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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议《为政》篇二十三章及其诸论者

2009-02-06陈启明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9年1期

陈启明

摘要:对于《为政》篇二十三章的解读,第一个重点应该是子张所问者为何。不过,对于这个问题,却未见有多大的争议。或者论者中其实也并没有谁真正注意到子张的问题一一他们关注的是孔子,而非子张。若对孔子之意的理解仅止于“礼”,那么孔子所谈论的,“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历史发展观”的问题。这似乎是许多论者所不能接受的事情。那么,将这一段话引中到政治的高度,也就无可避免了。

关键词:“礼之常”“礼之变”《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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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对于这一章的解读,第一个重点应该是子张所问者为何。对于这个问题,却未见有多大的争议。《太平御览》中引郑注:“世谓易姓之世也,问其制度变异如何。”然后得出了结论:“子张是问后世礼也。”

或者论者中其实也并没有谁真正注意到子张的问题——他们关注的是孔子,而非子张。所以说“子张问后世礼”的结论是否从孔子的回答中反溯而得,实属难说。

《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载:“孔子追迹三代之礼,编次其事,观殷夏所损益,曰:随百世可知也。”避实就虚,肯定了孔子是在谈礼,但是也并没有对孔子的论证过程作出充分补充。

钱穆在《孔子传》中指出:“孔子之治礼,其事亦一本于史。……孔子心中,未尝认有百世一统相传自天子与王室,特认有百世一统相传之礼。礼有常,亦有变,必前有所因,是其常。所因必有损益,是其变。”

根据钱穆先生的理解,孔子在回答子张问题的时候所着重谈到的,应该是“礼之常”。至于“礼之变”,则应当见于《八佾》第九章:“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很明显,假如不分别把这两章的“礼”看作宏观上的“礼之常”和微观上的“礼之变”,那么孔子的思想就出现了自相矛盾之处。

若对孔子之意的理解仅止于“礼”,那么孔子所谈论的,“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历史发展观”的问题。这似乎是许多论者所不能接受的事情。那么,将这一段话引申到政治的高度,也就无可避免了。

这样的引申首先来自于孔子的弟子。《孟子》中记载了子贡的言论:“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自生民以来,未有夫子也。”这与孔子“虽百世而可知也”的论断有着明显的源流关系。

《法王百篇》则曰:“或问:其有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秦已继周矣,不待夏礼而治者,其不验乎?曰:圣人之言,天也,天妄乎?继周者未欲太平也,如欲太平也,会之而用它道,亦无由至矣。”在这里,孔子之言“上纲”不言而明,而所作的辩护也跟着一起“上线”。为“圣人”的辩护和对“独夫”的批判巧妙地结合在一起,精彩倒是很精彩,却理据不足。“可知”的“百世”毕竟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用历史事实去套用已经是失误了,况且所用的,也并非什么事实,只是一个“符号”罢了。

《汉书·董伸舒传》中,“仲舒对策曰:故王有改制之名,无变道之实。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当用此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授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由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即乱世者其道变。”董仲舒区分了“变”的内容(制)和“不变”的内容(道),并且沿着“三代”的历史继续向上追溯“不变”的“道”。最后得出了“继治世者其道同,即乱世者其道变”的结论。

不难发现,在董仲舒的论证中,他也将“乱世”作为孤立、特殊的时间段,从整个历史中分割出来。虽然他说的更隐讳;“继治世者其道同,即乱世者其道变。”在必须确保圣人之言无懈可击的前提下。唯有强调与之不符(或者说,与其引申意义不符)的情况的特殊性。所以,“纣”、“秦”才被反复地当作异类而加以模式化地批判。

自然也可以想见,在这样的论证中,“异类”的数量早晚有突破底线的一天。

有向政治方面的引申,当然也就有向伦理向度的引申。如马注:“所因,谓之三纲五常。所损益,谓之文质三统。五类相招,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豫知。”

礼,是联系政治、伦理的共通点。所以,礼的相因与“可知”自然可以推导出伦理规范“经典化”的结果。这在《集注》中也能看到。“谓之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虽百世之远,所因所革,亦不过此,其但十世而已乎!圣人所以知来者尽如此,非若后世识纬术数之学也。胡氏日子张之问,盖欲知来,而圣人言其既往以明之也。夫修身以至于为天下,不可一日而无礼。无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谓天地之常径也……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已矣。”

与董仲舒不同的是,朱熹所追求的具有“普适性”的伦理规范,更具可操作性。因而他的论证也相对自然。既然伦理(“三纲五常”)应当居于“核心”的位置(“礼之大体”),那么表层的“文章制度”自然成为相对不足道的东西。无论怎样变化,都无法影响人们对历史大致走向的把握。

在各种各样的解读里,最少有的,反而是从文本出发,考证“三代”的礼乐变化的。杨树达先生在《论语疏证》中引用了《礼记·祭法》的内容:“大凡生于天地间者,借日命,其万物死皆日折,人死曰鬼,此五代所不变也,……”还有《论语注》中的:“自周以后,以为变易损益之数,极于三王,亦不是过也。”结论和理据似乎都难以服人。

那么,又是什么使得那么多论者做出如许繁杂的解释和引申?而同时,为什么他们宁愿跳过一些基本事实和次要人物,在解读《论语》时直奔孔子的每一句话?

丛阐释者的角度而言,对孔子的解读决不可能同单纯地阅读文本画上等号。“六经注我”的习惯名义上是不存在了,但还是长久地影响着诸多学者。对经典的注释实际上是越出文本发表自己见解的机会。而作为后来的读者,我们之所以并不觉得他们很出格,则是因为他们毕竟还是在针对儒家学说的几个长久的“共名”发表见解。

由此可见,“十世而可知”的,倒也不只是“礼”了。至于“百世”后如何,我无法妄下定评,毕竟现在阅读的心境和社会的语境正在进入一个渐渐“紊乱”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