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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约束与改革取向

2009-04-13马云泽

桂海论丛 2009年2期

(南开大学, 天津 300071)

摘要:自然垄断产业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环节,由于自然垄断产业经营的特殊性要求,其改革一直滞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势在必行。我国处在经济转型期的特殊国情使得我国的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有很多与外国不同的约束特性,这些不同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改革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然垄断产业的规制改革之路是我国当前规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自然垄断产业;规制约束;规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 F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9)02-0049-04

收稿日期:2008-11-2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编号:07AJY017)、南开大学07年度文科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NKC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马云泽(1970-),男,山东德州人,南开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学、规制经济学。

一、对自然垄断产业的认识

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自然垄断的基本特征大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规模经济性;二是沉没成本(sunk cost)。在单一产品情况下,规模经济是自然垄断的充分条件。

而现代经济学则是从成本的弱增性(subadditivity)方面来定义自然垄断的,即如果由一个企业生产整个行业产品的成本比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分别生产该产品的成本总和更低,这个企业就是自然垄断的。也就是说,即使在规模不经济的领域,如果存在成本的弱增性,自然垄断也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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