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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线索审计方法探析

2009-01-16朱庆林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09年6期
关键词:案源案件线索审计工作

朱庆林

审计方法是审计人员为实现审计目的而获取审计证据的技术和手段的统称。在审计工作特别是在探寻经济案件线索的过程中,正确选用审计方法,不仅可以尽快发现问题、查明真相,而且可以节约审计资源、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审计任务。因此,研究并科学地运用审计方法,对审计工作特别是探寻经济案件线索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审计方法根据不同的依据或标志可以有多种分类。为了适应探寻经济案件线索工作的特殊需求,我们在对一些常规性审计方法探讨的基础上,开始对探寻经济案件线索的特殊性方法和经验性方法作了粗浅的归纳,旨在突出方法选用的可操作性。

一、从审计过程中发现案源。审计过程(或审计程序)一般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和后续阶段四个阶段。当然,还有其他的分法或叫法不尽相同。首先,在某一个审计项目的实施中既拥有大量的各类与审计有关的资料,又可以耳闻目睹现场的业务流程、感受体会真实的情景氛围,还可以从与各类人员交往的过程中发现疑点,因而也是审计发现案源最多的阶段。其次,准备阶段特别是审前调查环节也有发现案源的多种渠道,如重大决策的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报告、考核奖励兑现资料、业务流程及其内控制度的完善程度等,都有可能发现案源。再次,报告阶段和后续阶段仍有获取案源的可能,一是因为审计之后涉及到具体的处理处罚和个人责任的追究,这时的“堡垒”就有可能从内部被“当事人”自己攻破;二是一直在暗中“观察”事态发展趋势及结果的“知情人”,认为事情此时已到了“最后关头”不得不“挺身而出”。因此,整个审计过程都要处处留心有无案源。

二、从审计工作中寻找案源。我们说从审计工作中寻找案源,主要是强调发现案源不能仅仅局限在对某一个(或某一次)的项目审计过程之中,因为案源也可能从审计工作的多个层面或渠道获得。例如,对同一单位或项目以前审计情况和结果及其审计决定执行状况的了解,对同类型同行业单位或项目审计中发现的情况,对审计机关各层级、各部门人员在日常工作和交往中掌握的信息,包括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也包括来自单位、个人的信访和举报等等,都可能寻找到一些重要的案源。

三、从发案规律中突破案源。各类经济案件都有其共性和一定的规律性,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下功夫摸索和掌握这些规律。例如,行贿受贿案件多发生在拥有重要资源支配权的“有权人”和急需获取这些资源的“有钱人”之间,共性和实质是权钱交易,变相的有权色交易、权权交易。但是,无论是什么形式或多么隐蔽的行贿受贿案件,因为是交易,就必然会有交易对象、交易的时间、交易的方式、交易的场所或通道以及最后成交的标志。掌握了这些的全部或关键,就寻找到案源。我们审计中经常遇到的大量案例,从单位的“小金库”、偷逃税费、截留挪用专项款物,到个人的贪污盗窃、虚报冒领等,也都有一定的规律可寻。

四、从追踪溯源中牵出案源。追踪,就是要知道资金或财物最终到哪去了;溯源,就是清楚资金或财物最初是从哪来的。其方法与常规性方法中的顺查法、逆查法原理基本相同。需要强调的是,顺查法和逆查法一般是在通常情况下采用的常规性方法,而追踪溯源应当是在发现了疑点或异常现象后有针对性采取的特殊性方法,后者更注重跟踪追击查清疑点的来龙去脉。

五、从分析判断中揭示案源。有些经济案件比较隐蔽或错综复杂,需要通过多个渠道的信息作参考、多个类似的现象作比较、多个环节的衔接去推理、多个位置的角度去审视,才能看清看全事情的真相及其相互的联系。某市审计局查出隐瞒截留盐业返利款案件中曾多次成功运用了分析判断的方法。

六、从行业系统中挖掘案源。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越来越重视行业和系统审计,并从中查出了不少经济案件,如陕西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电力、信用社等行业和公检法等系统的审计,都查出了一些大案要案。这其中有许多经验包括几个“统一”的做法,很值得总结、提炼、升华和推广。从研究发现经济案件线索审计方法的角度看,不难发现,从行业系统中挖掘案源,有“五个相同”,或用流行的说法是“五个一样一样的”,很值得我们关注:一是单位的性质和人员的身份是“一样一样的”,二是隶属的上级和领导的体制是“一样一样的”,三是执行的政策和会计制度是“一样一样的”,四是管理的模式和主业的流程是“一样一样的”,五是公开的“行规”和不公开的潜规则也是“一样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在某行业和系统的一个或几个单位中发现有某种案源,在其他单位中很可能也有;如果在大多数单位中都能看到的“行规”、“行情”或潜规则,而在个别单位一点都见不到,“特干净”,就一定要予以特别关注。因为最大的两种可能:要麽是遵纪守法的典型,审计证实后可以积极宣传;要麽是“水”可能很深,“鱼”可能也很大。

七、挖掘经济案件线索的审计技巧。此类审计技巧也可结合上列方法一并采用。重点是从异常的数字、时间、地点、往来、字迹、票据、资料、账外账中发现线索,核心是从“异常”中发现线索。这是逆向思维的“审计假设”,非常重要、实用和有效,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使用。还可以考虑研究多向的、立体的“审计假设”。例如,从“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的角度,从申报项目获取上级资金的角度,从“化大公为小公”和“化公为私”的角度,从转移支付“优亲厚友”的角度,从隐瞒收入偷漏税费的角度,等等,可以核对不同用途文件资料中同一概念的指标数据是否一致。

(作者单位:西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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