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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赵五贞事件

2009-04-21

文史天地 2009年12期

杨 凯

1919年11月14日,长沙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南阳街眼镜作坊赵某之女年方21岁的赵五贞,因不满父母包办婚姻,在多次反抗无果,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出嫁当天在花轿中用剃刀刎颈自杀。此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长沙各报及时报道了这一消息,并纷纷发表文章加以讨论。此事也激怒了青年毛泽东,他从11月16日至28日的十几天中,接连在湖南《大公报》、《女届钟》等报章杂志以西堂、新城、毛泽东等名发表了《论赵女士自杀事》、《改革婚制的一个先决问题》、《“社会万恶”与赵女士》等9篇文章,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旧道德、旧礼教,把反帝反封建的“五四”思想解放运动在长沙、在湖南引向纵深发展。

早年经历的影响

毛泽东的愤怒无疑是与其早年经历是分不开的。首先便是对他母亲的同情。在毛家,父亲是一家之主,在家中享有无限的权威,对妻子和子女进行各种严格的管束。而毛母文七妹虽然身为长辈却没有做长辈的地位,总是默默忍受丈夫的无端指责。身为子女的毛泽东从小就对母亲抱有深深的同情,他说他的家庭分为两派:“一派是他的父亲(‘执政党),另一派是他和母亲、二弟泽民以及长工结成的统一战线(‘反对党)。”而“反对党”内部却发生了分歧,对于毛泽东与其父亲的对抗,其母是不赞成的,她说:“这不是中国人的做法。”这无疑又增加了青年毛泽东对于旧制度的逆反心理。

另一个人便是毛泽东的发妻罗氏,毛泽东本人未与人谈起过她的生平和姓名,族谱上的记载也只是一个姓氏,没有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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