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2009-02-13林刚
企业文明 2009年1期
林 刚
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法治社会理念的提出,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需要不断加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从事市场活动的企业都时刻面临着法律风险,特别是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也无例外考验着我国的国有企业。因此,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的现实要求,也是提高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高竞争能力,应接任何市场风险的迫切需要。国有企业在我国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也有着特殊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如何适用关于国有企业法律规范的有利规定及避免不利状况的出现对国有企业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善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国有企业在经济领域中的支配地位,国有企业的支配地位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质量上和控制力上。我国的国有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主体,参与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在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承担着沉重的改革成本,担负着推进改革与发展的历史任务,从而使得部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因此,通过合法途径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对国有企业改革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国有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却是不容乐观。
法律规范纷繁复杂、缺乏系统。因为其特殊的产权与管理分离的关系,使得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公物私用、效率低下、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商业贿赂、欺上瞒下、经营不力等等;……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