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北洋时期美国在华银行业的发展及影响

2009-03-11邓同莉张华腾

历史教学·高校版 2009年7期

邓同莉 张华腾

[摘要]北洋时期大批美国银行进入中国,美国在华银行业迅速发展。其活动除了基本的存贷款和汇兑业务,还有发行纸币,扶植美国在华企业,参与中国的社会文化活动和进行非法投机业务等。美国在华银行具有特权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两面性,利用各种特权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其商业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经济现代化。研究这一时期美国在华银行业的发展及其影响,对当前中国银行业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北洋时期,美国在华银行,民国经济史,中国银行业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9)14—0048—06

北洋时期,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方面,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从注重商品输出过渡到注重资本输出。国内方面,统一的封建王朝发展为民主共和国,闭关锁国的状态进一步被打破,与外界的联系日益增多。中央政府对财政管理比较自由,中国银行业刚刚起步。中国广阔的市场前景,吸引了大量的外国资本家。1912—1927年北洋政府时期外资银行大量涌入中国。美国也瞄准中国的大市场,在中国大力发展银行业务,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目前学术界对于北洋时期外国在华银行业的研究比较少,还有不少薄弱之处。本文试从宏观上对北洋政府时期美国在华银行业的整体演变进行研究,从现代化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客观的分析。

一、美国在华银行业的发展历程

(一)萌芽时期(1902—1915年)

1902年1月美国花旗银行在上海开设了第一家在华分行,标志着美国银行首次在中国开业。

花旗银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也可译为“外国宝通银行”或“国际银行有限公司”。美国花旗银行创设于1901年,在康涅狄克州立案注册,总行在纽约。1902年,为适应美国向亚洲大陆扩张和收解清政府“庚子赔款的需要,花旗银行在上海开设分行,成为美国在华设立的第一家银行。随着业务的开展,花旗银行又在其他城市设立分行:香港(1902年)、广州(1904年)、北京(1909年)、汉口(1910年)。

(二)迅猛扩展时期(1916—1921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俄国、英国、法国的在华银行和洋行,受到战争影响,多有紧缩或停办。美国最初保持中立,受战争影响小,其在华银行趁机扩张起来。另外,这与美国的新政策有很大的关系。1913年联邦储备法案规定:“任何资本及公积金不少于100万美元的国民银行得在国外开设分支行。”1916年修正为:“准许资本及公积金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一些国民银行(指联合起来)可将他们的资本及公积金的10%投资于主要从事国外银行业务的公司。”受这一政策的影响,美国在华银行业出现了一个小小的高潮,发展概况如下:

1.花旗银行业务扩大,继续在中国其他城市设立分行:1916年设天津分行,1919年在哈尔滨、大连设分行。

2.美丰银行,这家银行由上海美商出资创设,成立于1918年。分行开至西部腹地的重庆,号称是“汉口以西唯一的外国银行”。美丰银行发展很快,1918年在上海设立总行;1923年在天津法租界设立分行;1922年4月四川美丰银行正式开业;1922年9月福州美丰银行成立;1924年初在厦门设分行。

3.运通银行,这家银行是美国运通公司所组织,创立于1841年,总行在纽约,上海分行于1918年7月成立。

4.友华银行,被誉为美国在华第二大银行。美国纽约保证信托公司于1918年联合美国商业银行、旧金山国民银行——芝加哥大陆银行等投资创办,1919年2月在上海成立其远东总行。在华设立分行的城市有:汉口、北京、天津、香港、广东、长沙。从1919年起,友华银行就对湘督张敬尧、鄂督王占元等提供政治借款,合办造币厂,鼓铸辅币,操作当地金融市场。直到1924年因金银买卖投机失败而并入花旗银行。

5.菲律宾银行,为菲律宾国家银行,成立于1916年,总行设在马尼拉,资本2.6亿比索。上海分行于1919年3月开业。

6.汇兴银行,由美国派克银行和加拿大合众银行合资组成,成立于1919年,总行设于纽约,实收资本200万美元,上海分行于1919年10月开业。1921年9月,汇兴银行向直系军阀政府提供借款加币300万元。

