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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连陷公安经侦大员

2009-05-09胡佳恒

凤凰周刊 2009年6期
关键词:黄光裕公安部

胡佳恒

据本港媒体2009年2月10日援引北京消息来源报道称,公安部反洗钱处前处长、经侦局上海直属总队长吴卫华,因涉嫌接受黄光裕巨额贿赂,在2009年2月初被召回北京调查。

该报道称,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以下简称经侦局)上海直属总队长吴卫华于2月初以“自首”方式,向当局承认接受黄光裕近50万元人民币贿赂的问题。现时针对吴的调查已经铺开,调查重点是要查明,吴在黄光裕海外洗钱案中扮演何种角色。

海外媒体的报道揣测,吴此番主动请罪,缘于他的上级,公安部助理、经侦局局长郑少东(系黄光裕同乡)因涉及黄案,年前被中纪委扣查“双规”。郑少东被中纪委带走后,他自知难以摆脱干系。

此前的2008年12月24日,郑少东在发表了一度令舆论哗然的“对企业高管慎拘慎捕”论后,就再未公开露面,后被证实“双规”。而同时被中纪委带走的另一名公安部高官——经侦局排名第三的副局长相怀珠,还同时兼任经侦局北京直属总队长。

吴卫华是大陆权威反洗钱专家之一,2003年4月出任公安部经侦局洗钱犯罪侦查处(俗称“反洗钱处”)首任处长,亦曾议请国务院牵头建立如将金税、金盾、金关等信息系统互联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以便有效地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2005年,吴在反洗钱处长任上,作为后备干部进入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参加秋季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8年下半年才被调至上海,出任公安部经侦局上海总队长,并授三级警监衔。

但自2月10日海外媒体作出报道至今大陆权威部门仍未就吴卫华是否涉案问题对外公布信息。吴涉案的消息,目前仅限于少数海外媒体的喧哗,记者日前与上海方面联系,也未获得相关证实。而公安部办公厅在本刊求证此事时称,他们目前还未就此事接到正式通知。

2008年爆出的黄光裕案风波已由商界蔓延至政界。若此番海外媒体对吴卫华的报道最终被证实,“问题首富”黄光裕被查,迄今为止已牵涉出大陆数名高级政府官员。其中,先由前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落马,有消息称,郭京毅供认,自己曾收受黄光裕贿赂以助其国美电器上市。而又有消息指称,除郑少东、相怀珠之外,大陆地方公安系统内还有多名官员被调查。

三名大陆公安经侦系统高官在春节前后渐次被爆出涉案,显示大陆打击经济犯罪系统在黄光裕打通官场天地线的手腕翻覆之间,亦未能幸免沦陷。2005年底以来,为明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格局,公安部经侦局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座经济犯罪活跃的城市设立直属总队,人事任免、后勤保障直接由公安部负责,垂直管理,以求高效廉洁。未曾料3年之后,其中的两位直属总队长官依然被卷入经济犯罪的漩涡。

微风始于青萍之末,当下黄案业已曝光的侦办路径,已从最初的企业家问话,进展至政府官员“双规”,而有关调查的视线也正从商业领域这一焦点游移开去。

侦办路径转向

黄光裕因卷入操纵股票市场丑闻被调查,尔后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经济犯罪拘押。黄案由公安部直接督办,指定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牵头组成专案组。

从黄被查的第二日起,坊间消息就开始四处弥漫,从行贿前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由于黄光裕的国美公司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属外资公司,郭京毅正是参与审批国美收购永乐的关键人物),到非法骗贷,逃税漏税、海外洗钱的种种传说,不一而足。

这些坊间传闻之后很快便通过媒体报道得到印证。有大陆媒体报道称,黄光裕被查与去年8月被“双规”的前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案相关,郭京毅供认收受过黄的贿赂,是促成公安机关对黄光裕采取行动的直接原因。

少有人完全相信黄案的核心仅仅是操纵股价丑闻,但当郭京毅案与黄案竞合之时,触目惊心之余,市场人士对黄案的轮廓描摹却开始变得不甚明朗。尽管郭案在前,黄案在后,不过此时人们发现,郭黄两案的因果关系开始变得难以言明。专案组对郭案的侦办重点,似乎也在挖掘黄在商务部门布下的眼线与买办。其后,涉及郭案的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原商务部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抓,原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亦被带走。

