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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结构与阶级阶层结构的优化

2009-04-26胡建兰

唯实 2009年4期
关键词:就业结构收入分配产业结构

胡建兰

摘 要:所有制结构的演变是阶级阶层转变的根本原因,构建和谐社会中和谐的阶级阶层结构也就必须首先考虑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调整所有制结构,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以及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是构建和谐阶级阶层结构的基础。

关键词: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收入分配;阶级阶层结构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4-0083-04

所有制结构的演变是阶级阶层转变的根本原因,构建和谐社会中和谐的阶级阶层结构也就必须首先考虑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在坚持发展生产力和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原则基础上,本文拟从所有制调整角度来论述优化阶级阶层结构的具体措施。

一、优化所有制结构对产业结构的作用机制,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就业结构的改善,从而实现阶级阶层结构的优化。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我国阶级阶层结构转变的直接因素,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起着引导作用,是阶级阶层结构的根本决定因素。变革所有制结构就要树立以新型国有经济、新型合作经济、混合所有经济、社会公众经济等类型经济为主的新型公有制理念,发展各类混合所有制经济、社会公众经济和个体经济、中小私营企业,逐步取消区别所有制的政策法律,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实行统一的、公开的、公平的政策法律,保证人们可以公平地获得就业机会和劳动报酬。这是我国实现阶级阶层结构优化和协调阶级阶层矛盾的基础。

首先,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发挥国有企业在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一是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消除国有经济产业分布太广引发的结构性错位状况。要使国有资产从低效的劣势企业向高效的优势企业、向需要由国有经济发挥作用的战略性领域集中,以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更多地进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要适当收缩国有经济战线,降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国有资本应逐步退出低效益的企业、退出本来就没有必要也没有明显优势的行业、退出处于结构性矛盾中的长线产业。二是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对于非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的国有经济,应放宽在投资领域上的限制,鼓励它们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外,其它行业都应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企业制度形式,不仅适用于集体企业,也适用于国有小企业,它应当成为国有小企业改制的重要形式,也是其摆脱当前困境的一条有效出路。此外,要在保证职工就业的同时,把资产所有权转给与企业休戚相关的职工,使职工成为企业的主人,参与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这既可避免营运效率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也能减少某些“权力寻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干群矛盾。

其次,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结构,发挥非国有企业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要进一步发展个体经济、中小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其在投资领域上的限制,消除城乡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存在的众多横向流动壁垒。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本身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受中央政府意志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且产权明确,所面临的是“预算硬约束”,其发展是在市场价格信号的指引下,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过程,资源配置效率高,能够推动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加快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提高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私营企业缴纳的工商税收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国有企业长期亏损、被迫进行战略调整,集体企业后劲不足、经济贡献率持续下降之际,私营企业异军突起、快速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政府有“资本”调整收入再分配,缓解贫困压力和收入差距。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扩大劳动就业,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特别是在城市下岗失业工人增多、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情况下,私营企业吸纳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减少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带来的社会结构矛盾,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支持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成为社会稳定的一个积极因素。此外,非公有制经济的兴起,能够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我国私营企业从事第一产业的为数极少,私营企业中第二产业居主导地位,在第三产业中投入的资本最多。同时,非公有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造就了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以自身的高效率给国有企业带来了强大的竞争压力,推动着国有、集体企业加速改革的进程,其灵活机动的经营机制,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因此,必须放宽其市场准入标准,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结构。凡是竞争性行业,都应该允许私营企业进入;目前仍由国有企业控制的传统垄断性行业,也要引入竞争机制,采取适当的方法允许私营企业逐步进入;凡属已经和将要对外资开放的行业,都应当对私营企业开放。

第三,变革农村所有制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以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和缩小城乡差距。我国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劳动力素质低。农业生产基本上是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耕作,农民家庭手里的小块土地无法变大,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也就无从谈起,以至于农村生产力原始和低下,很多农民还在用手刨食,和两千年前的农民生活没有根本不同。因此,必须实行所有制结构的根本转变,寻求新的所有制模式,实现大规模机械化的规模经济,把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耕作转为有组织高效率的管理生产,彻底改变农民的整体贫困状况。创新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模式也是我国农民发展的迫切要求。农村私营企业普遍技术层次较低,企业结构不合理,劳动密集型产品居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且经营分散;经营理念封闭,协作意识差。市场经济理念和现代科学技术水平低,缺乏现代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因此,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的所有制实现形式也有待创新,可以大力引进外资,减少外资进入农村的壁垒。此外,与此相适应的配套改革也刻不容缓,如改革现行户口制度和农地产权制度,增加农村市场信息,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建设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保证人们可以公平地获得就业机会和劳动报酬等。

