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公共权力的运行轨迹与制约机制探析

2009-01-14郭江河

学理论·下 2009年12期

郭江河

摘要:国家的公共权力是和当前社会的经济关系结合在一起的。国家的公共权力体现着社会的利益关系。当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利益关系呈现出多样化,所以我国的公共权力的运行也呈现出不同的轨迹。如何使我国的公共权力体现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按照大多数人的利益关系运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问题。笔者从我国当前的利益关系出发,分析我国当前公共权力的运行轨迹,找出制约权力异化的方法,使国家的公共权力在体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关系轨迹上运行。

关键词:公共权力;运行轨迹;制约机制

中图分类号:D621.5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32—0018—02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阶级、国家的产生,公共权力自然而然也会产生,权力以其绝对的权威性使一些人对其非常的热衷,对权力的极度崇拜导致了围绕权力问题的斗争日益加剧,影响了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的进步。因此,制约这种由于公共权力滥用而产生腐败等权力异化现象,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问题,也是我们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和保证。

一、现阶段我国公共权力的运行轨迹

权力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是社会利益关系的体现。权力的运行其实是社会关系、社会利益的表现形式。分析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权力运行,离不开我们所立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关系和利益结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仍然是以利益关系作为它的根本内容和首要表现的,不同利益集团和利益个人的存在以及相互之间的矛盾,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关系多元性的格局。不同利益集团和利益个人的实际存在,决定着作为上层建筑的公共权力呈现出一种复杂的运行轨迹。这就导致了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的权力运行机制呈现出三种形态。

(一)公共权力在体现绝大多数人利益的轨迹上运行

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共同性是社会关系的主体,这就决定了国家的公共权力属人民所共有。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是这种权力的本质。这种共同性表现为人们立足于比较一致的经济基础,有着比较一致的利益标准,比较一致的利益需求,比较一致的追求利益的手段。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是这种比较一致的共同利益的代表。这种共同利益决定,国家的公共权力属人民所共有;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是这种权力的本质。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权力运行的“主干线”。只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同利益的存在,权力在这条“主干线”上运行就不会停止,更不会倒退。社会主义共同利益和公共权力的本质,决定和制约着绝大多数掌握权力的人,不会游离权力运行的“主干线”。

(二)公共权力在体现少部分人利益的轨迹上运行

利益的共同性并不排斥利益的差异性。恰恰相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利益的实现是以不均等的利益关系为先导的。这就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辩证统一。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作为总方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会有太大的差异,但是在如何先富的手段上,却会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大体而论,有两条先富之路可供选择,一条是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诚实经营获得真正的劳动成果;一条是钻国家和集体在合同制方面尚不健全的空隙,投机取巧致富。实践证明,这后一条道路,是急功近利很容易到达富裕之巅的道路,一部分“能人”已经在这条道路上获得巨大成功。这条“金光大道”正显烁着神秘的然而是诱人的金光。由于长期以来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使我国的公共权力与经济生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公共权力对于国家资财和一部分集体财产有着强大的支配力量,不法分子为了获得个人利益利用集体利益把手伸向某些掌权者,通过小恩小惠为自己小团体谋取暴利开辟道路。一些掌权者接受某些经营者巧立名目的贿赂,变成了金钱的俘虏,再利用这种已经变质了权力,为经营者提供谋取暴利的方便。这就是一条“钱—权—钱”的权力演变之路。这是现阶段一条权力运行的岔路。

(三)公共权力在体现个人利益的轨迹上运行

公共权利在个人利益的轨迹上运行,实际上是封建主义腐朽力量残留在现阶段的烙印。封建专制制度下的社会利益关系,集中表现为人身依附关系。我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使得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在现阶段远未肃清。这种封建主义残余不仅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而且表现在某些制度和体制上。从政治意义上说,人身依附必然以权力为核心,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依附,实质上是对公共权力的依附,这就是权力人格化。权力人格化必然造成人们对公共权力(表现为对掌权者)的崇拜,使许多人在权力面前丧失了独立人格。在现实生活中不难看到这样的现象:某人有职有权时,他会门庭若市,许多人为他前呼后拥,甚至极尽阿谀逢迎之能事。而一旦他失去了职位和权力(即使是正常离职),很快就会变得门可罗雀、避而远之,甚至落井下石!正因为如此,许多掌权者视权力为珍宝,甚至把权力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为权力而角逐苦斗,费尽心机,极力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使得公共权利转化为个人的利益,从而引发出种种以权力为核心的矛盾。这是我们现阶段权利运行的第三种轨迹,正是由于这种权力运行行为的存在,产生了权力崇拜与斗争,滋生、助长种种不正之风。如不加以根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厦就很难建筑起来。

