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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地产权分析及制度重构

2009-04-13肖晚霞蒋军成施春娟

桂海论丛 2009年2期

肖晚霞 蒋军成 施春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 430060)

摘要: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由于产权界定不合理和农民土地产权的缺失,导致违法征地现象严重,土地交易成本昂贵,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文章引入产权理论,特别是从农地的使用权和处置权方面,论述了农地问题造成的原因,提出合理界定农地产权,建立允许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机制,让农民分享产权增值的成果。

关键词:农地;产权制度;承包经营权;流转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9)02-0044-05

收稿日期:2008-11-28

作者简介:肖晚霞(1984-),女,湖北天门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08级国

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国际投资。

蒋军成(1973-),男,湖北孝感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

施春娟(1984-),女,云南昆明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7级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公告中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彰显了我们党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将农地产权上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主要来自于农地收益权、使用权和处置权的界定不合理,导致使用权及其流转的预期不足,为地方政府干预行为和集体组织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空间,阻碍了土地在流转过程中的价值增值,提高了农地的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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