7.大通银行,1920年成立于纽约,由纽约公平信托公司、公同商业信托公司、俄勒冈市民银行、西北国民银行等出资创设,实收资本200万美元。上海分行于1921年1月4号开业。目的是继花旗银行之后进一步扩展美国在远东的金融贸易。它在上海的业务量多数年份居第四五位,次于英国汇丰银行、麦加利银行和美国花旗银行,有时也次于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到由洛克菲勒集团控制后的20世纪30年代,大通银行已经发展为“美国最大的银行”。

8.中华懋业银行,中美合办的银行,1919年开始筹办,1920年2月正式开业,总行设在北京,上海分行于1920年9月开业。这个银行的股东,中方为北洋军阀官僚徐世昌、冯国璋、黎元洪等,上海买办朱葆三、虞洽卿等;美方为大通银行、太平洋拓业公司等。

(三)衰落时期(1922—1927年)

“在1916年到1920年期间,美国商业银行及国外银行公司在国外开设的机构增长很快。1920年达到极点。二三十年代初期的萧条以及后几年的经济不稳定,使美国银行的国外机构减少”。“到了1924年,美国银行的这种不平常而又短暂的发展,是真正停下来了”。

这一时期新设的银行只有一家:美国信济银行。由前哈尔滨永盛公司经理克极氏所创办,哈尔滨总行成立于1927年7月,1930年3月20日在上海设立分行。

美国在华银行业出现衰落的原因:

首先,它随着美国国力及在华势力的消长而消长。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实力大大增强,大量美国银行涌入中国。但此时已处于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前期,美国逐渐出现经济萧条。随着日本、俄国等对华侵略加剧,美国在华势力相对减弱。其次,北洋政府最终垮台,其后建立的南京国民政府发展“四行两局”的国家垄断金融体系,排斥外国在华银行。另外,此时中国的银行业领域竞争异常激烈。英国、法国、日本、俄国、比利时等都发展在华银行业务。中国的本国银行业也有了一定的势力,从1912年至1927年,15年间新设银行达304家研。

美国在华银行业的黄金时期已经过去。不少美国银行在竞争下倒闭,如:菲律宾银行、汇兴银行、友华银行、中华懋业银行、运通银行、美丰银行。具体发展概况见下:

二、美国在华银行业的主要活动

美国在华银行以从事商业活动为主,也代表美国参与一些政治性活动。主要有:

(一)银行基本业务——存贷款和汇兑

以花旗银行为例。1919年12月31日,花旗银行国内外各分行的存款,共计9100万美元,而单在中国所吸收的存款,即达4200万美元,占全部存款的46%。也就是说,它在中国一处吸收的存款,接近于它在世界各地吸收存款之和。据《花旗银行档案》:“我行兜揽存款的妙诀主要是说我们对储户能提供安全。它以美国金融资本的声势和信誉,吸引了不少中国王公、大臣、官僚、军阀的存款。例如1918年,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的存户中有江苏督军李纯的存款15万两,天津分行的大存户有清朝庆亲王保持10年不间断的存项,1918年时仍有30万元。”

美国在华银行的投资覆盖了美国在华企业和中国的本土企业,瞄准了中国的外债和内债。总的说来,它对中国国内公债作抵的放款持谨慎态度;积极开展以美金证券作抵的放款业务。

美国在华银行偏重于国际汇兑。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贸易资金周转、美商企业的国际汇款、华侨汇款和中国国内的埠际汇款,都使美国在华银行的汇兑业务大为增长。

(二)对北洋政府的借款

北洋时期财政困难,常需借款。1913年3月,美国退出六国银行团,其有关权益由花旗银行代管。北洋时期美国在华银行经理的借款情况分两个时期:袁世凯统治时期(1912—1916年),主要借款是花旗银行参与的善后大借款的前五次垫款;皖、直、奉系军阀统治时期(1916—1927年)借款的情况如下:

1916年8月1日上海中国银行兑换准备借款,其中花旗银行贷款15万两;1916年8月9日财政部白银借款,美国花旗银行等贷款150万盎司;1917年10月15日天津水灾借款,花旗等7家银行贷款规平银70万两;1919年2月归还敌侨费用借款,花旗等8家银行贷款银元50万;1919年4月24日教育部花旗银行借款美金30万;1919年10月湖南省花旗友华借款美金30万;1920年9月外交部借款,花旗银行贷款银元30万;1920年10月8日财政部中华懋业借款银元80万;1920年12月31日教育部美京银行借款美金6万;1921年1月19日赈灾借款,花旗等四银行贷款银400万两;1921年2月24日至6月6日交通部中华懋业借款银元15万;1921年6月3日京绥中华懋业银行借款银元75万;1922年2月交通部中华懋业借款银元40万;1922年6月15日财政部中华懋业借款银元26.8万;1924年9月招商局花旗银行借款规平银100万两;1925年3月23日永定河修浚借款,花旗等四银行贷款银元28万。这些贷款多数以关税和盐税余款为担保,年息在7%~10%之间。

(三)发行纸币

美国在华银行不顾中国法律的规定和人民的反对,在中国大量发行纸币。

花旗银行1902年在上海设立分行当年即发行钞票,上海美丰银行于1921年开始发行钞票。友华银行的长沙分行在1919年开始发钞。花旗银行1916年发行数是789,614美元,1924年发行数4,371,351美元,1924年比1916年增长比例是55.40%;上海美丰银行在1918年发行纸币31.8万中国元,1924年发行205.2万中国元,1924年比1916年增长比例是645.3%。

(四)扶植美国在华企业

美国在华银行吸收和集中了巨额货币资金,其中包括占有相当比重的中国人的资金。它们利用这些资金,大力扶植美国在华企业。大通银行的往来企业中,美资企业占65%,其他外资企业占25%,华资企业占10%。此外,美国在华工矿业、运输业、房地产业和公共事业等,都受到美国在华银行从贷款、利率、汇兑和结算上给予种种优惠和支持。花旗银行的主要客户,如美商茂生洋行、美商天津公懋洋行,“不少地方靠花旗银行融通资金,该公司经常向花旗银行透支款项”。

而同一行业的华资企业,借款很不容易,利率又高。本来在设备、技术上已落后于外资企业,再由于金融上的不平等待遇,更无法同他们竞争。美国在华银行支持美资企业壮大的结果,也就沉重地打击了华资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五)在中国社会文化方面的活动

花旗银行是美国经理庚子赔款的机构。1908年美国政府正式提议退还一部分庚款,发展在美国控制下的中国文化教育事业。中国有17所高等学校,半数的医院,很多的“慈善事业”、孤儿院、文化出版单位和宗教团体等都受到过美国的资助。1912年4月11日,花旗银行贷款三万两支持清华学校。

在中国慈善事业和宗教工作方面,美国的总投资额现在还没有精确的统计。1916年美国南北长老会、中华医学会等汇往中国的捐款和其他很多小额捐款相加,总额大约为3572780美元,几乎全部是通过花旗银行汇出。这些捐款仅仅代表美国少数几个教会,而且也包括一部分特别捐款。

赈灾活动方面,北京花旗银行经理贝诺德担任华洋义赈会司库等重要职务。花旗银行为华洋义赈会改进会计制度与放款出谋划策。

(六)非法及投机业务

美国在华银行从事非法及投机业务,主要表现在:为外人装运中国文物出境提供方便;为外国军火商贩运军火提供便利;为客户买卖金银进行投机。

三、美国在华银行业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北洋时期“买业救国”是一股强大的社会思潮。在当时中国资金紧缺的情况下,需要引进外资。1912年,孙中山、黄兴、袁世凯三人商定的《内政大纲》决定:“开放门户,输入外资,兴办铁路矿山,建制钢铁工业。”在这种政策下,美国的银行资本输入中国。“资本输出总要影响到输入资本的国家的资本主义发展”。其影响可从以下两方面考察:

(一)作为特权银行,具有侵略性

美国在华银行像“一艘巨大的金融战舰”向中国开炮,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对中国的社会经济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首先,通过政治借款攫取特权,成为中国经济的主宰。北洋时期美国向中国的十几次贷款,多以“关余”或“盐余”为担保。这样,美国在华银行连同其他外国在华银行,攫取了占中国岁入极大比重的关税、盐税的控制权,牢牢抓住了中国财政的命脉,成了中国经济的主宰。

其次,用不平等条约作庇护,利用治外法权和其他经济特权来谋取暴利。美国利用外汇市场的变动来榨取超额利润。1920年4月24日北洋政府财政部、教育部与北京花旗银行关于将上年30万美元借款转换为北洋银元383550的借款合同中,借款时按100:120汇率折算,30万美元合36万北洋银元,但还债时,按100:127.85汇率折算,北洋政府须拿出383550北洋银元。仅这一差别,就要多付出23550元。