二、改革所有制结构对收入分配的作用机制,消除收入分配上的不公正,以缩小贫富差距及其引发的阶级阶层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利益矛盾是现阶段最突出的阶级阶层矛盾,在社会财富不断增加的同时,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究其原因,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在初次分配领域存在不公平现象。政策不均与公共产品供应不足,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内部资本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平,是贫富差别的一项重要原因;腐败、钱权交易和不正之风,是人们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公愤点。这些不公正不公平,造成了收入水平相差甚远。十七大以来,人们关注的焦点开始由改革初期的构建创造财富的机制,更多地转向建立和完善分配财富的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这是执政党为改善民生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要实现以人为本,协调阶级阶层矛盾,减少或消除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就必须从利益倾斜转向利益兼顾,从利益增进转向利益调整和利益增进并重,从效率优先转向效率与公平均衡。而居民收入的增加,从来不是一个包括全体居民在内的匀速等量的“齐步走”过程,而是一个对于不同居民群体来说有先有后、有快有慢、有多有少的差别化调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实现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分配目标,就必须对不同居民群体收入的增速和增量进行有区别的调节。

首先,在初次分配中就要处理好公平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这对于解决当前我国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扩大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改善城乡分配关系。造成目前收入差距过大的最重要方面仍然是城乡差距,而城乡差距、农村收入低除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落后于城市,很大部分原因是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但是它又大大限制了农村收入的增加。承包制牢牢地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中,影响了农民和土地按市场规律进行有效配置;承包制固化了土地分散经营方式,影响了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承包制固化了农民兼业的生产模式,影响了农村专业化发展,从而限制了非农产业的发展;承包制为了使承包地分配公平,每户都有一、二、三等地块,这又限制了农业现代化生产手段的应用和实行,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向纵深发展。从分配领域本身着手来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必要的,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只有从基本生产关系、基本经济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才能最终阻止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实现共同富裕。要从根本上缩小农村收入差距,也需要进行农村所有制变革,改变承包地的配置方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国家应该鼓励土地转让,对承包地的经营收入与转让收入的差额进行补偿,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村专业化的发展,从而为农民增收建立一个可行的长效机制。(2)改善行业分配关系。造成行业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维持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是缩小收入差距、形成公平的收入分配格局的基本条件。因此,要深化电信、电力、石油、民航、金融、铁路等行业改革,进一步引进竞争机制,促进市场格局的形成,防止垄断行业凭借垄断地位为其从业人员谋取高工资、高福利,为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在“反垄断法”中完善限制高收入的条款,把垄断力参与分配的因素从分配中剔除。(3)提高劳动力价格。马克思主义认为,财产占有的差别,往往是收入差别的最重大的影响要素。初次分配中影响收入分配最大最核心的问题,是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劳动力所有者只有按劳动力的价值取得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劳动这种生产要素被使用后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才是公平的。在当今的中国,劳动力仍然具有商品属性,雇佣劳动制度仍然存在。仅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就有一亿多人,加上其他受雇于各类企业的产业工人和商业服务人员,其最低数量不下两亿人。这些人主要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他们能否按劳动力价值获得劳动报酬,是在初次分配中能否争取到公平的底线。而目前我国有大量资料和数据证明,在雇佣劳动者中,尤其是农民工和城镇非正规就业者中,有大批人员的工资水平长期低于劳动力价值。因此,必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普通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努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4)扼制强势集团不公正高收入。强势集团凭借财产占有、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收入长期高于价值。十几年来,在“效率优先”、“再次分配注重效率”的口号下,容忍了不公平高收入现象。在现实社会环境下,强势社会群体违背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通过不正当手段和途径在初次分配中捞取巨额好处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原企业管理者或其他资本所有者,与主管部门联手,暗箱操作,以很低的价格收购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千万富翁。国有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很不完善、缺乏基本的监督制衡和考核机制的情况下,推行所谓管理者“年薪制”,企业领导人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企业搞得不怎样,自己却捞了个钵满盆溢。通讯、电力、铁路、邮政等垄断行业和部门,有些收费和涨价毫无法理依据,遭到公众的普遍质疑,但它们就是我行我素,照收、照涨不误,通过这种霸道手段牺牲公众利益来维持本行业的高福利、高待遇。近年来,房地产开发领域黑幕重重,开发商与地方当局的少数人从中攫取巨额利润和好处费已是路人皆知的秘密。这种畸形分配局面急待改善。

