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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廉政文化建设对执政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作用

2009-01-20

社会科学 2009年10期
关键词:廉政文化中国共产党

刘 杰

摘 要:廉政文化建设是中共十七大对执政党切实改进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命题,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执政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命题的提出,不仅体现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思维,也标志着中国的反腐倡廉进入一个标本兼治的新时期,有助于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文化生态和思想基础。

关键词:廉政文化; 反腐倡廉建设; 中国共产党

一、廉政文化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理念升华和思维创新

从一般意义上说,廉政文化是一个国家政治文化的有机构成要素,是基于廉洁从政的普遍价值及政治行为规范而在权力运行中形成的良性政治生态。对于中国而言,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有着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尤其在中国的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处于重要发展时期的今天,仅仅通过惩处官员的腐败行为来遏制腐败和权力滥用现象,已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使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整合为一种为全党全社会所普遍尊奉的文化氛围,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逐步营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形态。

廉政文化建设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始终不懈追求的重要目标,也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维护和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政治基础。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告诫全党,要保持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被权力、地位和金钱所腐蚀。他曾预言:“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①

基于这一前瞻的预防性理念,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腐败案件采取了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从而在全党营造起了良好的廉政氛围,确保了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顺利过渡。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资源的日益丰富和权力寻租渠道的拓展,缺乏制度保障的传统廉政观在一定程度上难以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部分官员的行为失范和严重腐败行为成为附着于执政党躯体中的毒瘤。为此,历代领导人均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提出了许多主要的反腐倡廉思想。如邓小平强调:“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江泽民表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最根本的,要靠教育、靠法治。”

胡锦涛多次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④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腐败形势,执政党在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时,提出了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新目标,试图通过构建廉政文化来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社会和文化土壤,构建有利于提升官员从政境界和自我净化的文化氛围。胡锦涛指出,在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进程中,要“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常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④。2008年5月,中纪委公开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将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纳入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进程,这不仅将反腐倡廉建设提升到了文化建设的新高度,也为中国共产党实现长期执政提供了治本之策。

在廉政文化建设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的前提判断下,廉政文化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还是一个新的政治文化建设目标,其内在蕴涵的政治道德、文化价值、精神理念及建设廉政文化的方式和路径都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深化,尤其是价值理念和建设思维需要不断地升华和创新。

在理念升华的层面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首先需要树立起正确的廉政文化观。只有在此基础上,一种与国情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才有可能逐步构建起来。廉政文化作为对传统反腐败观念的价值超越和升华,在基本价值取向上有着重大的思想解放意义。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命题要求中国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超越传统的工具性理念,从应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层面上升到整体性、协调性和体系化的文化构建层面,从根本上改变权力运行的文化生态,把着眼点更多地放在对于廉政行为的规范和激励上,重视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在思维创新的层面上,在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的发展进程中,可以发现中国的反腐败理念经历了一个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到“文化治腐”的思维创新轨迹。这充分表明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国反腐倡廉内在规律的把握日益准确和深刻,廉政文化建设在思维方式和建设路径的选择上,也日益体现出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当前,廉政文化建设要在思维创新导向下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有必要明确强调以下几个前提性的基本判断:

第一,长期以来中国反腐倡廉的成就是显著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对反腐倡廉的文化升华和文化再造。但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存在的腐败问题也是客观的,并具有相当的严重性。如不加快构建廉政文化的步伐,将影响中国的党风廉政建设进程,为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埋下严重的风险和隐患。这一点,是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最根本的紧迫性所在。

第二,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反腐倡廉方面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必须加以肯定,这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重要政治保障。但深入分析起来,腐败不仅仅是一种不良的政治现象,它同时植根于人性的“恶”之中,仅仅着眼于惩治腐败行为而没有在国家和社会中营造起激励政治廉洁的文化氛围,将难以适应中国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

