轻清阳为天,重浊阴为地,万物所陈列也。”“地”在古汉语里,主要用作名词,读di,还用作形容词或副词词尾,读de,如:李白《越女词》:“相看月未堕,白地断肝肠。”关汉卿《窦娥冤》第三折:“不是妾讼庭上胡支对大人也,却教我平白地说甚的。”后来,“地”又衍生出表示动作或状态持续的动态助词,读zhe,如:刘向《说苑·杂言》:“寡人坐地,二三子皆坐地。”施耐庵《水浒传》第十回:“三人在庙檐下立地看火。数内一个道:‘这条计好么?”从上述推知,由于“着”字在宋代才出现,所以“着(读zhe)”的助词义一直由“地(读zhe)”担负,直到近代“着”才真正地虚化而产生了助词的义项。

第二,从《木兰诗》产生的时期看。《木兰诗》是一首杰出的北朝民歌,在我国历史上屆于中古时期(指晋朝到南宋)。其实,在中古时期,动词后面的“地”字是时态助词(即语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着”字。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三说:“地,语助词,犹‘着也。”新版《辞海》也注云:“地,犹言‘着,作助词。”如:王建《宫词》:“一时跑拜霓裳彻,立地阶前赐采衣。”王安石《载酒》:“黄昏独倚春风立,看却花开触地愁。”辛弃疾《行香子》:“小窗坐地,侧听檐声。”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一:“手捻香粉春睡起,倚门立地怨东风。”上述所举四例中的“地”均作“着”讲,读zhe。这些都是有力的证据。据此,“双兔傍地走”的“地”是时态助词,读zhe,相当于“着”字,而一些注家却把它误作名词“地(读di,即地面)”来理解了。

第三,从音韵学原理上看。清代音韵学家钱大昕在《舌音类隔之说不可信》一文中提出“古无舌上音”的理论:“古无舌头舌上之分。知、彻、澄三母,以今音读之,与照、穿、床无别也;求之古音,则与端、透、定无异。”上古汉语中舌上音(即知、彻、澄)和舌头音(即瑞、透、定)不分,都读作舌头音。也就是说,上古没有Zh、ch的读音,凡是今天读。zh、ch的,古人都读d、t,“着”声母zh,为“澄”母字,古语应归“定”母字,即zh→d。那么,“着”与“地”同声。“着”古音读如“地”,“地”即“着”。南北朝时期,“澄”母字还未从“端”系中分出,即便标准音里“定”、“澄”已有分别,但《木兰诗》作为乐府民歌,仍保留着许多方言。其实方言中保留古读的现象是常见的,甚至到了明朝时期,还把“着”读成“地”。如:冯梦龙《警世通言·崔待诏生死冤家》:“只见他在那里住地,依旧挂牌做生活。”因此,“傍地”的“地”是“着”的意思,读zhe,这是完全符合音理的。

再次,破坏了诗歌的美好意蕴。

如果把“双兔傍地走”理解为“两只兔儿贴着地面跑”,想一想,兔子“贴着地面”能跑吗?这样的解释恐怕不攻自破。姑且不去论之。从诗歌的质美来看,把“傍地”解释成“贴着地面”,笔者认为这无疑是在破坏诗歌的美好意蕴。《木兰诗》“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这一机巧的回答,既质朴,又风趣,展现出木兰富有机趣智慧而又充满自豪的神态表情。“雄雌两兔一起并排着跑”这一比喻,余韵不尽,使全诗为之增色,乃锦上添花。“雄雌两兔一起贴着地面跑”,若以这样的理解来结尾,只会伤美、败美,只会画蛇添足。

鉴于上述拙见,所以,“傍地”应释为:并排(依傍)着。

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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