其次,再次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障、公共建设等手段,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再分配过程。再分配注重公平,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因此,再分配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调节功能,实现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限制社会各类人员之间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特别要谨防再次分配中存在的收入高的人反而能够得到好的福利待遇的现象。(1)建立税收综合调控体系来调节居民收入差距。财税政策是二次调控的最主要手段,在社会再分配当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杠杆作用。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必须改变政府的税收最大化价值取向。“国富民穷”、居民收入水平增长速度长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是我国当前经济利益的矛盾之一。税收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共用品的前提条件。因此,税负总体水平和征税合理区间的确定,应以是否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这个标准来衡量。征税不足,政府职能不能有效发挥,有害于社会整体利益;征税过头,使纳税人不堪重负,失去活力,同样不可取。政府税收对于国民生产总值是一种收缩性的力量,因此增加政府税收可以缩小总需求,减少国民生产总值;减少政府税收可以扩大总需求,增加国民生产总值。在萧条时期,就业困难,总需求不足,政府采取减税政策,可以刺激总需求的扩大,增加就业。减少个人所得税可以使个人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加个人消费和投资;减少公司所得税可以刺激公司的投资;减少间接税也会刺激消费与投资。必须建立覆盖居民收入运行全过程的税收调控体系,以充分发挥税收在个人收入分配调控中的职能作用。这个体系应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两翼,以其他税种为补充。如:加征垄断调节税,调节垄断行业过高收入,使其一部分财富通过税收等形式交给国家,用于二次分配;建立同个人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体系相关税种,个人收入是通过收入分配形成的,但毕竟不会永久停留在收入状态上,会用来消费、购买财产、形成遗产,因此单一的个人所得税难以形成有效的调控力度,这就要开征同个人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体系相关的社会保障税、财产赠与和遗产税、房地产税、证券交易税等。(2)改善行政事业部门的分配关系。行政事业部门的收入来源是国家各级财政的拨款,它包括部队、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机构,必须改变其“乱收费”现象,使再分配更加合理。从理论上说,这些部门的工资收入已由国家财政进行了分配,再在收费中进行分配,是进行重复分配,是违背经济规律的。这种分配是当今最大的分配不公,必须彻底纠正。改变这种分配关系并不难,就是严格执行财政的“收支两条线”,无论是学校的教育收费,还是医院的医疗收入,以及政府的行政收费包括执法部门的罚没款,都要毫无保留地上缴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入经营领域的收入更要统缴入库。至于这些部门职工个人的工资增长和相关福利的提高,统统都由财政按相应分配政策兑付。(3)制定系统的社会政策,包括就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在就业领域中,力争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注重提高公民的就业能力,扩大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注重为弱势群体如农村劳动力、女性和残疾人等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就业能力,使农村劳动力等弱势群体拥有就业的本领和技能。在公共服务领域,要加大用于卫生和教育的社会支出,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如灌溉、公路和通讯)的投入。为此,必须改善公共财政体系,使政府的财政更多的倾向于社会事业。在社会保障领域,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保障体系,加强对贫困阶层的保护机制。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更是城市弱势群体的安全网,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不可能给国民提供高水准的社会保障,我们的目标应该是逐步建立一种水平不高但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改革社会保险费的差额征缴机制,全面推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办法,并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城镇各类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逐步将城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要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发展农村经济,积极研究探索农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途径,妥善解决农转非人口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总之,要通过所有制结构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就业结构的改善,以提高我国全体居民的生活水平;通过收入分配的调节,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样,我国阶级阶层的矛盾一定回逐步协调,和谐阶级阶层结构必将建立起来。□

责任编辑:黄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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