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家访”促动好
2009-02-12杨玫
教书育人·校长参考 2009年1期
杨 玫
国庆前夕,福建厦门市教育局日前发出通知。班主任必须在国庆期间到学生家进行家访。为了汇报家访成效,教师在家访时要与学生家长合影为证。
这则新闻在《中国教师报》的“品新闻”栏目初读时,也如大多朋友的想法相似,觉得其做法有“作秀”之嫌。但事后细细想来,这也的确是一种“为加强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努力使家访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促动”,“合影”为证只是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为使好事做实的一种迫不得已的“管理”措施。
说到“家访”,许多老师都有过甚至不只一次亲身感受过“家访”。“家访”是传统的实现家校沟通、优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让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产生互动“共振”的一个有效平台,曾经是老师们的一项“必修课”。
可就是这门为师者的“,必修课”,现如今却不得不发文统一要求,并很快成为有争议的“新闻”。很显然,作为传统意义上的家校沟通的“家访”,已经明显地衰落了。特别在当前教师的工作负担、精神压力相对较重,难以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走出去的情况下,传统的“家访”有从家校联系的阵地上走开的趋势,在个别学校甚至已经消失多年。我不是一个传统主义者。但认为传统的“家访”却不无温情。
笔者以为,“家访”首先强调着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是教师主动上门拜访家长和学生的行为。教师“家访”是教育工作者把“教育的对象”当作“服务的对象”,教师主动上门,强化了“教育,是一种服务”的观念。把更多的“主动性”交给了家长和学生,使双方交流的平台相对更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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