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十发题写“扶法护天”
2009-04-13虞咏霖
世纪 2009年2期
虞咏霖
程十发先生是松江人,我的母亲也是松江人,我戏称和他是半个同乡。1997年4月是我与程十发先生的第一次见面,那时我刚巧受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馆员吴长邺先生的委托,承接了吴昌硕大师“大吉羊”印章假冒伪造案的代理。记得那天,发老以一口松江音说:“这个人(指售假者)从这点看,是不懂印章。拿这块印章盖了卖钞票是骗人。”还幽默地笑着说,“这个人拿征购通知寄到西泠印社社员家里,伊个胆子哪能介大啊?”并鼓励我,“侬是在维护正义,真的总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有一次,吴长邺长子吴超先生陪同我来到吴兴路上的发老的长子程多多的家中,向发老求四个字“扶法护天”。发老听后开怀大笑,觉得是个很有意思的设想。他笑着说,曾经有一家理发店老板来请他题招牌字,于是他略一思索,题了“要侬好看”四个大字。粗一看让人想到带有上海俚语“给你点颜色看”的意思,难免有点吓唬人,但细一思索,不就是对理发行业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义吗?他的幽默可见一斑。那天,发老“借题发挥”鼓励我说:“我晓得侬,侬是个好律师。做律师就是要有一种扶法护天的劲头,用上海话讲就是‘无法无天,希望侬能保持下去!”发老几句简单但语重心长的话,不仅让我感受到了谐音之妙,更让我体会到了做一名律师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扶法护天”这四个字,字字千钧,因为它道出了律师的职业要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替天行道,这天就是正义和公道。那天,发老和我们唠了很多家常,临走时他还亲自把我们送到电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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