二、现阶段权力运行轨迹多元化的原因分析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共权力人是要体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这就表明了现阶段我国公共权利的本质是被绝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为绝大多数人利益服务。现阶段三种权力的运行轨迹,后两种是对第一种的背离。这种背离,在实质上仍然是一种权力异化现象,所谓权力异化,即权力的运行及其结果与它的本质相背离。这是国家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国家所拥有的公共权力,本来是属于它所赖以生存的社会的,然而这种权力却被变成了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统治社会的力量,这就是权力的异化。

产生权力异化现象的根本原因,一是社会阶级斗争发展的需要,当社会已分裂成各个不可调和阶级的时候,便需要一种似乎凌驾于社会之上,并在一定程度上脱离社会的权力,以制约和协调社会的发展。二是人们对公共权力的误解。当人们看到国家权力的重大作用甚至承受着权力压迫的时候,还以为这种权力是一种理应为少数人所特有的神奇的力量,而对它乃至掌权者无限崇拜。从而无形中把公共权力奉献给了私人。三是一部分掌握着国家权力的人利用国家的特殊地位来为他们的特权作庇护,从而使国家权力日益成为一小部分人统治绝大部分人的工具。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国家的本质已经发生了与旧国家根本不同的改变,因而全部意义上的权力异化现象已经不会发生,但是,局部范围和某种程度上的权力异化现象却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现阶段仍然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上述几方面权力异化的根源,特别是后两个方面的根源。权力可以带来利益,如前所述,这种权力的利益后果是双向的,既可以给人民带来共同利益,也可以给掌权者自己带来特殊的利益。隐藏在权力背后的利益动机,就有可能使权力在一些人手中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的主观动因。这就使得人们对权力的崇拜首先表现为对掌握权力的人的崇拜,很有可能使一些掌权者在各种形式的崇拜之中飘飘然,昏昏然,把权力当成他的私有财产,这是造成一些人依仗权力为所欲为的客观动因。

三、现阶段我国公共权力异化的制约机制

权力是一种社会存在的必要内容,是使社会关系稳定化的必要机制。只要存在着人类社会,就一定会存在着一定内容和形式的权力,只不过在不同社会里,权力的本质不相同罢了。因而权力不能取消,只有制约,而且必须制约。对权力异化的制约,可以有多方面的途径,就我国目前情况来说,最重要的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以权力制约权力

权力制衡,是使各种权力得以平衡发展,防止某些权力脱离正常轨道的根本措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的权力制衡,应当包含两大层次:第一层次,各权力机构——执政党机构、国家立法机构、国家行政机构、国家司法机构——相互制约,第二层次,人民对各权力机构的制约。相对而言,第二层次,人民对各权力机构的制约应该是根本性的。

第一层次是表层次,第二层次是深层次。人民是权力的主体,一切权力机构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权力意志的代表;一切权力机构只有以人民的权力为宗旨,才能不偏离权力运行的主干线,也才能正确地实施权力机构相互之间的制约。一旦权力机构脱离了人民的权力意志,权力机构内部以及各部分权力机构之间,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权力角逐和争斗,权力的天平就要倾斜。现阶段我们国家权力体制上的某些弊端,无不是因为某些政治权力脱离了人民的权力意志所致。人民是权力的主体,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这个深层次的权力制衡因素应当成为权力机构自我运行和相互制约的根本依据。

(二)以权利制约权力

权利是国家法律对公民基本权益和意志的确认,它是人民作为国家权力的主体的具体表现。因此,以人民的权力制约国家权力机构,就具体表现在人民所享有的有关政治权利上。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管理国家的权利”。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权力与权利的辩证关系。某些权力发生异化,导致官僚主义、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等不良后果,也无不最终表现为某些掌权者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这也从反面佐证了权力与权利的辩证关系。以权利制约权力,我们已经开拓了这方面的理论与实践,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监督制度、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等等,但仅此还远远不够,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总之,国家的公共权力是除原始社会外,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所需要的,它是保障一个社会能有序运行的强制性力量,公共权力运作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利益关系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我国的公共权力的运行也呈现出不同的轨迹。而要保障我国的公共权力能体现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按照大多数人的利益关系运行,关键是要保障公共权力能真正体现扩大人民最基本的民主权益,保证公共权力真正掌握在人民的手里。只有当所有公民都能切实意识到自己的民主权利十分重要,特别是管理国家的政治权利要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权力异化的现象才会得到有效的抑制。

参考文献:

[1]王彦东,张志强.论公共权力的道德制约[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05).

[2]罗媛松,黄文进,李春萌.制约公共权力滥用:实现公平正义的保证[J].理论界,2007,(08).

[3]田丽静,李伟.公共权力的异化及其制约机制新视角[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7,(05).

(责任编辑/彭巍)