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也在被调查之列。张玉栋1996年自商务部下海成立律师事务所,早先一直在黄光裕所属的鹏润大厦B605室办公。外界认丸张玉栋可能就是在黄光裕与郭京毅等前商务部官员之间进行联络的掮客。

作为商务部自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郭京毅东窗事发3个月后,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开始“休假”,迄今为止也未再在办公室出现。大陆媒体报道称,有关部门在调查郭京毅系列案中,发现了许满刚的涉案线索,许由此成为串案中的第五位被牵连官员。

郭,许二人同为年轻技术官员,工作范畴存在一定重合与交叠,而许所任职的管理检查司,肩负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进行检查、调查和处罚的职责,握有对非法逃汇等行为的查处大权。紧随许满刚其后的,公海赌王连超在2008年年底,因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在内地被拘。

至此黄案的侦办路径似乎开始转向,从查问资金的用途,到追查资金的去处。而洞鉴可疑资金流向,无疑是经侦系统职责所在。一直信奉“商者无域,相融共生”的黄光裕不会忘记上下打点。于是,经侦系统爆出窝案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令人扼腕之处在于被“糖衣炮弹”击中的三位经侦高官皆为业界精英:郑少东曾因全程参与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件侦破,被誉为“张子强克星”:相怀珠因破获“中国证券索赔第一案”——“东方电子造假案”一战成名;吴卫华曾创出“由钱及人、由人及案”的侦查方法,也曾被认为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时侦查谋略的体现。

反洗钱动因

郑少东等三人的相继“出事”,时间跨度前后不足一个月。郑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场合,是2008年12月23日的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郑提出为舆论热炒的“慎拘慎捕论”,他要求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要对企业高管“慎拘慎捕”。

舆论揣测,郑的言论是否影射正在调查中的黄案。在郑少东提出“慎拘慎捕论”三天后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中央对2009年纪委工作进行部署,其中包括“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中央绝无对经济犯罪手软的态度由此表明。

不过郑少东发表讲话两周后,一些地方检察系统还是很快对外公布了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意见”要求:“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及时与主管部门或企业领导沟通,慎重选择办案时机,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暂缓办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和技术业务骨干,涉嫌一般犯罪的,在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可不采用拘留、逮捕等措施。”

这被认为是对郑少东讲话精神的落实,但此时也已临近其被“双规”之日。事实上在他被带走之前,外界就有评论质疑郑的言论有为黄光裕开脱之嫌。如今郑少东涉黄案落马,难免引人玩味。

黄光裕在资本市场的大手笔始于2004年6月在香港借壳将国美上市,这期间相怀珠与吴卫华已在直属总队长的位置,而郑少东也已是公安部经侦局长,调任部长助理是在一年之后。其后黄光裕虽然在2006年因涉嫌违规贷款被调查,但还是有惊无险,渡过难关,直至2008年案发。

查办黄光裕案引发的公安部经侦系统地震,表明了中国政府打击经济犯罪,特别是洗钱犯罪的决心。央行的数据显示,2008年前9个月,央行共协助破获各类案件,包括积极推动起诉审判进程的案件172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496.1亿元。破案数量是以往同期的2倍,其中6起案件以“洗钱罪”定罪,而自1997年《刑法》设立洗钱罪到2007年10年间,全国查处的洗钱犯罪仅有4例。

此前大陆媒体报道,公安部门人士透露黄光裕涉嫌操纵股价、洗钱等7项犯罪行为,名下秘密往来的可疑资金高达人民币700亿元。黄自2007年起就将大量资金转移海外,但目的不明。

入主“三联”,“中关村”,并购“大中电器”均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国美电器属于香港上市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严格监管下外汇流入总额有限制。一方面是国美在内地的并购急需资金,一方面是港币流入困难,黄光裕就有可能借助地下钱庄,洗钱或者转移资金。而经营地下钱庄生意的人群以潮汕人势力最大,而黄本人亦是潮汕人。

数额庞大的资金外流所带来的隐忧不言而喻,这或也是当局坚决对包括经侦系统三位高官在内的涉黄案政府官员展开大追查的动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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