第三,当前中国的反腐倡廉存在两个方面的被夸大现象,一是腐败的程度被一些社会群体和国内外舆论夸大,二是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被少数地方政府夸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人们对廉政状况的认知难以建立在一个客观真实的基础之上,反过来,这也进一步凸现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第四,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中有着大量值得汲取的廉政文化基因和要素,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消极和不良因素,必须加以客观分析和扬弃。我们今天推进的廉政文化建设不仅是与传统文化的简单断裂或价值回归,而且是在新的理念上加以传承和创新。这一立场对我们认识其他国家廉政文化的有益养分时,同样是不可或缺的。

第五,廉政文化是一个国家政治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廉政文化建设不是孤立的文化建设进程,而是需要同时改良整个国家的政治文化生态。廉政文化建设最终归宿于政治文明的发展,服务于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

从根本上说,当前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对应的发展阶段是从经济发展向常规发展模式转变,对应的政绩观是从粗放型的GDP政绩观向科学的政绩观转变,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与途径是从政府包揽型向政府与社会协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建型转变。廉政文化建设的主题是正确认识执政状况中存在的问题,回答如何从制度和道德层面维护和提高廉政水平的问题,特征在于注重如何规范制度建设,以制度优势实现和提高廉政水平,同时注重廉政的真实价值,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服务于中国共产党执政这一更高的政治发展目标。廉政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从中国自身的政治发展特征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出发,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

二、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所处的环境和条件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宗旨和主题,在于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把廉洁从政的观念贯穿于所有官员行使公共权力的全过程,主要内容则是要求科学客观地评估中国的廉政状况,营造中国政治文化的廉洁生态环境,真实体现执政党反腐倡廉的成效,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政成本,提升执政党形象。为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所面临的内外环境和约束性条件,在于发现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更好的廉政理念、政策、体制,在全社会尤其在各级官员中营造廉政的文化氛围。只有在此基础上,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才有可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从国际环境的变化看,与西方式民主模式相适应的廉政思维所具有的“垄断优势”是影响当前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的条件,决定了西方式的民主意识和廉政意识在中国产生巨大影响。所谓西方式民主的“垄断优势”体现为:制度稳定性、权力的相对有效制约、较完善的法治、对于惩治腐败的高效率、政治广告术、对于公共权力行使的管理能力,等等。遗憾的是,近年来国内理论界高度关注西方式民主理论的“优越性”的同时,却忽略了西方对于中国民主和廉政的关注从根本上说是为了改变中国的社会制度。在此意义上,我们有必要着重把握“廉政文化生命周期规律”,这一规律的要义在于:在廉政文化构建的创新阶段,文化的创新国往往占有理念和制度优势,从而更好地维护政治与社会稳定;廉政文化进入成熟发展阶段后,必然会以不同的方式投射到其他国家,但经过其他国家的适应性改造而内化为新的文化生态。这一规律对于中国当前的廉政文化建设具有双重的启发性意义:一方面,中国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现阶段不可避免地需要从外部性经验中汲取有益的文化养分,另一方面,中国有能力在汲取和消化的基础上建设起更高程度的廉政文化形态。

从国内环境看,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变化要求执政党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提出新的目标与战略。从影响廉政文化建设的角度分析,当前中国在廉政文化建设进程中面对着五大基本的制约性因素:(1)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素的充分流动和市场的高度开放从根本上改变了廉政文化的经济基础,经济利益分配机制的重构使得公共权力与经济收益之间的博弈更加复杂,寻租现象难以根治,甚至公共权力自身成为利益主体;(2)政治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阶段。廉政文化附着于以民主为底蕴的政治文化,在国家层面的民主政治道路仍然处于进一步探索阶段的条件下,构建廉政文化受到众多政治变数的制约,形态的稳定性难以保持;(3)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的分层和不同社会群体的贫富差距拉大,利益取向日趋对立,但廉政体制仍然服务于传统的单一社会结构,廉政文化不断产生新的不适应性;(4)主流意识形态面临挑战。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不信”在部分官员中滋生和蔓延的现象难以有效遏制,廉政文化的理论根基可能出现虚化的趋势;(5)传统中国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廉政文化基因,然而几千年的封建专制也留下了诸多不利的吏治因素。