再次,擅自发行纸币,侵犯中国主权,扰乱中国的金融秩序。1915年10月20日,北洋政府颁布《取缔发行纸币条例》,规定:“凡新设立

之银钱行号,或现已设立尚未发行纸币者,皆不得发行。”1919年美国友华银行在长沙发行钞票,这显然违反了中国政府的法令。当时的社会团体竭力反对,但是北洋政府软弱无能,没有任何禁止措施。最终友华银行在长沙发钞。1921年花旗银行企图在中国已收回法权的哈尔滨发行钞票,所持的理由竟是:“外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应享有同样的权利。”因受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而中止。

此外,美国在华银行享有其他特权。根据治外法权,美国在华银行不交纳营业税、所得税等。所以在营业开支方面,比华资银行少了一笔开支,成为无形中的收益。历年积累起来,辗转图利,所取得的利润,当然也不在少数。

(二)作为商业银行。对中国经济现代化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北洋时期的美国在华银行业,商业性是其主要特性。与同一时期的其他国家的在华银行相比,如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美国在华银行不完全是执行侵华政策,少些赤裸裸的掠夺。它以商业银行为定位,在中国以从事商业活动为主。它拥有特权,可以控制国际汇兑市场,有雄厚资本和良好信誉,能招揽大量业务。不仅对中国正在发展的民族银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而且对中国经济的现代化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

输入资本,活跃金融。美国银行家来中国投资兴办银行,带来了大量资金。不少银行在中国集资,让华人参与股份,活跃了金融,集中了资本。美丰银行、中华懋业银行中华人所占的股份是48%。通过这些银行,使中国成为远东国际资本流动的一个枢纽。美国银行在中国的经营运作,使美国企业了解了中国,间接地促进了美国资本流入中国。

竞争促进了中国民族银行业的发展。从表面上看,没有外国银行业的进入和竞争,中国民族银行业就可以从从容容地发展,并能最大化地从事资本积累而逐步扩大。但事实上,在外国银行业还没大规模进入的甲午战争前,中国的民族银行业仅处于萌芽状态并没有发展起来。如果没有外国银行业的进入及其对中国权利的攫取,中国政府不一定能允许中国人自办银行。在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景下,中国民族银行业才有了较好的成长和发展,从1897年中国第一家银行设立起,到1911年止,中国共设立本国银行30家,资本总额约2557.7万元。而在1912—1927年间,新设银行多达313家,资本总额高达20602.8万元,为前一时期的8倍。

对一些华资银行提供援助并为中国银行业培养了一批管理人才。1916年8月1日,美国花旗、英国汇丰等上海十个外商银行向中国银行贷款200万规平银。这些贷款用来兑换中国银行所发钞票准备金,帮助中国银行渡过困难。美国在华银行雇用的一批中国人及一些美籍专家到华商银行作顾问等传播了近代银行的经营技术,为中国民族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美国银行的对华借款,对中国近代实业有促进作用。北洋政府所借外债,有相当一部分用于近代实业的建设。而且除了政府、各地军阀借外债,不少民族资本企业也频频向外借款,1917—1922年间,就有15家南纱厂借用过外资。北洋时期所借外债,明确用于“铁路”、“航运电信”、“工矿”三大实业。这三大实业的借款额数占23.09%,实收额数占29.03%。美国在中国总借款额中占5.03%,实收额数为6.52%。美国在华银行通过贷款对中国的“铁路”、“航运电信”、“工矿”这三大实业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北洋时期政府对财政管理比较自由。这是在财政上区别于前一时期的清政府和后一时期的南京政府的显著特征。外资银行大量增设,美国在华银行业迅速发展。在近代的条约贸易体系下,美国在华银行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作为特权银行具有侵略性,另一方面作为商业银行又具有促进性。在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美国在华银行从事的侵略活动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利益。但在其刺激和竞争中,中国民族银行业不仅没有受到太大的约束,而且在这种冲击下迅速成长。

通过对北洋时期美国在华银行业的研究,联系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一定要建立在主权在我,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才能最终达到“双赢”局面。

[责任编辑:侯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