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省高考卷探析高三化学的有效教学
2009-04-13肖志刚李胜荣
江西教育B 2009年3期
肖志刚 李胜荣
继宁夏、山东、广东和海南四省区之后,2008年江苏进入新高考。2009年天津、福建、安徽、辽宁和浙江五省区进入,2010年北京、黑龙江、吉林、陕西和湖南五省区进入,到2013年,全国所有省份(港、澳、台除外)全部进入新高考。从这个进程看,今年五省区的新高考不是孤立的事件,它对后续进入新高考省份的导向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因此,探究2008年五课改实验区高考化学试题的特点,对高三化学有效教学必然起着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1.2008年五省新高考化学卷比较(见表1)
五省所用高中化学新教材均有三种,分别是人教版、苏教版和鲁科版教材。各种版本的新教材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有两个模块(化学1和化学2),选修课程有六个模块(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化学反应原理、有机化学基础和实验化学)。宁夏、山东、广东和海南四省必考内容均为化学1、化学2和化学反应原理三个模块,而选考内容是在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与性质或有机化学基础中任选一个模块。江苏与众不同,必考内容增加了“有机化学基础”模块,选考内容选了一个特别难的“实验化学”模块。由于江苏必考内容多了“有机化学基础”模块,故化学1和化学2两个模块的内容在高考卷中所占比例必然降低(约43%)。江苏和广东、海南一样试行单科考试,化学各占120分、150分、100分。宁夏和山东试行理综考试,化学各占100分、78分。


2.2008年四省新高考化学试题特点和建议
(1)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体现高考试题对各种版本的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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