从廉政文化的主导理论看,当前中国客观上还存在着主导理论滞后的状况。这主要表现为:(1)相对单一和工具化的廉政观长期主导着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但这显然已不完全适应建设新的廉政文化的需要;(2)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关于廉政文化论述的相对稀缺增加了系统建设廉政文化理论的难度;(3)一国廉政发展的特殊阶段对理论有特殊的要求,要求主导理论具有国家特征,这一特征的本质不是是否需要进行反腐倡廉,而是如何构建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廉政文化;(4)传统的廉政宣传模式存在着重宣传轻理论的思维定势。基于现实的状况,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适合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的廉政文化理论。至今我们一直采用不系统的理论碎片和政策措施指导廉政建设。

在内外环境的双重制约下,当前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正处于一个重要的“廉政敏感期”。这主要表现在:(1)二十多年的反腐败和传统的反腐倡廉方式是传统廉政战略取得的成就,也容易对今天意义上的廉政文化构成某些思维制约;(2)官员腐败现象仍然难以得到有效地遏制,反腐倡廉的组织形式和体制安排相对滞后,社会中对于各级官员的廉政状况存在普遍质疑;(3)外部性廉政文化观念的渗透,对于中国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可能提出挑战;(4)反腐败的政治效应尚难以加以准确预测,廉政文化的中国特色、构成形态、价值导向、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等等的基础性问题都尚未得到深入分析预测;(5)政府是构建廉政文化的主导力量,同时又是中国产生腐败形象的主要来源;(6)腐败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增加了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的难度,但中国在战略上仍缺乏准备。总体而言,严重的腐败形势、社会的反腐疑虑与廉政意识的淡漠决定了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十分艰难而曲折的进程:腐败状况的一个小的变动对其预期就可能带来巨大的政治影响,腐败的放大效应处于上升期,带来的政治风险日益增大;一些政府机构自身成为利益群体,出现结构性腐败趋势,已进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段,直接影响中国的法律、制度与政策制定。这一切,都极大地增加了遏制腐败的风险和难度,也进一步内在制约着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发展步伐和可能取得的预期成就。

从客观的角度而言,“廉政敏感期”与中国政治发展在不同阶段对官员廉政状况的要求不同紧密相关。改革初期,经济发展成为政府对于官员的核心乃至唯一要求,对于廉政要求客观上有所下降。而当前,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党的先进性建设都对于廉洁从政、廉洁行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在现实中,廉政文化构建的新要求与传统的思维惯性之间的鸿沟仍然存在,在传统的廉政标准下,宏观层面的廉政高要求可能与微观层面的廉政低要求之间存在反差,这实际上将延迟廉政文化的建设步伐。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

中国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定位,不是西方式廉政文化的延伸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廉政观指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廉政文化。这是一个开放性的政治文化建设进程,可以为这一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提供养分的既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廉政理论,也包括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有益成分;既包括发达国家有益的廉政建设经验,也包括新加坡、韩国等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相对接近的东亚国家所取得的经验。早在20年前,王沪宁就提出:“对于中国目前存在的种种腐败现象,我们应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并吸取国外腐败研究中有用和有益的成分,根据中国的国情(包括经济水平、体制运转、道德风尚、社会结构、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系统研究腐败现象的起因、形式、类型和对策等课题,真正做到科学认识、科学防范。”

今日看来,这一观点对构建廉政文化仍然是富有启发意义的。

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理念下,当代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种典型的渐进式发展模式,最根本的要求之一,在于以改革创新为精神动力,始终注重根据改革开放的不同阶段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加以适度的推进和完善,从总体上确保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具体而言,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必须遵循如下一些基本的价值导向:

第一,始终坚持廉政文化的“社会主义”本质。在中国进行廉政文化建设,首先必须服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整体需要,纳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整体布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加以不断推进。没有这一前提性的限制,廉政文化建设就不可能形成自己的特色,也不可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高度强调廉政文化的“中国特色”。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在特定的国情条件下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文化建设都不能离开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人均GDP的相对落后不可避免地制约着廉政文化的建设步伐。同时,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却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这决定了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是在大多数人都没有理性的廉政意识的条件下开始起步的,必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第三,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发展中”的动态进程。这一方面体现为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甚至还会经历曲折和失误;也体现为在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的制约下,中国的廉政水平还有待于随经济发展水平而逐步提高,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不断地进行制度完善与理念创新。

第四,中国廉政文化建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这决定了廉政文化建设从根本上取决于党的自觉意识,执政党及其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既是廉政文化的倡导者和推动者,又是廉政文化的实践者和规范对象。只有全体党员和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准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政文化建设才能得到切实的推进。

从上述原则性的价值导向出发,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要更好地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必须在如下几个方面切实有效地推进:

第一、廉政意识的广泛培育和传播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廉政在本源上是一种蕴涵于社会意识深层的价值理念,只有大多数人都具备了这样的自觉意识,廉政文化才有可能真正内化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之中。尽管不能排除制度建设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廉政意识的培育和传播,但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没有自觉的廉政意识,即使有了自上而下的反腐倡廉制度也难以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文化生态。可以说,廉政精神的培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步进行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第二、“以人为本”是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宗旨。廉政文化作为廉政理念、制度和国家意志与社会共识有机整合而外化出来的政治文化形态,最终通过人的发展和进步得到体现。从终极意义上说,廉政文化建设本身并不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最终目的,它在根本上是为了保障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党和国家的权力运行要从“以人为本”的宗旨出发。当然,这里的“人”是指构成这个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最大多数人”,只有“最大多数人”从廉洁从政的政治文化中公平地分享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切实的体现。

第三、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是中国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这既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基本现实,也是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改革道路的必然要求。在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一切政策和措施都必须从这一基础出发来思考问题,否则,中国的民主政治就没有多少自己的特色可言,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也会偏离基本目标。

第四、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原则和根本路径。长期以来,反腐倡廉一度被视为党和政府面临的任务,而在廉政文化建设进程中,不仅党要继续发挥领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主导力度和规划部署,而且更要鼓励社会各界的主动参与,形成“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格局。在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和家庭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说,这也有助于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的不断创新。

第五、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化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属性。廉政文化建设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廉政文化在理念、制度、程序层面蕴涵着多重不同的价值属性,包括政治属性、经济属性、文化属性、法制属性、民族属性、操作属性等等许多方面的内涵,这些属性要求必须从多层次、全方位的角度系统理解廉政文化建设。此外,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化的廉政文化建设还要求我们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不能忽略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的规范化,从根本上消除权力寻租的经济和社会土壤。

第六、开放度和包容性是廉政文化建设重要的外在特征。中国的廉政文化建设基于中国的国情和独特的廉政实践,但决不能在封闭的政治氛围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发展起步相对较晚,政治发展进程中又先后经历了多次曲折的国家来说,以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更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开放度和包容性必须是审慎的、有区别、有选择的,必须与中国的基本国情相适应。

第七,廉政文化建设还需要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推进措施。我国现行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主要是围绕惩治腐败而设计的,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功能相对薄弱,需要在制度上进一步强化建设性的功能,同时,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文化工程,必须有渐进的战略部署和配套措施。这些问题,也是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

一个半世纪前,马克思在分析1848-1850年的法国阶级斗争形势时,曾经对腐败的发生过程有过精辟的描述:“这样由国家经手花出的巨额金钱,又为骗人的包工、贿赂、盗窃以及各种舞弊勾当造成了良好机会。盗窃国库在发行国债时是批发式地进行的,而在执行官方包工合同时则再零售式地进行。议会与政府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在各个官厅与各个企业家之间反复重演着。”

这不仅深刻揭示了制度失范状态下的腐败后果,也从反方面凸现了廉政文化缺失的严重性。在此意义上,“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洁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既是当代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历史的规律性昭示。

(责任编辑:李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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